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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結算法產生于哪個朝代相關內容

四柱結算法的歷史記載

目前所見到的關于宋代“四柱”記載的最早文獻記錄源于《文獻通考》卷二十三《國用一》:“止齋陳氏[5]曰……淳化五年十二月,初置諸州應在司,具元管、新收、已支、見在錢物申省。”淳化是宋太宗的年號,淳化五年即公元994年,所以,可以肯定地說,早在10世紀末“四柱結算法”就在宋代官廳會計核算中得到了普遍的運用。而且名目劃一,簡明扼要,在實踐中“四柱結算法”不斷得到發展,逐步趨于完善。止齋陳氏所講淳化五年編制“四柱”式會計報告呈送中央,并非第一次,而是“四柱結算法”運用的繼續。止齋陳氏所講“元管”、“已支”、“見在”為我國“四柱”名目由不定稱到定稱的過渡階段的提法。
根據現有史料考察,到宋哲宗統治時期,“四柱”的名目就已經發生了變化,“元管”改作“舊管”,“已支”改為“開除”,四柱名目劃一,也基本上成為后來通用的“四柱”名目。 “舊管+新收-開除=見在”的公式在宋代開始定型,并得到普遍運用。由于這一公式自“四柱結算法”產生之日起便在官廳與民間會計中得到普遍運用,人們通過它計算一定時期的經濟活動的結果——見在結存數,故后世之人把這一公式稱之為“四柱結算法”的基本公式,或基本方程式。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出于管理經濟的實際需要,人們在“四柱結算法”基本公式運用的基礎上,逐步取得了新的進展。
為了比較財政收支,掌握國家的財政收支狀況,當時的人們逐漸學會運用“四柱”之間的平衡關系,作為考核和檢查的手段,在“四柱結算法”基本平衡公式的基礎上,通過移項又產生了以下兩個平衡公式:四柱平衡公式:舊管+新收=開除+見在四柱差額平衡公式:新收-開除=見在-舊管上列公式的運用,標志著我國“四柱結算法”已經發展到了成熟階段,也代表了宋代會計核算的最高水平。
宋代要求各級官吏按照 “四柱”格式向中央和皇帝編制會計報告,包括年報、季報和月報,分別反映各種物資的“原”(元),“入”、“出”、“存”情況。南宋時,對各部門所編制的“四柱”式會計報告,還統一頒行了專門的格式,要求各部門必須遵照格式編報,不得違反章法。如各倉申報錢帛、糧草的會計報告一律采用“四柱”式,各轉運司所編制的會計報告,亦須采用“四柱”式;負責飼養官馬的部門,每季所編會計報告,必須按“舊管若干”、新收若干”、“死失若干”(即“開除若干”)和“見管若干”列示各類馬匹數目。
更有意思的是,當時呈報的各種名籍,也規定用“四柱”式,如關于各州和尚、道土的名籍,也必須用“舊管若干”、“新收若干”、“開除若干”和“見在若干”的格式編報。宋代這種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編報格式、編報內容和明確提出編報要求的作法,不僅體現了在“四柱結算法”運用方面的顯著進步,而且體現了我國官廳會計編報制度、會計報告方法的顯著進步。這也是前所未有的進步。
到元、明、清時代,不僅“四柱結算法”的運用和影響擴大到會計核算的各個方面,而且出現了對這種專門方法的總結,人們開始把會計核算方法方面的問題上升到理論上加以認識。在元代,手工業者、商業經營者在結算賬簿時,各會計科目須按“四柱”列示數據,并按“四柱結算法”的基本公式求計本期余額。年報、月報也必須按“四柱”歸類。明代從賬簿到各種會計、統計報表,以及各種名籍的編制,均以“四柱”為基本格式。清代時“四柱”法已普及到憑證、盤點清單等各個方面;
光(guang)緒年(nian)間,出現了會計報告(gao)的(de)最新格式——“四柱報告(gao)表”。在官廳會計中,凡(fan)考核(he)財政(zheng)收(shou)支(zhi)是(shi)否平衡,必然采用四柱平衡公式和四柱差(cha)額平衡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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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清冊的“四柱結算法”原理及其發展歷程

根據專家的研究考證,在中國唐代中期的官廳會計核算中,已有了“四柱”基本名目的運用,開始由“三柱結算法”向“四柱結算法”過渡。從后唐同光三年(公元925年)及長興二年(公元931年)沙州凈土寺編制的年終會計結算賬單中已可以看出“四柱結算法”在唐代后期業已創立,并在一定范圍內得到運用。沙州凈土寺為唐代傳下來的古老寺院之一,后唐同光三年距李唐王朝滅亡僅十八年,后唐長興二年亦僅隔二十四年,故該寺后唐年間的會計水平及對“四柱結算法”的運用,可以說與唐代后期的水平基本一致。
由于晚唐時期皇帝對佛教的迷信,當時寺院的規模一般較大。寺院的收入來源復雜,如莊田收入、園稅收入、放債收入,交易收入,以及散施收入等。另外,支出也比較復雜。在唐代的寺院中,每到年終結算之前,一般由寺院的最高領導者——方丈主持全院的會計核算年終工作會議——“算會”,對“直歲”(即寺院里的主管會計)一年來經手的賬目進行全面的審核,并由直歲編制收支會計結算報告,即“錢物賬”。在舊歷年正月寺院眾僧聚會之時,由直歲將其所編賬單在全體僧眾面前當眾宣讀,以解除直歲當年的責任。在考古發現的一份后唐長興二年沙州凈土寺直歲愿達所編的會計報告中,已經可以發現運用“四柱結算法”核算財物的基本思想萌芽。該份會計報告內容總體上分為六個方面:
1.本年(公元930年至931年)寺院財物總況。在報告人本年度經手的全部收入中,包括“承前帳”(即舊管)及“自年新附入”(即新收)兩部分。兩項合計數為1803.005碩,合計數之下依次排列各項實物的“舊管+新收”的數量。
2.“承前帳(舊)”(即舊管)部分。依次排列“舊管”各項財物的數量,本項合計數為1549.765碩。
3.“自年新附入”(即新收)部分。這一部分除依次排列各類實物的新收總數之外,還抄錄有各項實物收入的明細數目,并逐項說明本年各項收入之來源,本項合計數為253.24碩。以上“舊管”+“新收”=1803.005碩。
4.破用(即開除)部分。開除之數的排列順序與新收部分相同,亦先總數,后明細數目,各項支出一一交待其開支原因,本項合計數為324.751碩。
5.本年財物結存(即見在)部分。根據以上三柱之間客觀存在的經濟關系,按照“四柱結算法”的處理方法,對寺院一年來經濟活動結果進行總的結算。其結算公式實際運用情況如下:
“承前賬(舊管)”+“新附入”(新收)-破用(開除)=實在
即: 1549.765+253.24-324.715=1478.29碩
“見在”各類實物的數量,亦按照“四柱結算法”公式逐項計算之后,依次排列。
6.會計報告的結尾。按照當時官方、民間大體通行的報告格式,說明以上賬目已經過“算會”審核無誤,現將其結果公諸于眾,以待批準核銷。
這份會計報告以“四柱”為基本格式,以“四柱結算法”為基本方法,系統地反映了寺院一年來經濟活動的全過程及其結果。既有總括反映,也有明細反映,且以總合控制明細。收入有源,支出有因,且計算結果正確,條理比較分明。可以說這已是一份比較完善的四柱式會計報告清單。
不過,從“四柱”的名目方面考察,在唐末和后唐時期,“四柱”的名稱還比較凌亂,除“見在”一柱外,其余三柱尚無統一的名稱。說明這一時期的“四柱結算法”尚處于創立、運用的初期階段,還顯得比較粗陋,還有待于在實際運用中不斷加以改進。
“四柱結算法”在宋代得到了普遍運用,并走向成熟。目前所見到的關于宋代“四柱”記載的最早文獻記錄源于《文獻通考》卷二十三《國用一》:“止齋陳氏[5]曰……淳化五年十二月,初置諸州應在司,具元管、新收、已支、見在錢物申省。”淳化是宋太宗的年號,淳化五年即公元994年,所以,可以肯定地說,早在10世紀末“四柱結算法”就在宋代官廳會計核算中得到了普遍的運用。而且名目劃一,簡明扼要,在實踐中“四柱結算法”不斷得到發展,逐步趨于完善。止齋陳氏所講淳化五年編制“四柱”式會計報告呈送中央,并非第一次,而是“四柱結算法”運用的繼續。止齋陳氏所講“元管”、“已支”、“見在”為我國“四柱”名目由不定稱到定稱的過渡階段的提法。根據現有史料考察,到宋哲宗統治時期,“四柱”的名目就已經發生了變化,“元管”改作“舊管”,“已支”改為“開除”,四柱名目劃一,也基本上成為后來通用的“四柱”名目。
“舊管+新收-開除=見在”的公式在宋代開始定型,并得到普遍運用。由于這一公式自“四柱結算法”產生之日起便在官廳與民間會計中得到普遍運用,人們通過它計算一定時期的經濟活動的結果——見在結存數,故后世之人把這一公式稱之為“四柱結算法”的基本公式,或基本方程式。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出于管理經濟的實際需要,人們在“四柱結算法”基本公式運用的基礎上,逐步取得了新的進展。為了比較財政收支,掌握國家的財政收支狀況,當時的人們逐漸學會運用“四柱”之間的平衡關系,作為考核和檢查的手段,在“四柱結算法”基本平衡公式的基礎上,通過移項又產生了以下兩個平衡公式:
四柱平衡公式:舊管+新收=開除+見在
四柱差額平衡公式:新收-開除=見在-舊管
上列公式的運用,標志著我國“四柱結算法”已經發展到了成熟階段,也代表了宋代會計核算的最高水平。
宋代要求各級官吏按照 “四柱”格式向中央和皇帝編制會計報告,包括年報、季報和月報,分別反映各種物資的“原”(元),“入”、“出”、“存”情況。南宋時,對各部門所編制的“四柱”式會計報告,還統一頒行了專門的格式,要求各部門必須遵照格式編報,不得違反章法。如各倉申報錢帛、糧草的會計報告一律采用“四柱”式,各轉運司所編制的會計報告,亦須采用“四柱”式;負責飼養官馬的部門,每季所編會計報告,必須按“舊管若干”、新收若干”、“死失若干”(即“開除若干”)和“見管若干”列示各類馬匹數目。更有意思的是,當時呈報的各種名籍,也規定用“四柱”式,如關于各州和尚、道士的名籍,也必須用“舊管若干”、“新收若干”、“開除若干”和“見在若干”的格式編報。宋代這種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編報格式、編報內容和明確提出編報要求的作法,不僅體現了在“四柱結算法”運用方面的顯著進步,而且體現了我國官廳會計編報制度、會計報告方法的顯著進步。這也是前所未有的進步。
到元、明(ming)、清(qing)時代(dai),不僅(jin)“四(si)(si)柱(zhu)(zhu)結算(suan)法(fa)”的(de)(de)運用和影(ying)響(xiang)擴大到會(hui)計(ji)核(he)算(suan)的(de)(de)各個(ge)(ge)方(fang)面,而且出現(xian)了對這種(zhong)專(zhuan)門方(fang)法(fa)的(de)(de)總(zong)結,人(ren)們開始把會(hui)計(ji)核(he)算(suan)方(fang)法(fa)方(fang)面的(de)(de)問題上(shang)升到理論上(shang)加以(yi)(yi)認識(shi)。在(zai)元代(dai),手工業(ye)者、商業(ye)經(jing)營者在(zai)結算(suan)賬簿(bu)時,各會(hui)計(ji)科目須(xu)按“四(si)(si)柱(zhu)(zhu)”列示數據,并按“四(si)(si)柱(zhu)(zhu)結算(suan)法(fa)”的(de)(de)基本(ben)(ben)公(gong)式求計(ji)本(ben)(ben)期(qi)余額(e)。年報(bao)、月報(bao)也必(bi)(bi)須(xu)按“四(si)(si)柱(zhu)(zhu)”歸類。明(ming)代(dai)從賬簿(bu)到各種(zhong)會(hui)計(ji)、統計(ji)報(bao)表(biao),以(yi)(yi)及各種(zhong)名(ming)籍的(de)(de)編制,均以(yi)(yi)“四(si)(si)柱(zhu)(zhu)”為基本(ben)(ben)格式。清(qing)代(dai)時“四(si)(si)柱(zhu)(zhu)”法(fa)已普及到憑證、盤點清(qing)單等各個(ge)(ge)方(fang)面;光緒(xu)年間(jian),出現(xian)了會(hui)計(ji)報(bao)告的(de)(de)最新格式——“四(si)(si)柱(zhu)(zhu)報(bao)告表(biao)”。在(zai)官廳會(hui)計(ji)中,凡考核(he)財政(zheng)收支(zhi)是否平衡(heng),必(bi)(bi)然采用四(si)(si)柱(zhu)(zhu)平衡(heng)公(gong)式和四(si)(si)柱(zhu)(zhu)差額(e)平衡(heng)公(gong)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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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會計一職,那古代算賬的叫什么呢?

那時(shi)算(suan)帳的叫帳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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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柱結算法最早出現在西周時期對嗎

是的。據有關史書記載,有關三柱結算法的最早運用,可追溯至《周禮》一書所載的時代。據其記載,西周財計組織中司會為計官之長,主管王朝財政經濟收支的全面核算。司會下面另設有職內、職歲、職幣和司書四大職能部門,其中:職內“掌邦之賦入”,掌管收入類籍書;職歲“掌邦之賦出”,掌管支出類籍書;職幣“振掌事之余財”,即負責按類登記剩余財幣;司書的職責在于掌握會計“籍書”,根據式法對財幣進行登記與考核。這之中的“式法”,即是指三柱結算法的“入-出=余財”。據此可以看出,西周時期已經產生了三柱結算法的萌芽。
三柱(zhu)法經由春(chun)秋戰(zhan)國時(shi)代(dai)承(cheng)繼至秦漢時(shi),已得到了(le)廣泛(fan)的(de)運(yun)用(yong)和普及。直至唐(tang)初,三柱(zhu)式結算(suan)法在官廳會(hui)計核算(suan)中仍占據(ju)主(zhu)流地位。至唐(tang)代(dai)中期,三柱(zhu)結算(suan)法為四(si)柱(zhu)結算(suan)法所(suo)取(qu)代(d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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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清冊的“四柱結算法”的歷史地位

“四柱結算法”的創立和運用,是我國唐宋時代在中式會計方法上的重大突破,是我國古代的會計工作者在管理社會經濟實踐中創造的科學結算方法,它的產生、運用和發展完善,在會計發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從宋代到清代,“四柱結算法”在實際運用中,已成為系統反映王朝經濟活動或私家經濟活動全過程的科學方法,成為中式會計方法的精髓。它集中歸結了中式會計的基本原理,是中式會計方法的精髓。
“四柱結算法”的發展完善與普及運用,不僅為我國會計分析方法的產生創造了基本條件,而且為我國由單式記賬發展到復式記賬奠定了基礎。在“四柱結算法”的影響之下,我國明末清初,出現了中國固有復式記賬法的早期形態——“龍門賬”;也是由于“四柱結算法”和“四柱”式會計報告編制方法的影響,這個時期在民間會計中產生了中國固有的復式記賬法——“四腳賬”。
“四柱(zhu)結(jie)算法(fa)”的(de)創立、運(yun)(yun)用,是中(zhong)國會(hui)計(ji)(ji)(ji)(ji)對世界(jie)(jie)(jie)會(hui)計(ji)(ji)(ji)(ji)方法(fa)發展的(de)一個重(zhong)要貢獻,它(ta)對世界(jie)(jie)(jie)上(shang)(shang)許多國家的(de)會(hui)計(ji)(ji)(ji)(ji)核算,都曾有(you)過(guo)重(zhong)要影響。1494年(nian)盧卡·帕喬利在其(qi)《數學(xue)(xue)大(da)全》一書中(zhong)列示(shi)出(chu)“一人所有(you)財物=其(qi)人所有(you)權總值”的(de)平(ping)(ping)衡(heng)(heng)公式(shi)(shi)(shi),標志(zhi)著西(xi)式(shi)(shi)(shi)平(ping)(ping)衡(heng)(heng)結(jie)算法(fa)的(de)創建完成(cheng)。西(xi)式(shi)(shi)(shi)平(ping)(ping)衡(heng)(heng)結(jie)算法(fa)與中(zhong)式(shi)(shi)(shi)“四柱(zhu)結(jie)算法(fa)”的(de)形式(shi)(shi)(shi)雖(sui)然不同,但原理(li)和作用卻大(da)致相同。如果把西(xi)式(shi)(shi)(shi)平(ping)(ping)衡(heng)(heng)結(jie)算法(fa)產生的(de)時間確定在13世紀的(de)話,那(nei)么,我(wo)國“四柱(zhu)結(jie)算法(fa)”的(de)創立和運(yun)(yun)用,比西(xi)式(shi)(shi)(shi)平(ping)(ping)衡(heng)(heng)結(jie)算法(fa)的(de)出(chu)現(xian)要早(zao)好幾(ji)百年(nian),在世界(jie)(jie)(jie)會(hui)計(ji)(ji)(ji)(ji)發展史上(shang)(shang),這一方法(fa)一度處(chu)于領先地(di)位。我(wo)國的(de)“四柱(zhu)結(jie)算法(fa)”,不僅得到世界(jie)(jie)(jie)會(hui)計(ji)(ji)(ji)(ji)史學(xue)(xue)家的(de)肯(ken)定,而且普遍受到世界(jie)(jie)(jie)會(hui)計(ji)(ji)(ji)(ji)學(xue)(xue)者(zhe)和研究(jiu)者(zhe)的(de)重(zhong)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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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里的龍門賬是產生于什么時候

——中國會計學界的一個懸案
筆者以嚴謹務實的學者風范,以詳實的史料記載為依托,對龍門賬的創建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指出此題之解尚待進一步考證。
龍門賬是我國最早的復式記賬法,這在會計學理論界已成定論。但龍門賬是什么時候產生的?創始人是誰?到目前為止尚未有答案。
一、眾說紛紜的觀點
對于龍門賬的創建時間和創始人,理論界的說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李寶震先生的觀點
我國會計史學界老前輩天津財經學院李寶震先生撰寫的《會計史話》對龍門賬的介紹是:“明朝末年(約在公元1640年前后)由山西幫商人(據說名叫富山)創造,并在民間商業中流行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李寶震。1993.會計史話。財會通訊。5.)
(二)王建忠先生的觀點
據天津財經大學王建忠先生主編的《會計發展史》介紹:“明朝海禁漸開,對外聯系加強。隨著經濟恢復,國內商業亦獲發展。為了適應商業發展的需要,明末清初之際,山西人富山根據唐宋以來'四柱清冊'原理設立創造了'龍門賬',后經不斷發展完善,成為我國民間商業流行的一種會計核算形式”。(王建忠。會計發展史。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37-139)
(三)趙友良先生的觀點
據上海財經大學老一輩會計學家趙友良先生撰寫的《計事叢談》一文介紹:“現代學者對龍門賬及其核算方法已作過不少介紹。他們都認為是清初學者傅山(青主)所始創。”(趙友良。1992.計事叢談。上海會計。2.)
(四)湯云為、錢逢勝先生的觀點
據湯云為、錢逢勝的專著《會計理論》一書介紹:龍門賬“產生于明末清初的商業界,開啟了我國商業會計的先端。其創始人為山西曲陽人傅山。據我國著名會計史學家趙友良先生的考證,龍門賬首先是為了改善票號的經營管理而設計的,后來才被逐漸推廣到工商企業。”(湯云為、錢逢勝。會計理論。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30.)
(五)郭道揚先生的觀點
中南財經大學郭道揚先生所著的《會計發展史綱》介紹:“我國最早的復式記賬法'龍門賬',創始于明末清初的商業界,這是目前比較一致的說法。'龍門賬'的創始人是山西商人'富山',這也是比較一致的說法。但這'富山'究竟是何人,他是怎樣創造'龍門賬'的,這個問題尚待進一步考證。根據史書記載,筆者認為,富山當為傅山。……在會計核算規則方面,'龍門賬'法也為其所創。一則可能相傳有誤,把'傅山'說成'富山';二則可能后世商家取于吉利,有意用'傅'字同音字'富'字取而代之,故后世人們認為'龍門賬'為富山所創。”郭道揚先生在《中國會計史稿》中除堅持上述觀點以外,還引用章太炎先生的《太炎文錄續編》中顧炎武、傅山創建票號積累資金以期反清復明的傳說作為旁證,對龍門賬的創建過程進行了具體的闡述,明確提出他本人的觀點:“我們傾向于'龍門賬'起始于明末清初,其創始人為傅山之說。”
綜合上述觀點,會計史學界對龍門賬創建時間的觀點基本一致——明末清初,而對于龍門賬的創始人則有“富山說”、“傅山說”、“富山即傅山說”三種。
二、模模糊糊的考證
李寶震老先生認為龍門賬產生于明朝末年(約在公元1640年前后),創始人是山西幫商人富山。李老特別聲明是“據說”,但沒有講清楚據誰所說,沒有詳細說明有什么依據。查閱李老所撰寫的有關文獻,他一直實事求是地堅持“據說”,實際上,李寶震先生并沒有親自把這個問題徹底考證清楚。
王建忠先生與李寶震先生的觀點及其結論基本一致,亦承認龍門賬的創始時間是明末清初,創始人是富山,不同的是李寶震先生聲明是“據說”,而他的弟子卻言之鑿鑿,而且還說龍門賬的創建原理是“四柱清冊”,不知其依據何在?
趙友良先生首先介紹說現代學者都認為龍門賬是清初學者傅山所始創,他本人曾經有過懷疑,只是在讀了章太炎先生的顧亭林(炎武)軼事后,才“疑竇頓釋”。章太炎先生又是如何考證傅山創建龍門賬的呢?趙老引用章太炎先生的原話說:“近聞山西人言,亭林嘗得(李)自成窖金,因設票號,屬傅青主主之。始,明時票號規則不善,亭林與青主更立新制,天下信從,以是饒于財用。清一代票號制度,皆亭林、青主所創也。”緊跟著趙友良老先生就認為:“所謂的'票號規則'、'票號制度'以及更立的'新制',包括票號的匯劃結算、賬務處理、盈虧計算等一系列的經營管理制度。龍門賬是這些制度中最重要部分,……。”因為章太炎先生之說僅僅是根據“山西人言”,趙老也覺得“可能有人以為未必可信。”只好推斷:“太炎先生是一位治學十分嚴謹的國學大師,他所謂'山西人言',雖未明指是何人所言,但決不會是道聽途說之言。”這等于說理論界經常引以為據的“趙老考證”實際上就是:趙老聽章太炎說,章太炎聽山西人說,至于聽哪個山西人說,太炎先生沒有說清楚。他沒有說清楚,人們也不能懷疑,因為他治學嚴謹,不可能道聽途說。這樣的推論好像有失嚴謹,不合邏輯。
湯云為、錢逢勝肯定龍門賬的創始人就是傅山。湯、錢所謂的傅山,從所介紹的內容看無疑是學者傅山,只不過湯、錢把山西陽曲誤寫為山西曲陽,這可能是筆誤。需要研究的是,湯云為、錢逢勝沒有說明他們是依據什么資料肯定龍門賬的創始人就是傅山,但他們卻明確提出龍門賬是為了改善票號的經營管理而設計的,后來才被逐漸推廣到工商企業。結合前后文分析,他們的依據恰恰就是趙友良老先生推論式的考證。
郭道揚先生在修《會計發展史綱》時,認為龍門賬的創始人是山西商人“富山”,而此“富山”就是明末清初的大學者、思想家傅山。他還作了大膽的推測,之所以把“傅山”說成“富山”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相傳有誤;另一種可能則是后世為圖吉利諧音互代。為了進一步論證自己的結論,郭道揚先生在編寫《中國會計史稿》時,也與趙老一樣引用了章太炎先生的《太炎文錄續編》中的一些稗史資料加以佐證,對傅山經營票號、創設龍門賬進行了進一步的闡述。從引用的資料看,太炎先生也不過是根據民間傳說,演義了一個顧、傅利用李自成遺金,創建票號,積蓄實力,以圖復明的故事。顧炎武與傅山先生有較深的交情,但也不能沒有任何資料就臆斷他們搞過票號。
筆者認為,“傅山”誤認為“富山”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大學者傅山在山西是一個家喻戶曉的人物,他在三晉大地上研古、治學、行醫、傳道,為后人立下一塊又一塊的碑,寫下了一本又一本的書,留下了一幅又一幅的字,他的詩、書、畫、醫精妙絕倫,其才華之全,專業之深,至今無幾人堪比,堂堂一世英名居然讓人誤傳,是不可思議的。至于諧音互代更有些牽強附會,高雅脫俗的傅青主怎么會為圖吉利諧音“富山”?他的后世也不會庸俗到隨隨便便拿一個俗不可耐的“富山”來替代聲名顯赫的傅山。
所以,此“傅山”非彼“富山”也。
三、創建時間:證據與邏輯
論證確定龍門賬的創建時間,是研究龍門賬創建問題的關鍵。當前會計史學界對龍門賬創建時間問題的研究有一些明顯的疑點。
第一個疑點是龍門賬的實物資料問題。理論界的主流觀點認為龍門賬創建于明末清初,但目前我國現存的龍門賬最早實物資料是清末民初的。如果龍門賬產生于明末清初的公元1640年左右,發展了綿綿300余年,直至清末民初,竟沒有留下任何痕跡,這是說不過去的。龍門賬有沒有360年的歷史,史家沒有結論,史料也沒有佐證。
第二個疑點是龍門賬與票號的關系問題。趙友良、郭道揚、湯云為、錢逢勝都認為龍門賬是隨票號而產生的,具體的時間是明末清初。筆者分析考證,如果龍門賬產生于明末清初,那就與票號的產生沒有直接聯系;如果龍門賬是伴隨山西票號的產生發展而產生發展的,那她就不是明末清初產生的。這是因為,盡管明末清初的山西商幫在全國獨領風騷,但票號登上歷史舞臺,是180年以后的事。中國的第一家票號是山西平遙縣的日升昌票號,創建的時間是清道光三年或四年(1823年或1824年),這個問題應該沒有爭議。也就是說,如果龍門賬確實是隨票號產生的,那么她的創建時間只能在票號產生之后去考證,所以,人為地把票號的創建時間提前200年,不是實事求是的科學研究態度。
四、創始人:富山還是傅山
龍門賬的創始人問題主要集中在富山和傅山這兩個人身上。富山是商人,而且是大商人;傅山是學者,而且是大名鼎鼎的學者。富山是誰,籍貫在哪?發家在何處?富山與傅山是不是一個人?傅山是否經過商,開設過票號?這些必須進行嚴密的考證。
考證之一:山西歷史上有沒有一個叫富山的大商人。首先,山西富人入史,可以追溯到《史記》。司馬遷在2000年前的《史記》中就記載2位山西富豪——蜀卓氏和孔氏。從明代開始,有史記載的山西大商人林林總總,如平陽(今臨汾)的“亢百萬”(大鹽商,有人誤認為“康百萬”),介休的范氏,榆次的王氏、常氏,太谷的曹氏、員氏,平遙的李氏、雷氏、毛氏,祁縣的喬氏、渠氏,介休的侯氏、冀氏,靈石的王氏等等,唯獨發明了龍門賬的“富氏”就從人間蒸發了?其次,山西的商鋪店家,如果處在同一時期,既是競爭對手,又是合作伙伴,這種商品是賣家,另外的商品就是買家,銀子有進也有出,財務有收也有支,掌柜、賬房、伙計,有的從一而終,也有的跳槽另就,因此,不同商家的業務手段大同小異,也就是說,從算盤技巧,到記賬手段,不是什么秘密,龍門賬作為一種先進的記賬方法——復式記賬法,必然會廣泛流傳,只要確實存在,商家留存的賬簿資料檔案就不難查出。但筆者對明清兩代晉商初步查訪,還未見到有關富姓商人的任何資料,所以,無論如何,所謂富山創建龍門賬之說尚無證據可以證明。
考證之二:傅山是否有一個別名叫富山?據筆者考證,傅山,初名鼎臣,改名山,原字青竹,后改青主,山西陽曲縣西村人。生于明萬歷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曾用過公之它、公他、石頭、石道人、石老人、嗇廬、隨厲、六持、丹崖子、丹崖翁、濁堂老人、青羊庵主、不夜庵老人、傅僑山、松僑老人、朱衣道人、酒道人、酒肉道人、居士、傅道士、傅道人、傅子、老蘗禪、還陽真人、真山、僑黃真山、五峰道人、龍池聞道下士、觀化翁、觀花翁、橘翁、大笑下士、西北之西北老人、一字仁仲、子通等共54個名、字、號,是世界上個人用名最多的人之一,但50多個名字中是沒有“富山”的。
考證之三:傅山是否經過商或開設過票號?筆者考證了有關傅山的年譜近30部,尚未發現有傅山經商或開設票號的經歷。傅山確實進行過近20年的秘密抗清活動。按照人們的傳說,傅山經商或開票號是為反清復明積累資金,那么,他的商業金融活動就應該在明朝滅亡之后。明朝滅亡的時間是1644年,是年傅山37歲。甲申事變后,李自成兵敗,清兵入關。此后10余年,傅山身著道袍,游走于平定、祁縣、汾陽之間,“安貧樂道,泊如也”、“買酒未愁囊里澀,典房才得旅中資”(劉貫文。1991.傅山全書。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27.)說明他為了生計曾經典房籌資,生活十分清苦,未見經商發跡之象。49歲時,傅山因反清嫌疑入獄,曾絕食9日,幾乎死在獄中,后經營救釋放。后來傅山以游歷、學問和行醫為主,生活依然艱難。由此而分析,傅山雖然長期堅持反清復明斗爭,除他的兒子傅眉、侄子傅仁因生活所迫開過藥店賣過藥之外,沒有任何史料可以證明傅山曾經參與過票號的創設和經營活動。從性質上看,票號是總號與分號、分號與分號之間的金銀匯兌、款項劃撥和往來結算。在當時,票號業的競爭是非常激烈的,需要在經濟比較繁華和發達的地區布點設號,形成體系,這種業務的社會性比較強,透明度非常高,是無法隱蔽進行的,票號活動不可能秘密進行,所以說,顧炎武與傅山秘密進行票號業務活動與事實不符。
通過上述考證,究竟龍門賬的創始人是商人“富山”還是學者傅山,看來現在下結論還為時過早。如果確實是晉商發明了龍門賬,不管他是“富山”,還是“富海”,只要下功夫,就不難查出。畢竟這段歷史只有三、四百年,要是歷史上真有這么一個才華橫溢的大商人,相信人們是不會輕易漏過的。
如果是傅山發明了龍門賬,考證起來更有條件。史學家對傅山先生的研究雖比不上紅學家對曹雪芹的研究,但對山西近代史上這么一位有節有義、出類拔萃的人物,早已梳理得頭頭是道,只要傅山曾經搞過票號,經過商或記過賬,就不愁找不到證據。他的詩、書、畫、字、碑、匾,一生留存甚多,為什么對后世影響甚大的龍門賬就不留下哪怕一丁點兒的痕跡?
由此看來,龍門賬的創建(jian)問題還(huan)是一(yi)個(ge)懸而未決的疑(yi)案(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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