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生肖出生年歷表
漢族歷史上使用過的歷法,有陽歷、陰歷和陰陽合歷,“盲年”是陰陽合歷某種“置正”安排的結果。
陽歷,可能是我們的祖先最早使用的歷法,它根據太陽運行規律制定。古人以為太陽繞地球運行,轉動一周為一年——今日我們知道是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但古人的認識卻相反。據學者考證,戰國時還有太陽歷,一年十個月,以天干為名,每月三十六日,分三旬,旬以地支為名,如此十個月三百六十日,加上五至六天不入干支的“廢日”,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日或三百六十六日。在那種情況下,節氣的安排首先有“夏至”、“冬至”,繼而又有“春分”、“秋分”,季節上的回歸年先分春秋二季,后來再分出春夏秋冬四季,以至二十四節氣。
此外,春秋戰國時期有采用十二辰(地支)紀月,而十二辰加時制度至遲西漢時已被采用。西漢末至今,一直用干支來紀年。這就是干支歷。它以立春為歲首,交節日為月首。年長即回歸年,一個月含兩個節氣。在干支歷中,年月日全由太陽視運動決定而與太陰月相無關,所以這是一種陽歷。
陰歷(li)是按(an)月亮的(de)(de)(de)盈虧變化來制定的(de)(de)(de)。一個朔望月的(de)(de)(de)周(zhou)期(qi)是二(er)十(shi)九(jiu)或三(san)十(shi)天,年的(de)(de)(de)長(chang)短(duan)只(zhi)是月的(de)(de)(de)整(zheng)倍數,與回(hui)歸年無關(guan)。月也與四季寒暑無關(guan)。希臘歷(li)和回(hui)歷(li)都屬于這種歷(li)法。它的(de)(de)(de)一年中,也不可能出現(xian)“雙春(chun)”、“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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