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歷陽歷的換算公式
陰歷日期是以月亮的圓缺為計月單位,其以逢朔為初一,以月望為十五(大月為十六日),以月晦為二十 九日(大月為三十日)。然而目前記時通常用陽歷日期表達,如欲將陽歷日期換算成陰歷日期可以用以下兩種方法:其一是查《新編萬年歷》,如查1984年6月8日是陰歷幾日?翻開萬年歷6月10日是陰歷十一,則逆推6月8日是陰歷初九。其二可以利用公式推算陰歷日期:
設:公元年數-1977(或1901)=4Q+R
則:陰歷日期=14Q+10.6(R+1)+年內日期序數-29.5n
(注:式中Q、R、n均為自然數,R<4)
例:1994年5月7日的陰歷日期為:
1994-1977=17=4×4+1
故:Q=4,R=1 則:5月7日的陰歷日期為:
14×4+10.6(1+1)+(31+28+31+30+7)-29.5n
=204.2- 29.5n
然后用29.5去除204.2得商數6......27.2,6即是n值(zhi),余數27即是陰(yin)歷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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