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只能做情人,是前世什么因果
人們常說三世因果,但卻忘了今世所造之業(今世之因)。無論站在何種教義,說因說果,即說因造果,而非因之因(說因有因)。即非正念正行(如殺、淫、盜),都是一念無明及其造業。如果說相識相遇是緣,無心之因,也非能成果。
通俗地講,因果有三世因果,亦有今世之因果。三世因果所得之果即生來即得此果(如生出貧富、身體健康殘疾等)與在世中非本愿之天命之果(如天災等);今世之因果是因己主觀觸緣而得之果,如學業好壞、如殺人、如淫人妻女等,不能妄斷說是此就是有前世之因所造之果,但卻實實在在是今世所造之因;所造之果在今世亦可累及后世,這個業(因)是很大的。
因果中所造之果為斷定之果,而不是造業之果,意思是說,如果是前生之因,那么今生所得之果不會是以殺、淫、盜等不正之行而得的,是生來如此和以天災等非人為形式決斷。當世之因果則較為復雜,在當世一為被害人所追償,二為當世法律制裁,三若業之罪大則當世被天(天災、戰爭等)所滅;后世也因此而有果報。
所(suo)以(yi),做情人,是今世造(zao)的因(淫(yin)業),而與前(qian)世無關。如若說有之(zhi),頂多是因觸緣(yuan),說是前(qian)世之(zhi)果則是妄斷。...
1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