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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水口吉兇神斷與七十二葬法之老本版相關內容

<求>七十二葬法翻譯成白話

論七十二葬法
賴太素(賴布衣)葬法七十二,各有所宜,其審穴場之體段用法者,凡四:
(1)大葬法。生氣闊大,令氣之乘亦大,故大其羅圈,冢堆也。
(2)小葬法。生氣小,葬法亦宜小。冢墓不出二尋、一丈之間。
(3)淺葬法。仰掌之脈,氣輕清,而靈光凝于土皮。鋤一、二遲土色佳。四、三尺下砂石矣。葬深,則骨黑。
(4)深葬法。平岡上,土皆松散。上壟上,土皆砂石。若失之淺,則白骨矣。江北土厚塵深。江南難土薄潮多,宜淺。
取四勢,而用法者凡二:
(1)厚葬法。藏平岡者,應厚墩以蓄聚天和也。平岡易招攝而難蓄聚。
(2)薄葬法。藏山谷者,宜薄堆以招攝天和也。山谷易蓄聚,而難招攝。
審生氣之質性而用法者凡十五:
(1)吞葬法。穴體微小,不宜打破,于微凸下,穿一小孔洞,將棺送入洞內,以厚土封固。洞口外作假塋。則其內,山靈之氣由外之明堂而凝,發福大而綿遠。
(2)吐葬法。有“橫吐”“直吐”“斜吐”之不同,俱以太陽脈之旺處分葬,而截其上,截之近太陰者,砌一空曠而下截,稍鋤尺許,結壙、置棺,與上空壙
相連,則殺氣和,而生氣結矣。“斜吐葬法。”穴場窄小,直葬則上下難容,稍斜其棺,全棺俱入于生氣之中,法奇而理常。
(3)吃葬法。入首星辰大開陽面,卻橫身,俱靜而死,只有微微一點真靈之氣。不可脫,亦不可破。其法,將棺半入脈內,半安脈外,如人吃物,重則入,輕則脫矣。
(4)息葬法。息者,止也。于穴后大開平基,將粗重之體,裁成天輪形體,以作近身蓋氣。復鑿一深大之井,于蓋氣之下,而立穴空壙之前。空后余土,以息其粗峻惡氣,亦急來緩受之意。
(5)閃葬法。龍真局備,然猶煞氣未盡,更以閃法。挨實處,作一空壙。而于無脈處,結井放棺。兩壙并立。稍開一尺,而合冢為一,逼身之煞自出,龍局之貴氣納矣。倘穴宜閃而不閃,雖貴難免于刑。閃與吐相似,吐以迎其吉,閃以避其兇也。二者俱劍脊龍,主損地師。當預定穴基而去,不可見破土,上升棺尤忌。
(6)浮葬法。龍真局備,而結少陽厚重之穴。欲得陰吸之情,必引其上升之氣。故用浮法。深鑿金井,結空壙于底,置棺于空壙之上,地氣升與天氣接矣。出人秀穎,早登科第,勛垂竹帛。
(7)沉葬法。少陰之脈氣本深臟,必借天氣下降,而后陰得陽噓而交通。而沉法,深鑿金井,結壙于上,實以納地氣之升,虛以接天氣之降。生氣沖和,而富貴得矣。
(8)虛葬法。陽坪闊大,不能收拾。視其龍真穴真,作一大壙以鎮壓之,內復作小壙以放棺。則地氣上騰,天氣下降矣。
(9)懸葬法。外局山交水會,視其穴上,則嵯峨陡峻,下則鼠尾槍頭。當用懸法,將鼠尾槍頭之石打去,以吉土培作平基,造石屋于其上。棺用銅練懸掛于中,俱懸空,而不著實。外堆土成墳,則陰煞僅侵石屋下角,而不及于棺,天陽之氣得納矣。蓋純陰之穴,純是砂石,天于則水從石縫中流出;水不浸棺,而煞出矣。懸與虛相似,虛用于穴之純陽,懸用與穴之純陰。虛以注氣,懸以避水也。
(10)通葬法。入穴生氣濁大,則獸滯而不靈動。主出人粗蠢,以法通之。大開羅圈,半圈放棺,半圈深鑿一洞以通其氣。棺在左通其右,在右通其左,甚則左右具通。更甚,則通其后。獸滯之氣,悉化矣。法與閃相似,閃以避其煞,通以行其氣。理與吐相似,吐用于氣之直,通用于氣之斜。
(11)從葬法。主居正位,而門下從之,則曰“從”。蓋生氣闊大,大造羅圈,正棺藏于的穴之處,左右背后多葬無嗣之棺,以從之。從棺得氣,正棺愈旺矣。
(12)鋤葬法。于山頂受穴處,大開其井,深數丈,至嫩石而止。將難朽之木,橫直層排,填平大井而結壙,置棺于其上,壅土成墳。山頂如舊,日久不朽,冢圈漸陷,四圍漸鋤去之。初葬,受天氣。葬久,受地氣。形喝“照天蠟燭”。朱子增祖母金斗穴,五星聚講處,深開其井,壓以巨石。是受地氣,后收天和之法,與此互發明。
(13)隧葬法。龍氣深厚,澗大,須開金井。深數十丈,造石屋于下,具兩石凳于上,理與通相似。通則淺而小,隧則深二大,法與懸略同。懸則幽于地上,隧則入于中。
(14)倒葬法。穴居當脊,必將腳后與兩旁棺底俱砌一空壙。以沖和其氣而倒收之也。
(15)泄葬法。龍脈飽旺、雄實,恐后多生瘟火、刑戳。須抽出棺木,以泄其氣。甚者,再抽一次,第三次乃葬真骨,始無兇禍,法將牛骨入壙中,初次黑如灰漆。二次加灰白色,三次漸有紅潤聲色,方可葬真骨。
審穴場生死而用法者,凡十一:
(1)沿葬法。倒地木星,形體固已嫩小,穴在夾堅、夾軟之處。正葬止一棺,沖和兩棺便有偏枯。乃將棺斜放,沿其氣而葬。出人清秀聰明,少年發達。茍失其法,難免瘋痼孤寡,僧道之患。
(2)頂葬法。倒地木星,鍬皮穴也。生氣在一縷線之中,就生氣鑿一長井,兩棺,一直而葬,下棺之頭,頂上棺之尾。須陽在下,而陰在上,陽作冢,而陰藏形。
(3)坡葬法。有一平岡大數百畝,小亦樹十畝,四圍俱是界水盤饒,此平坡穴也。當認掌心,窩中去浮土五六寸,磚砌封墳。過二三年后,地氣升足,然后擇日進棺。形喝“錦被藏珠”,蓋珠圓而走,遇凹則住也。
(4)佩葬法。入穴在龍中脊平分,當脊葬則受煞,故就中脊作準立圈。而置棺于兩側,將中脊空中而結空壙,合家成墳,以收堂局。主生社稷名臣,茍失其法,清峰不免矣。
(5)比葬法。有等窩穴,堂氣中正,生氣只得一邊,若正峰則犯冷,偏葬又堂局不合,棺內又無生氣。比法將滿窩作圈,置棺于生氣處,于死氣砌一空壙,更深一尺,外則合家,以接堂氣,歪福極快,但富貴人俱主偏生。
(6)析葬法。窩穴兩邊界水從中走,或中有泉滲流,用析法將棺藏于兩旁,中槽掘一大溝,闊三尺、深五尺,直通出與橫池相接,而以粗砂和灰填實。復用石板蓋之,而結空壙于上,使陰煞從溝中滲出,則生氣旺矣。
(7)橫葬法。腰受氣之穴也,立體、吊息、勢峻,直葬則剛而足冷,孤橫放其棺,挾水倚龍。
(8)立葬法。此葬石壁穴之法,大貴之龍逆奔江湖之中,而開石難容。立足中與土縫,立其棺以葬之。形喝“橫壁飛峨”。
(9)并葬法。明堂、龍虎、來脈、朝局俱真,而無可立穴,遂將亂堆挖去,更開出一小明堂,與中堂相應,穴后將客土堆一大頂,兩腳抱穴,則參形雜勢之煞出,而金水清不淆矣。
(10)寄葬法。龍止氣蓄,結成石洞,入洞暖如燠,置棺洞內,以吉土封洞門,內不作壙,外不作家,與寄居同。
(11)奇葬法。龍脈、明堂、界水、分合,件件合法,乃落穴之處是一水潭,名為天池穴,葬于潭水中,得氣,則水自干。
納星辰之秀,而用法者四:
(1)破葬法。穴不開口,穴確在中,用工打開,葬之收山者,必有佳土,收局者不計土色。此星辰含蓄于中,為重濁之質所蔽,如玉韞石中,必用玉人雕琢也。
(2)速葬法。即速客之速,頑星穴拋在角,法宜小開金井,灰筑成墳,初年不宜放水,得氣之后,始可放水。
(3)載葬法。氣浮上面,勢成中聚,稍窟寸土,便犯低濕。故不動寸土,封土成墳,得法則發福大,而且久。
(4)肥葬法。穴基窄小,落頭細瘦,不足以配四應,當以肥法作之,厚重其落頭,廣增其穴基比。
葬局之法,凡五:
(1)培葬法。山壟之穴,來龍入格,砂水會合,只入穴處渾是大水。須看水長、水落,于氣起處立樁,上蓋石板,板上培土,較水長更高數尺,砌墻安棺,壘土成墳。其水在樁下流出,其氣在樁上透入,俗呼“明珠出海”,作法驚人,非真仙不知,非有福之家不能用也。
(2)實葬法。龍真局備,結穴是空窩,此純陽無陰,氣不蓄聚,須將佳土堆成一泡,上具化生腦,下具唇氈,則氣聚而穴不空矣。
(3)架葬法。穴情低,而四勢高,宜架。四時水流不斷,而穴中濕更宜架。
(4)借葬法。龍虎砂水俱貴,而玄武峻瀉,無受穴處,故筑成闊大平基,而葬其上,借穴星以收堂局也。
(5)攢葬法。局甚佳,而聚處是一深窩,不可埋葬,須培一深高之基,造一石屋,門可啟閉,而棺閣其中,名為 卿堂。攢后人財大旺,加土成墳,頓生夾禍而絕。蹭,迫急也。
避水之法,凡三:
(1)合葬法。有穴場,住水中,每月有氣沖透月宮。其法,將土筑起半月形,選上弦時之吉日葬之,將天上半月,合照水中,培起半月,共成一局。亦可大發。
(2)平葬法。有山水會合,而穴場住水中,四時氣透。將土培起,則氣便旁浮四散,故用平法。看水作石墻,而以大石板蓋墻上,前開一隙,令水仍然流出。
置棺石板之上,壘土成墳,立催富貴。
(3)漏葬法。地有兩脈相合,而穴居中者,形喝“玉箸鉗饅首”,若造墳于中,后面水 辦出可出,當于受穴處,造一溝。上蓋石板,然后砌墻成墳,則陰濕之煞消矣。
出煞之法,凡三:
(1)露葬法。穴場是石,深鑿亦無寸土,當將頑石帶去,以抖其煞。天雨,則水從石縫流出,所謂煞也。天陽照臨數年,然后煞消,而水自止,再用吉土培之。又數年,然后葬之。
(2)屏葬法。大地龍局甚是可愛,穴場多煞石,須盡行屏去,以吉土培足,少待數年再葬,使煞氣不侵,生氣自旺。
(3)衣葬法。有龍穴甚佳,渾身是黑石,兇徒之產,在所不免。衣法,以草蓋石上,鋪極細黃泥,經雨,偏撒松子。數年后,若然青翠可愛,木蓮、蒲子亦可。
取龍虎而立法者,凡九:
(1)鉆葬法。小巧陽窩,開深金井,筑土堅固,小起墳堆,以龍虎低故也。
(2)翼葬法。龍到頭結穴,借外山作龍虎,以關堂氣,只有兩肩無蓋,穴被風吹,生氣便散。將客土增起兩蟬翼砂,便得。
(3)壅葬法。龍格貴局勢,秀砂。自是入穴處,一片平石,無近身龍虎,又不容于裁。窩用客上,壅成小龍虎,以護穴。形喝“飛龍嘯天”。
(4)國葬法。平洋處,羅城固密,只無近身龍虎,又無近身界合,則周圍筑墻,以圍其氣。凡圍三匝,出入門路俱三。奇定法。
(5)凹葬法。結穴處,或左或右,有凹處,則賊風射人,須于凹處砌一空壙,與正穴相連,淺深同之,又于圈外,筑一小山,以蔽其凹,則房分均,而福力大。
(6)伏葬法。龍虎貴相讓,斗便不佳。可以人力伏之。有二法:一則創平之,一則聯為一,內堂蓄水,從左右九曲放之。
(7)曲葬法。龍虎要曲。曲則有明堂,有交媾,財祿方裕。倘兩臂直出,極大之地,亦衣食維艱,離鄉得福。
(8)闔葬法。下砂不足,用人工補出,謂之闔闔,即陰吸之情也。
(9)辟葬法。上砂有余,用人工掘去,謂之辟辟;即陽噓之情也。
取穴前小明堂,而用法者,凡九:
(10)注葬法。龍勢澗大,元辰交遠,立穴盡處,則氣薄。穴旺處,則龍氣不住。注法,于氣旺處立穴,前開一小明堂,或方,或圓,大倍于穴,較金井深一二尺,將穴雨旁,裁出蝦須水,以會之,復以薄石板,蓋其深堂,外視與金井低平,而石下注水流通,脈遇水止意也。
(2)隱葬法。龍脈到頭,氣旺已土,而余氣尚去。隱法,于氣深旺處立穴,放棺,不起墳。于受堂處,作一假墳,放水,立碑。亦生氣貫棺,不貫家。山水朝家,不朝尸之意。即內接生氣,外受朝堂之旨耳。
(3)兜葬法。穴有傾瀉,則勢不止。主傷小口,而艱于衣食。法當于數丈前,堆一小案。兜之,可救其失。
(4)裁葬法。龍真穴的,砂有微疵,可以裁取。
(5)明葬法。明堂團聚,而不舒暢,則頑蠢瞽目,衣食艱難。法令于穴前水聚處,開一深池,則光明軒豁矣。然可用于正局,不可用于零局。
(6)制葬法。貫龍結穴,鋪出姻褥,成平地火星。當于前開一方池,引隨龍水會之。擇吉方出水,則尖利之砂可制伏矣。
(7)蓄葬法。外堂寬闊,內堂又直出,終為美玉之暇。故筑壩蓄水,以聚其氣。
(8)清葬法。有等大地,入穴是一片牛皮,細審之,兩旁微分龍虎,中有微起脈氣。清其界水、明堂,則穴內生氣自旺,形喝“蝶撲梨花。”
(9)潴葬法。一泓箭射,定是孤寒。宜掘一大池,酷之,則直射之煞,脫矣。
控制山川之法,凡五:
(1)阻葬法。龍已結穴,而余氣復去,法當深鑿溝井,使山去之形有止蓄之意。形行則氣行,形止則氣止也。
(2)留葬法。龍有真穴,而去山不相回顧,則破其反面,堆其鉤腳,使去山有衛我之情,而妻孥無拗別之病。
(3)挨葬法。有兇煞惡水,或種樹造亭臺挨之,即仙家避劫意。
(4)招葬法。有吉水,而不入口,則除去其阻,有秀砂而不顯出,則削去其障。常有近案丑,而遠朝秀,削其近丑,以招其遠秀。
(5)席葬法。席者,有其地而無幾,無座也。設幾、設座,客之來即主之迎矣。其受穴出,澗大彌漫,故于前開一小明堂,兩旁開蝦須水會之。其外原基,即作近身龍虎本案,富貴便得法。與注相似,注以止氣,席以邀局也。理與招相似,招則去濁迎清。席則作主迎客也。
大動龍神之法,凡二:
(1)開葬法。刀仞山巔,靈氣為草木蒙蔽,雖有佳地,葬之不發。開法,縱火焚烈,使陽光照臨,陰暗潛消,富貴自得。
(2)鑿葬法。卜地首嘗泉,真龍穴的,而近地無泉者,當于少祖跌峽受胎處,左右各開一池,則龍神靈動,葬之發福。
如金陵疏準,而王業肇基。吳山開六井,而人文躋盛。皆是天氣動于上,而人為應于下。惟神明之師,乃能以應天也。此非 憑空謬撰,只玄空捉定。
嘗見蔓之有瓜也,枝之有果也,其綿綿而累累者,本為保全其子實而廣大生生,非為供人食料也。而人之見之者,不食其蔓,不食其枝,偏獨食其瓜,食其果。是知,瓜果為至精美,至清新之品。山水之結穴亦然,當其未結之時,不知幾經陰陽之交媾,始有此一種固結莫解之真氣,凝聚于其間。不能必其頻為結,亦不
能禁其永不結也。天方寶貴,秘惜之不暇。夫豈為葬人計哉?而久之卜葬者,不葬其山,不葬其水,不葬其砂,獨葬其穴,是奪天地之精英,山川之靈秀,而以蔭先人者,蔭后人也。“魯頌”曰:“俾爾熾而昌,俾爾壽而臧”,吾為若人詠之矣。
宋淳熙時,民有兩造爭墓,其奪墓之人,因見旁有大地一穴,奪墓占山,預測志石,用火薰舊。陰下墓前,以為確據,后宮啟墓勘驗,依石判斷其人訟勝,遂塋新冢。時朱子善于地理者也,一日登新冢,而評曰:“此地不發,是無地理。此地若發,是無地理。”未幾,奪墓占地之家,俱滅絕,此地理又不勝天理也。
二十四砂葬法夫觀龍觀其起,明穴明其止。起乃動而生,止乃靜而死。死處又尋生,是名曰生氣。故一察其微,乃盡其大旨。象一其物而取其事,順其情而取其理,推分合以定淺深,明饒減以存克制。倚撞蓋粘,體勢情意,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擔 傘
來龍急氣脈直沖,中無乳氣,穴粘右邊側受,倚其后托,左臂長而明堂寬展,如人之擔傘勢也。宜淺開金井。若太深必傷,宜培加客土,填實于瑩,必主富貴綿遠。
正 葬
來龍三四節結穴,勢既不峻急,而纏護又齊整,坐下金魚環會,堂氣分明,宜并正穴,開井放棺,接取真氣,培高壘,向對中應為的,半紀之間,富貴雙全。
打 開
太陽頑金無紋浪,領打開深擴作窩,約取中堂金魚會處定穴,懸棺而葬,取中小溫潤氣,謂開金取水,發須遲而綿遠不敗。
懸 棺
來龍脈急而無緩,有分有合,穴結深泥,打開實處而見實土,并內用磚石結起巨擴,豎四石柱于擴內,懸棺而下。壙前相接金池,放三吉之水去,壘土成墳,以接生氣。
壘 墳
來龍有蓋有座,上急下緩,為之墜脈,所以平地生突,突中有石,不可用工,掘鑿似借外城,淺開金井,浮土正葬,壘土成墳,先富后貴之地也。
大小剜藍
來求有情,頭高而穴偏,或側臂頂頓起,圓金到頭,入手有鼠肉受穴,水星外應,有金水相生之義,為大剜偏受,一伏再頓,小金有迎堂顧祖之意,為小剜正受。此則不可開井太深,更宜高立墳城,恐來勢聳而壓零也。凡術者宜有裁度,用之可也。
馬鬣封
來龍高岡有窟,窟中有突,突頂正葬,須從穴前挖開,下面吞進,突下安穴,不可深開鉗擴,金骨淺安井內,否則卓棺為吉,葬后培墳,如舊土不動,馬鬣之封微露,不可用磚石結砌,侵損其突。
回龍顧祖
龍勢急硬。過頭峽,生 轉回,脈從回面結,顧祖迎堂,宗族皆轉,朝揖玄微,不必拘于真與不真。穴宜高遷,深開金井,謂之黃金登水墓登砂是也。
騎 龍
龍神盡處有突兀之結,案迫前砂,而穴露其氣不聚,后龍壘來,草蛇灰線,過脈分明,穴須退后高扦,取騎龍下,深井放棺,填補明堂,以全造化也。
拿 扯
來龍峻急,入穴須有情,而堂氣迫狹,外山外水,左右交結,橫觀外堂寬展,氣脈側受,穴用提起扦之,開井不淺不深,酌中裁剪,客土培就貼身,雌雄扯后拿前,葬過一紀,世出富豪特過之士也。
停 驛
來龍高岡脈緊,穴情似有似無,登高望龍,方明端的,巒頭須金水帳脫下,平中小結,入首有鋪茵停車駐馬之驛也。十字之中,深井金井,高砌墳城,依法裁剪,自有妙理。
斗 斧
真龍枕險,又無纏護,左右前后卻有鬼曜,翻身橫作,連山取水,以接生氣,情如斗斧,拱揖前朝,不許時師妄為測度。蓋出勢直來橫受,故知之難也。
擔 凹
來龍橫過,轉跌降脈,穴情有若蜂腰之勢,合天財兩頭金樣,后有正托樂,于仰掌中直扦開井,不用太深,吞棺三分之一,太深則反傷穴也。前關住堂氣不泄,發福永久。若砂水直去為兇,此天財相似也。
抱 兒
來龍上急下緩,雌雄交度,堂氣分明,應案秀出,龍虎面前迫逼,扦穴可上穿龍虎腰,下取交合水,橫抱如人抱兒之狀也。
吞 下
其來龍勢直落斜,擺屈掙受,穴法宜吞入開井,以聚真氣,后應其樂,前迎其朝,此乃大富不絕佳城也。穴情雖高,葬了前面再立一虎損,名吞下,須要有應托為吉。
吐 葬
來龍降勢,狀若草露流珠之情,為吐息,露珠侵損則真氣散矣,只可粘蹤,小開金井,低壘磚城。若水不流泥,前有秀應,必為巨富貴之地。
浮 葬
其來龍入手情勢低平,夾輔高出,穴中必有曲窠,藏其真氣,四水不拂,八風不吹。宜淺開金井,正放基棺。法不侍饒,用客土添培,厚筑其墓,使暖氣相接,真脈沖融,則富貴立至。
沉 葬
來龍情高護矮,降氣必然深入聚氣,朝應有情,關闌未甚周密,其穴打低平下夾輔方為是,法開井吞棺三分之f”;四旁筑實,可兔八風動搖之病,真為綿遠之地也。
牽 牛
土星行龍結穴,入首領起兩頂,左右之山伸出二臂,交度重聳,朝迎有情,兩般行度,淺深高低,依法宜開成方金井放棺,借取兩旁應樂,分肩合腳;如土牛之合牽也。陰陽妙理,人罕識之,一突情可兩穴,如麒麟頭上品字是也。
就 飽
來龍氣緩,雖結珠塊,坡穴大小不均,小面有牙爪,緊密不成局段,大邊飽滿,而有分合玄微,可就飽處而扦之,廣開金井,深入其棺,墳城小壘,稗補小邊,取堂氣坦夷,雖曰就飽而不飽也。
傷 饑
龍來過脈,節節分明,蓋下有金,金下有橫土,似上非上,中有彎凹或曲池,不淺不深,庸術狐疑必矣。茍有賓主相投,穴雖有病,葬亦有法:貼脊扦之,小井納棺,筑后培前,以補造化,雖曰傷饑而不饑也。
擅 穴
來龍情峻,堂淺坐下,去水撮腳,牽飛到此,多生疑竇。情勢可取,須別立法度,開鉗廣撞入,吞棺而下撞穴,蹲而視之,只見外堂寬展,外砂周密,避兇就兇,假也靈塋。
扦木生芽
來龍直水木扦下,亦謂之玄武嘴,扦縱有正佐,切不可扦當頭盡脈,一扦則敗絕。其中停必有節木,須于肥厚處開井放棺,挑饒三分,自有生芽之意,仍須客土培實端正,則根本固而枝葉榮矣。
牽 弓
來(lai)龍頂欹轉凹(ao)側(ce),尋肥突(tu)放(fang)送,取龍左右(you)管彎環有(you)如牽弓發箭之勢,中應分明,于鼠肉處開淺井放(fang)棺(guan),有(you)若靶搭正箭,力能遠(yuan)發,應居兩旁,棺(guan)頭必合,棺(guan)腳必分,借倚護弦之力,極為至(zhi)理(li),務要(yao)前案彎如張弓方吉,反(fan)弓便(bian)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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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各位專業風水大師告訴我,十二仙命葬二十四山吉兇是怎推算的,不懂...

在哪聽說的十二仙命?
仙命是己故人的花甲子,有六十個,就算按五行算也是五個,怎么算出來十二個?
至于仙命如何用,其實與二十四山關系不大,因為立向時,主要是考查龍、砂、水、穴的,很少有考慮仙命的。
但(dan)(dan)立向后,進一步分(fen)金時就要(yao)用(yong)(yong)到(dao)仙命了,基本(ben)原則(ze)是仙命與(yu)分(fen)金相生或相和為佳(jia),忌克(ke)。至(zhi)于(yu)分(fen)金,雖(sui)有百二,但(dan)(dan)每山只有兩個(ge)可用(yong)(yong),其(qi)它(ta)的均因孤虛或陰陽不(bu)(bu)和而(er)不(bu)(bu)用(yong)(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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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山水口吉兇斷口訣

楊公風水二十四山水口吉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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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山丙向、子山午向
壬山兼亥丁亥分金、兼子辛亥分金;子山兼壬丙子分金、兼癸庚子分金。
一、左水倒右,水出辛戍,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神生來會旺。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人丁昌熾。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無異。發福綿遠。若得旺山肥滿。旺水朝聚富比石崇。
二、左水倒右,出丁未,為旺向,名“惟有衰方可去來”,發富發貴,壽高丁旺。
三、右水倒左,從甲卯沐浴方消水,名“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犯寅卯二字,非淫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巽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傷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并犯軟腳、風癱、癆疾、吐血等癥。先傷二門,次及別房。
五、水出乙辰方,流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閨中幼婦少女退敗田產,久則敗絕。
六、水出癸丑方,沖破向上養位,主傷兒敗財乏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壬子方,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丁財稍利,久則敗絕,此名過宮水,有壽無財。
八、水出乾亥方,名過宮水,惰過而亢。太公八十遇文王。即此水法。初年有丁有壽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庚酉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夭壽水,敗產乏嗣。初年亦有稍利者,先傷三門,有丁無財、有財無丁。有功名者,即失血夭亡,福祿壽不齊全,死方消水故也。
十、水出坤申病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居五、六人。敗產絕嗣,并犯咳嗽、吐痰、肺癆等病癥。先敗三門,次及別門。凡病死二方,消水發兇相似。
十一、水出艮寅方,為旺去沖生,犯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富而無子,十有九絕,先敗絕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丙字出去。不犯午字。猶須百步轉欄。合水局胎向胎方出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內中間有壽短者。出幼婦寡居。
癸山丁向、丑山未向
癸山兼子丙子分金。兼丑庚子分金。丑山兼癸丁丑分金。兼艮辛丑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巽巳方,為正養向。名“貴人祿馬上御街”,丁旺兩旺。功名顯達,發福綿遠,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皆發,三門九盛,并發女秀。地理中第一吉向。
二、左水倒右,出坤方,為木向。書云、“丁坤終是萬斯箱”,即此是也。發富發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
三、水出丙午方,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予驗過無數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富者少。若未字上,再有槍刀惡名,出人橫暴,爭斗好勇。
四、水出乙辰方,犯退神,初年發丁不發財,亦無大兇。
五、水出甲卯方,初年間,或發丁,久則壽短絕嗣,退敗田產。
六、水出艮寅方,主退財,小兒難養,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房。
七、水出癸丑方,犯退神冠帶,不立向。夭亡敗絕。
八、水出乾亥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辛戍犯衰,不立向,丁財不發。
十、水出庚酉方。為情過而亢。予驗過間有初年發富發貴者。亦有不發者。或壽高、或壽短。吉兇相半。久則不利,有丁無財。
十一、若右水倒左,即向上正丁字流去。名“絕水倒沖墓庫”或當面直去。不能百步轉欄。又為“牽動土牛”,立主敗絕,書云“丁庚坤上是黃泉”即此是也。
十二、丁水來朝左倒右,從壬字天干而去,不犯子字,名“祿存流盡佩金魚”。發富發貴,福壽雙全。但此向此水,平洋多發,山地多敗。
艮山坤向、寅山申向
艮山兼丑丁丑分金、兼寅辛丑分金;寅山兼艮丙寅分金、兼甲庚寅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乙辰合三合吊照。正生向。旺去迎生。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神家業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門,富貴雙全。
二、右水倒左,出丁未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進神水法。不作沖破養位論。主富貴高壽。人丁大旺。先發小房。
三、左水倒右,出庚酉方。合文庫消水。楊公進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即此是也。主發富貴。福壽雙全,少差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丙午,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發丁旺財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家道窮苦不利。
五、水出巽巳。名過宮水。情過而亢。故主初年有丁有壽。卒不發。窮苦清廉。
六、水出甲卯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不發。
七、水出艮寅方,亦為交如不及,主多病敗絕,不發。
八、水出癸丑方,犯退神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壬子方,犯生來破旺,家貧如洗,初年發丁,久則夭壽不吉。
十、水出辛戍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以向論,又犯沖破冠帶,必傷年幼聰明之子,敗絕不吉。十一、水出乾亥方,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乏嗣夭壽敗財,失血撈疾,大兇。
十二、右水長大倒左出坤,不犯申字百步欄,大富大貴。人丁興旺,若犯墓絕沖生大煞,(即左水長大倒右當面出坤)大兇,不能用。
甲山庚向、卯山酉向
甲山兼寅丙寅分金、兼卯庚寅分金;卯山兼甲丁卯分金、兼乙辛卯分金。
一、左水倒右出,癸丑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神生來會旺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人丁大旺。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均一。發福綿遠。
二、左水倒右,出辛戍方。為自旺向。合“惟有衰方可去來”即楊公救貧進神水法。發富發貴。壽高丁旺。男聰女秀。大吉大利。
三、右水倒左,從丙字沐浴方消水。合“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雖右邊病死。衰水過堂。第至向上,巳會合庚酉旺水歸庫而去。無妨以水局而論。又有壬子旺水。乾亥臨官水。辛戍冠帶水。上堂均系合局,故主大發。但若犯午字巳字。非淫即絕,大兇。
四、水出坤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必喪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官詞賣產。并犯軟腳、風癱、癆疾、吐血雜癥。先傷二門。次及別門。無一家不敗者。
五、水出丁未方,沖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損閨中幼婦。退敗產業。久則絕嗣。
六、水出乙辰方,為沖破向上養位。主傷小兒。敗產絕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甲卯方,為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間有丁財稍利壽高者。久則無不敗絕。
八、水出艮寅名過宮水,情過而亢。初年有丁、有壽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壬子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短命水。夭亡敗產絕嗣。紅血癆疾。多出寡發。先傷三門。初年間有稍利者,然總有丁無財、有財無丁。發功名即夭壽,福祿壽不能齊全。
十、水出乾亥病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婦五、六人,敗產絕嗣,并犯咳嗽、吐痰、失血癆疾等癥。先敗三門,次及別房。與兌方消水,發兇相似。
十一、水出巽巳方,犯旺去沖生。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當向無丁。十有九絕。先敗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正庚字出。不犯酉字。百步轉欄。又須左水細小。合本局胎向胎方放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內中間有壽短者。出幼婦寡居不可用。
癸山丁向、丑山未向
癸山兼子丙子分金、兼丑庚子分金;丑山兼癸丁丑分金、兼艮辛丑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巽巳方,為正養向。名“貴人祿馬上御街”,丁旺兩旺。功名顯達,發福綿遠,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皆發,三門九盛,并發女秀。地理中第一吉向。
二、左水倒右,出坤方,為木向。書云、“丁坤終是萬斯箱”,即此是也。發富發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
三、水出丙午方,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予驗過無數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富者少。若未字上,再有槍刀惡名,出人橫暴,爭斗好勇。
四、水出乙辰方,犯退神,初年發丁不發財。亦無大兇。
五、水出甲卯方,初年間,或發丁,久則壽短絕嗣,退敗田產。
六、水出艮寅方,主退財,小兒難養。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房。
七、水出癸丑方,犯退神冠帶,不立向。夭亡敗絕。
八、水出乾亥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辛戍犯衰。不立向。丁財不發。
十、水出庚酉方,為情過而亢。予驗過間有初年發富發貴者。亦有不發者。或壽高、或壽短。吉兇相半。久則不利,有丁無財。
十一、若右水倒左,即向上正丁字流去。名“絕水倒沖墓庫”或當面直去。不能百步轉欄。又為“牽動土牛”。立主敗絕,書云“丁庚坤上是黃泉”即此是也。
十二、丁水來朝左倒右,從壬字天干而去。不犯子字。名“祿存流盡佩金魚”。發富發貴,福壽雙全。但此向此水。平洋多發,山地多敗。
乾山巽向、亥山巳向
乾山兼戍丙戌分金、兼亥庚戌分金;亥山兼乾丁亥分金、兼壬辛亥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癸丑方,為正生向。全旺去迎生。救貧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神家業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堂。富貴雙全,門門皆發。
二、右水倒左,出乙直射水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救貧進神水法。不作沖破養位論。主富貴壽高。人丁大旺。先發小房。后發長房。
三、左水倒右,出丙午者。合文庫消水。楊公救貧進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主發富貴。福壽雙全。少差即絕。不可亂用。
四、水出甲卯方,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丁財稍利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貧苦,水不歸庫故也。
五、水出艮寅方,為情過而亢。初年發丁有壽不發財。功名不利。
六、水出壬子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兇。
七、水出乾亥方,亦為交如不及。多主敗絕,兇。
八、水出辛戍方,犯“十個退神如鬼靈”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庚酉方,為生來破旺主窮苦。初年發丁。久則敗絕。
十、水出丁未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又犯冠帶。傷年幼聰明之子。并嬌態婦女。
十一、水出坤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夭壽乏嗣。貧苦不利。
十二、右水長(chang)大倒左,出巽不犯巳字。百步轉欄(lan)。大富大貴。人丁大旺。男女壽(shou)高(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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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水二十四山喝形葬法

風水在長期實踐中總結出一套有關天地人之間相互關系的具體操作方法,并綜合概括在一個完整的操作工具之中棗羅盤。
研究風水必須了解方位,八卦宮位以八個卦名代表東南西北等。“震‘宮主東,”巽’宮主東南,“離‘宮主南,”坤’宮主西南,“兌‘宮主西,”乾“宮主西北,”坎’宮主北,“艮‘宮主東北。
除了八宮方位之外,風水師還會以二十四個方位去判斷吉兇,每個方位占15°,風水上稱為二十四山。
它們是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坤、申;庚、酉、辛;戌、乾、亥;壬、子、癸;丑、艮、寅。
羅盤以”卯“代表東方,以”午“代表南方,以”酉“代表西方,以”子’代表北方,以“坤‘代表正西南,以”巽’代表正東南,以“乾‘代表正西北,以”艮’代表正東北。
吐葬
來龍降勢,狀若草露流珠之情,為吐息,露珠侵損則真氣散矣,只可粘蹤,小開金井,低壘磚城。若水不流泥,前有秀應,必為巨富貴之地。
沉葬
來龍情高護(hu)矮,降氣必然深入聚(ju)氣,朝(chao)應有情,關闌(lan)未甚周密,其(qi)穴打低平下夾輔方為(wei)是(shi),法開井吞棺(guan)三分之(zhi);四旁筑實,可兔(tu)八(ba)風動搖之(zhi)病,真為(wei)綿遠之(zhi)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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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山水口吉兇斷口訣

楊公風水二十四山水口吉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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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山丙向、子山午向
壬山兼亥丁亥分金、兼子辛亥分金;子山兼壬丙子分金、兼癸庚子分金。
一、左水倒右,水出辛戍,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神生來會旺。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人丁昌熾。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無異。發福綿遠。若得旺山肥滿。旺水朝聚富比石崇。
二、左水倒右,出丁未,為旺向,名“惟有衰方可去來”,發富發貴,壽高丁旺。
三、右水倒左,從甲卯沐浴方消水,名“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犯寅卯二字,非淫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巽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傷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并犯軟腳、風癱、癆疾、吐血等癥。先傷二門,次及別房。
五、水出乙辰方,流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閨中幼婦少女退敗田產,久則敗絕。
六、水出癸丑方,沖破向上養位,主傷兒敗財乏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壬子方,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丁財稍利,久則敗絕,此名過宮水,有壽無財。
八、水出乾亥方,名過宮水,惰過而亢。太公八十遇文王。即此水法。初年有丁有壽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庚酉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夭壽水,敗產乏嗣。初年亦有稍利者,先傷三門,有丁無財、有財無丁。有功名者,即失血夭亡,福祿壽不齊全,死方消水故也。
十、水出坤申病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居五、六人。敗產絕嗣,并犯咳嗽、吐痰、肺癆等病癥。先敗三門,次及別門。凡病死二方,消水發兇相似。
十一、水出艮寅方,為旺去沖生,犯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富而無子,十有九絕,先敗絕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丙字出去。不犯午字。猶須百步轉欄。合水局胎向胎方出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內中間有壽短者。出幼婦寡居。
癸山丁向、丑山未向
癸山兼子丙子分金。兼丑庚子分金。丑山兼癸丁丑分金。兼艮辛丑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巽巳方,為正養向。名“貴人祿馬上御街”,丁旺兩旺。功名顯達,發福綿遠,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皆發,三門九盛,并發女秀。地理中第一吉向。
二、左水倒右,出坤方,為木向。書云、“丁坤終是萬斯箱”,即此是也。發富發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
三、水出丙午方,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予驗過無數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富者少。若未字上,再有槍刀惡名,出人橫暴,爭斗好勇。
四、水出乙辰方,犯退神,初年發丁不發財,亦無大兇。
五、水出甲卯方,初年間,或發丁,久則壽短絕嗣,退敗田產。
六、水出艮寅方,主退財,小兒難養,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房。
七、水出癸丑方,犯退神冠帶,不立向。夭亡敗絕。
八、水出乾亥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辛戍犯衰,不立向,丁財不發。
十、水出庚酉方。為情過而亢。予驗過間有初年發富發貴者。亦有不發者。或壽高、或壽短。吉兇相半。久則不利,有丁無財。
十一、若右水倒左,即向上正丁字流去。名“絕水倒沖墓庫”或當面直去。不能百步轉欄。又為“牽動土牛”,立主敗絕,書云“丁庚坤上是黃泉”即此是也。
十二、丁水來朝左倒右,從壬字天干而去,不犯子字,名“祿存流盡佩金魚”。發富發貴,福壽雙全。但此向此水,平洋多發,山地多敗。
艮山坤向、寅山申向
艮山兼丑丁丑分金、兼寅辛丑分金;寅山兼艮丙寅分金、兼甲庚寅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乙辰合三合吊照。正生向。旺去迎生。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神家業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門,富貴雙全。
二、右水倒左,出丁未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進神水法。不作沖破養位論。主富貴高壽。人丁大旺。先發小房。
三、左水倒右,出庚酉方。合文庫消水。楊公進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即此是也。主發富貴。福壽雙全,少差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丙午,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發丁旺財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家道窮苦不利。
五、水出巽巳。名過宮水。情過而亢。故主初年有丁有壽。卒不發。窮苦清廉。
六、水出甲卯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不發。
七、水出艮寅方,亦為交如不及,主多病敗絕,不發。
八、水出癸丑方,犯退神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壬子方,犯生來破旺,家貧如洗,初年發丁,久則夭壽不吉。
十、水出辛戍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以向論,又犯沖破冠帶,必傷年幼聰明之子,敗絕不吉。十一、水出乾亥方,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乏嗣夭壽敗財,失血撈疾,大兇。
十二、右水長大倒左出坤,不犯申字百步欄,大富大貴。人丁興旺,若犯墓絕沖生大煞,(即左水長大倒右當面出坤)大兇,不能用。
甲山庚向、卯山酉向
甲山兼寅丙寅分金、兼卯庚寅分金;卯山兼甲丁卯分金、兼乙辛卯分金。
一、左水倒右出,癸丑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神生來會旺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人丁大旺。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均一。發福綿遠。
二、左水倒右,出辛戍方。為自旺向。合“惟有衰方可去來”即楊公救貧進神水法。發富發貴。壽高丁旺。男聰女秀。大吉大利。
三、右水倒左,從丙字沐浴方消水。合“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雖右邊病死。衰水過堂。第至向上,巳會合庚酉旺水歸庫而去。無妨以水局而論。又有壬子旺水。乾亥臨官水。辛戍冠帶水。上堂均系合局,故主大發。但若犯午字巳字。非淫即絕,大兇。
四、水出坤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必喪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官詞賣產。并犯軟腳、風癱、癆疾、吐血雜癥。先傷二門。次及別門。無一家不敗者。
五、水出丁未方,沖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損閨中幼婦。退敗產業。久則絕嗣。
六、水出乙辰方,為沖破向上養位。主傷小兒。敗產絕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甲卯方,為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間有丁財稍利壽高者。久則無不敗絕。
八、水出艮寅名過宮水,情過而亢。初年有丁、有壽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壬子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短命水。夭亡敗產絕嗣。紅血癆疾。多出寡發。先傷三門。初年間有稍利者,然總有丁無財、有財無丁。發功名即夭壽,福祿壽不能齊全。
十、水出乾亥病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婦五、六人,敗產絕嗣,并犯咳嗽、吐痰、失血癆疾等癥。先敗三門,次及別房。與兌方消水,發兇相似。
十一、水出巽巳方,犯旺去沖生。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當向無丁。十有九絕。先敗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正庚字出。不犯酉字。百步轉欄。又須左水細小。合本局胎向胎方放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內中間有壽短者。出幼婦寡居不可用。
癸山丁向、丑山未向
癸山兼子丙子分金、兼丑庚子分金;丑山兼癸丁丑分金、兼艮辛丑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巽巳方,為正養向。名“貴人祿馬上御街”,丁旺兩旺。功名顯達,發福綿遠,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皆發,三門九盛,并發女秀。地理中第一吉向。
二、左水倒右,出坤方,為木向。書云、“丁坤終是萬斯箱”,即此是也。發富發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
三、水出丙午方,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予驗過無數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富者少。若未字上,再有槍刀惡名,出人橫暴,爭斗好勇。
四、水出乙辰方,犯退神,初年發丁不發財。亦無大兇。
五、水出甲卯方,初年間,或發丁,久則壽短絕嗣,退敗田產。
六、水出艮寅方,主退財,小兒難養。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房。
七、水出癸丑方,犯退神冠帶,不立向。夭亡敗絕。
八、水出乾亥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辛戍犯衰。不立向。丁財不發。
十、水出庚酉方,為情過而亢。予驗過間有初年發富發貴者。亦有不發者。或壽高、或壽短。吉兇相半。久則不利,有丁無財。
十一、若右水倒左,即向上正丁字流去。名“絕水倒沖墓庫”或當面直去。不能百步轉欄。又為“牽動土牛”。立主敗絕,書云“丁庚坤上是黃泉”即此是也。
十二、丁水來朝左倒右,從壬字天干而去。不犯子字。名“祿存流盡佩金魚”。發富發貴,福壽雙全。但此向此水。平洋多發,山地多敗。
乾山巽向、亥山巳向
乾山兼戍丙戌分金、兼亥庚戌分金;亥山兼乾丁亥分金、兼壬辛亥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癸丑方,為正生向。全旺去迎生。救貧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神家業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堂。富貴雙全,門門皆發。
二、右水倒左,出乙直射水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救貧進神水法。不作沖破養位論。主富貴壽高。人丁大旺。先發小房。后發長房。
三、左水倒右,出丙午者。合文庫消水。楊公救貧進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主發富貴。福壽雙全。少差即絕。不可亂用。
四、水出甲卯方,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丁財稍利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貧苦,水不歸庫故也。
五、水出艮寅方,為情過而亢。初年發丁有壽不發財。功名不利。
六、水出壬子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兇。
七、水出乾亥方,亦為交如不及。多主敗絕,兇。
八、水出辛戍方,犯“十個退神如鬼靈”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庚酉方,為生來破旺主窮苦。初年發丁。久則敗絕。
十、水出丁未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又犯冠帶。傷年幼聰明之子。并嬌態婦女。
十一、水出坤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夭壽乏嗣。貧苦不利。
十二、右水長(chang)大(da)(da)倒左,出(chu)巽不犯巳字。百步轉(zhuan)欄。大(da)(da)富大(da)(da)貴。人丁大(da)(da)旺。男(nan)女壽(shou)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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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風水12山水口判斷

壬山丙向、子山午向。
壬山兼亥丁亥分金。兼子辛亥分金。子山兼壬丙子分金。兼癸庚子分金。
 
一:左水倒右。水出辛戍。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神生來會旺。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人丁昌熾。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無異。發福綿遠。若得旺山肥滿。旺水朝聚富比石崇。
二:左水倒右。出丁未。為自旺向。名“惟有衰方可去來”。發富發貴。壽高丁旺。
三:右水倒左。從甲卯沐浴方消水。名“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犯寅卯二字。非淫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巽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傷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并犯軟腳。風癱、癆疾、吐血等癥。先傷二門。次及別房。
五:水出乙辰方。流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閨中幼婦少女退敗田產。久則敗絕。
六:水出癸丑方。沖破向上養位。主傷兒敗財乏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壬子方。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丁財稍利。久則敗絕。此名過宮水。有壽無財。
八:水出乾亥方。名過宮水。惰過而亢。太公八十遇文王。即此水法。初年有丁有壽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庚酉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夭壽水。敗產乏嗣。初年亦有稍利者。先傷三門。有丁無財。有財無丁。有功名者,即失血夭亡。福祿壽不齊全。死方消水故也。
十:水出坤申病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居五、六人。敗產絕嗣。并犯咳嗽、吐痰、肺癆等病癥。先敗三門。次及別門。凡病死二方。消水發兇相似。
十一:水出艮寅方。為旺去沖生。犯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富而無子。十有九絕。先敗絕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丙字出去。不犯午字。猶須百步轉欄。合水局胎向胎方出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內中間有壽短者。出幼婦寡居。
癸山丁向、丑山未向。
癸山兼子丙子分金。兼丑庚子分金。丑山兼癸丁丑分金。兼艮辛丑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巽巳方,為正養向。名“貴人祿馬上御街”,丁旺兩旺。功名顯達,發福綿遠,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皆發,三門九盛,并發女秀。地理中第一吉向。
二:左水倒右,出坤方,為木向。書云:“丁坤終是萬斯箱”,即此是也。發富發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
三:水出丙午方,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予驗過無數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富者少。若未字上,再有槍刀惡名,出人橫暴,爭斗好勇。
四:水出乙辰方,犯退神,初年發丁不發財。亦無大兇。
五:水出甲卯方,初年間,或發丁,久則壽短絕嗣,退敗田產。
六:水出艮寅方,主退財,小兒難養。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房。
七:水出癸丑方,犯退神冠帶,不立向。夭亡敗絕。
八:水出乾亥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辛戍犯衰。不立向。丁財不發。
十:水出庚酉方。為情過而亢。予驗過間有初年發富發貴者。亦有不發者。或壽高、或壽短。吉兇相半。久則不利,有丁無財。
十一:若右水倒左。即向上正丁字流去。名“絕水倒沖墓庫”或當面直去。不能百步轉欄。又為“牽動土牛”。立主敗絕。書云:“丁庚坤上是黃泉”即此是也。
十二:丁水來朝左倒右。從壬字天干而去。不犯子字。名“祿存流盡佩金魚”。發富發貴,福壽雙全。但此向此水。平洋多發。山地多敗。
艮山坤向、寅山申向。
艮山兼丑丁丑分金。兼寅辛丑分金。寅山兼艮丙寅分金。兼甲庚寅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乙辰合三合吊照。正生向。旺去迎生。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神家業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門,富貴雙全。
二、右水倒左,出丁未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進神水法。不作沖破養位論。主富貴高壽。人丁大旺。先發小房。
三、左水倒右。出庚酉方。合文庫消水。楊公進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即此是也。主發富貴。福壽雙全。少差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丙午。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發丁旺財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家道窮苦不利。
五、水出巽巳。名過宮水。情過而亢。故主初年有丁有壽。卒不發。窮苦清廉。
六、水出甲卯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不發。
七、水出艮寅方。亦為交如不及。主多病敗絕。不發。
八、水出癸丑方。犯退神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壬子方。犯生來破旺。家貧如洗。初年發丁。久則夭壽不吉。
十、水出辛戍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以向論。又犯沖破冠帶。必傷年幼聰明之子。敗絕不吉。
十一、水出乾亥方。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乏嗣夭壽敗財。失血撈疾。大兇。
十二、右水長大倒左出坤。不犯申字百步欄。大富大貴。人丁興旺。若犯墓絕沖生大煞,(即左水長大倒右當面出坤)大兇,不能用。
甲山庚向、卯山酉向。
甲山兼寅丙寅分金。兼卯庚寅分金。卯山兼甲丁卯分金。兼乙辛卯分金。
一:左水倒右出癸丑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神生來會旺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人丁大旺。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均一。發福綿遠。
二:左水倒右。出辛戍方。為自旺向。合“惟有衰方可去來”即楊公救貧進神水法。發富發貴。壽高丁旺。男聰女秀。大吉大利。
三:右水倒左。從丙字沐浴方消水。合“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雖右邊病死。衰水過堂。第至向上。巳會合庚酉旺水歸庫而去。無妨以水局而論。又有壬子旺水。乾亥臨官水。辛戍冠帶水。上堂均系合局。故主大發。但若犯午字巳字。非淫即絕,大兇。
四:水出坤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必喪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官詞賣產。并犯軟腳、風癱、癆疾、吐血雜癥。先傷二門。次及別門。無一家不敗者。
五:水出丁未方。沖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損閨中幼婦。退敗產業。久則絕嗣。
六:水出乙辰方。為沖破向上養位。主傷小兒。敗產絕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甲卯方。為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間有丁財稍利壽高者。久則無不敗絕。
八:水出艮寅名過宮水。情過而亢。初年有丁、有壽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壬子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短命水。夭亡敗產絕嗣。紅血癆疾。多出寡發。先傷三門。初年間有稍利者。然總有丁無財。有財無丁。發功名即夭壽。福祿壽不能齊全。
十:水出乾亥病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婦五、六人。敗產絕嗣。并犯咳嗽、吐痰、失血癆疾等癥。先敗三門。次及別房。與兌方消水。發兇相似。
十一:水出巽巳方。犯旺去沖生。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當向無丁。十有九絕。先敗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正庚字出。不犯酉字。百步轉欄。又須左水細小。合本局胎向胎方放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內中間有壽短者。出幼婦寡居。不可用。
乙山辛向、辰山戌向。
乙山兼卯丁卯分金。兼辰辛卯分金。辰山兼乙丙辰分金。兼巽庚辰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坤申方。系正養向。名為貴人祿馬上御街”。丁財大旺。功名顯達。發福綿遠。忠孝賢良。男女壽高。房房皆發。三門尤盛。并發女秀。
二: 左水倒右。出乾亥方,為火局向。書云: 卒入乾宮百萬莊即此是也.發福發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
三:水出庚酉方。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為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富者少。若戍字上再有槍刀惡石。出性暴人。習拳棒行兇爭斗。
四:水出丁未方。犯退神 。初年稍利。發丁不發財。亦不發兇。
五:水出丙午方。初年間有發丁高壽者。久則夭亡絕嗣。退敗田產。窮苦不終。
六:水出巽巳方。主退財。小兒難養。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門。
七:水出乙辰方。犯退冠帶。不立向。主夭亡敗絕不發。
八:水出艮寅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丑癸方。犯衰不立向。退神水法。丁財兩不旺。
十:水出壬子方。為情退而亢。間有初年發富發貴者。亦有不發者。或壽高。或壽短。或乏嗣。吉兇相半。
十一:左水倒右。出向上正辛字。不犯戍字。又須百步轉欄。有發大富大貴者。稍差即絕。不可輕用。
十二:須有辛水朝堂。左水倒右。后甲字天干而去。不犯卯字。祿存流盡佩金魚。大富大貴。福壽雙全。人丁亦旺。平洋地發者多。但山地不可用。多敗絕。
巽山乾向、巳山亥向。
巽山兼辰、丙辰分金。兼巳庚辰分金。巳山兼巽丁巳分金。兼丙辛巳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丁未方。名三方吊照。正生向。合楊公救貧進神水法。旺去迎生。富貴之期驟至。書云“十四進神家業興”。主妻賢子孝。五福臨門。富貴雙全。房分均發。
二、右水倒左。出辛戍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救貧進神水法。不作沖破養位論。主富貴壽高。人丁大旺。發福悠久。
三、左水倒右。出壬子方。合文庫消水。楊公救貧進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主發富貴福壽雙全。
四、水出庚酉方。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旺丁,壽高發財者。久則乏嗣,貧苦。有壽必窮。此水不歸庫故也。
五、水出坤申絕位。為情過而亢。初年發丁,有壽不發財,功名不利。貧而不壽。不絕。
六、水出丙午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不發。
七、水出巽巳方。名生向。交如不及。年久敗絕。
八、水出乙辰方。犯“十個退神如鬼靈”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甲卯方。為生來破旺,貧窮。初年發財,久則敗絕不利。
十、水出癸丑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又犯沖破冠帶。必傷年幼聰明之子。嬌態之婦。
十一、水出艮寅方。沖破向上臨官,犯黃泉大煞。傷成才之子。乏嗣夭壽窮苦大兇。
十二、右水長大倒左。出向上正乾字。不犯亥字。百步轉欄。大富大貴。人丁亦旺。
丙山壬向、午山子向。
丙山兼巳丁巳分金。兼午辛巳分金。午山兼丙丙午分金。兼丁庚午分金。
一、左水倒右。出乙辰方。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楊公救貧進神生來會旺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忠孝賢良,男聰女秀,夫婦齊眉。房房相似,發福綿遠。“申子辰坤壬乙,文曲從頭出。”此是也。
二、左水倒右。出癸丑方。為自旺向,惟有衰方可去求。楊公救貧進神水法。發富發貴,壽高丁旺。
三、右水倒左,從庚字沐浴方消水。合“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若稍犯酉申二字,即兇,不可輕用。
四、水出乾亥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必喪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官詞賣產。并犯軟腳、風癱、癆疾、吐血等癥。先傷二門。次及別門,無一不敗絕者。
五、水出辛戍方。犯退神。主傷幼年聰明之子。并損婦少女。退敗產業。久則絕嗣。沖破向上冠帶故也。
六、水出丁未方。為沖破向上養位。主傷小口,敗產絕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丙午方。為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間有丁財稍利壽高者。久則敗絕,此名過宮水,有壽必窮。
八、水出巽巳方。為情退而亢不利功名。太公八十遇文王。初年發丁,有壽不發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甲卯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短命水。夭亡絕嗣,退敗產財。多出寡居。先傷三門,內中亦有稍利者,然縱有丁無財。有財無丁。發功名即夭壽。福壽不能相兼,多因吐血癆疾而死。
十、水出艮寅病方。犯孤辰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婦五、六人。敗產乏嗣。并犯咳嗽、吐痰、癆疾等癥。先傷三門。次及別房。
十一、水出坤申方。犯旺去沖生大煞。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富而無丁。十有九絕。先敗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正壬字流出。不犯子字。百步轉欄。又須左水細小。合火局胎向胎方去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而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內中間有壽短寡居者。
丁山癸向、未山丑向。
丁山兼午丙午分金,兼未庚午分金。未山兼丁丁未分金。兼坤辛未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乾亥方系正養向,名為“貴人祿馬上御街”。合進神救貧水法。丁財大旺,功名顯達。發福綿遠。忠孝賢良。男女壽高。房房皆發。三門尤盛。并發女秀。
二、左水倒右。出艮寅方。為金局向。書云“癸歸艮位發文章”,發富發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惟年久。主生風疾。
三、水出壬子方。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為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富者少,若丑字上有槍刀惡石,出性暴力惡人,好習拳棒發丁不發財.
四、水出辛戍方。犯退神。初年旺丁不發財。亦不發兇。功名不利。平安有壽。
五、水出庚酉方。初年間,有發財發丁壽高者。久則壽短。小產乏嗣。退產敗財。
六、水出丁未方。犯退神冠帶。不立向。主夭亡敗絕。
八、水出巽巳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乙辰方。犯衰不立向。退神水法。財丁俱不旺。
十、水出甲卯方。為情過而亢,初年間有發富貴,亦有不發者,或壽高,或壽短乏嗣,吉兇相半.
十一、左水倒右,出向上正癸字而去。又須百步轉欄,有發大富大貴者。但有稍差即絕。不可輕用。
十二:癸山朝堂。左水倒右。從丙字而去。不犯午字。名“祿存流盡佩金魚”。大富大貴。福壽雙全。
坤山艮向、申山寅向。
坤山兼未丁未分金,兼申辛未分金.申山兼坤丙申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辛戍方為正生向。合旺去迎生,救貧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神家業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堂,福壽雙全,門門皆發。
二、右水倒左,出癸丑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救貧進神水法,不作沖破養位論。主富貴壽高,人丁大旺,先小房,龍砂好,后發長房者。
三、左水倒右。出甲卯方。合文庫消水,楊公救貧進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主發富貴,福壽雙全。
四、水出壬子方,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丁旺發財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貧苦,有壽必窮水不歸庫故也。
五、水出乾亥方,初年發丁不發財,壽高貧苦,功名不利。
六、水出庚酉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不吉。
七、水出坤申方,犯生向交加如不及,多主敗絕。
八、水出丁未方,犯“十個退神如鬼靈”,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丙午方,為生有破旺,主窮乏,初年發丁,久則敗絕。
十、水出乙辰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又犯沖冠破帶。必傷年幼聰明之子。貞節之女。
十一、水出巽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夭壽乏嗣。
十二、坤山艮向、申山寅向。右水長大倒左,出艮不犯寅字。百步轉欄,大富大貴,人丁亦旺。
庚山甲向、酉山卯向。
庚山兼申丙申分金、兼酉庚申分金、酉山兼庚丁酉分金,兼辛辛酉分金。
一、左水倒右,出丁未方,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合楊公救貧進神生來會旺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大富大貴。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相似,發福綿遠。書云“亥卯未乾甲丁。貧狼一路行”。即此向。
二、左水倒右。出乙辰方。為自旺向。合“惟有衰方可去來”,楊公救貧進神水法。發富發貴。壽高丁旺。若艮水來朝,合三吉六秀向水法。
三、右水倒左,從壬字沐浴方消水,合祿存流盡佩金魚,富貴雙全,人丁興旺。若稍犯子字亥字大兇,不可亂用。
四、水出艮寅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必喪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官詞賣產。并犯軟腳、風癱、癆疾、吐血等癥,先傷三門,次及別房,大兇。
五、水出癸丑方,沖破向上冠帶,犯退神。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閨中幼婦少女。退敗產業,久則絕嗣。
六、水出辛戍方。為沖破向上養位。主傷小口,敗產絕嗣。犯退神沐浴。不立向。
七、水出庚酉方。為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間有丁財稍利者。久別敗絕。此過宮水,有壽無財,小房更不利。
八、水出坤申方。為情過而亢。功名不利。人多有壽。發丁無財。水不歸庫故也。
九、水出丙午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短命水,夭亡絕嗣。退財產業。多出寡居。先傷三門。此向有丁無財,有財無丁。發功名即夭亡,福祿壽不能相兼,年久敗絕。
十、水出巽巳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短壽,多出寡婦。敗產乏嗣,并犯咳嗽、吐痰、癆疾等癥。先傷三門,次及別房。與死房消水發兇相似。
十一、水出乾亥方。為旺去沖生。雖有財而何為,小兒難養,富而無丁,十有九絕。先敗長房,次及別房。
十二、庚山甲向、酉山卯向。右水長大倒左。從向上正申字出。不犯卯字流去。百步轉欄。合金局胎向胎方去水。謂之出煞,不作沖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丙中間有壽短寡居。不敗即絕。不可輕用。
辛山乙向、戌山辰向。
辛山兼酉丁酉分金,兼戌辛酉分金,戌山兼辛丙戍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艮寅方。系正養向,名為“貴人祿馬上御街”。丁財大旺。功名顯達。發福綿遠。忠孝賢良。男女壽高。房房皆發。三門尤盛。并發女秀。
二、左水倒右,出巽巳方。為水局向。書云“乙向巽流清富貴”是也。發富發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
三、水出甲卯方,沖破向上祿位。名為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或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為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富者少.若辰字上有槍刀惡石,出橫暴人,好爭斗行兇.
四、水出癸丑方。犯退神,初年發丁有壽。不發財亦不發兇。
五、水出壬子方。初年間有發丁,久則壽短。小產乏嗣。敗產,不吉。
六、水出乾亥方。主退財不發。小兒難養,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房。
七、水出辛戍方。犯退冠帶不立向。主夭亡敗嗣,兇.
八、水出坤申方。丁敗日衰甚而絕嗣。大兇.
九、水出丁未方。犯衰不立向,財丁不利。
十、水出丙午為情過而亢。間有初年發富,或壽高,或短壽,或乏嗣,吉兇相半.
十一、左水倒右。從向上乙字出去,不犯辰字。又須百步轉欄,主發富貴,但稍差即絕,先吉后兇.
十二、乙水朝堂。左水倒右,從后庚字天干而去。不犯酉字。名“祿存流盡佩金魚”。大富大貴。福壽雙全。此向平原發福。山地敗絕。
乾山巽向、亥山巳向。
乾山兼戍丙戌分金。兼亥庚戌分金。亥山兼乾丁亥分金。兼壬辛亥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癸丑方,為正生向。全旺去迎生。救貧水法。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神家業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堂。富貴雙全,門門皆發。
二、右水倒左。出乙直射水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救貧進神水法。不作沖破養位論。主富貴壽高。人丁大旺。先發小房。后發長房。
三、左水倒右。出丙午者。合文庫消水。楊公救貧進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主發富貴。福壽雙全。少差即絕。不可亂用。
四、水出甲卯方。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丁財稍利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貧苦,水不歸庫故也。
五、水出艮寅方。為情過而亢。初年發丁有壽不發財。功名不利。
六、水出壬子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兇.
七、水出乾亥方。亦為交如不及。多主敗絕,兇.
八、水出辛戍方。犯“十個退神如鬼靈”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庚酉方。為生來破旺主窮苦。初年發丁。久則敗絕。
十、水出丁未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又犯冠帶。傷年幼聰明之子。并嬌態婦女。
十一、水出坤申方。為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夭壽乏嗣。貧苦不利。
十二、右水長大倒左。出巽不犯巳字。百步轉欄。大富大貴。人丁大旺。男女壽高。
風水24山水口(kou)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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