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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四十一卦損卦解釋相關內容

《易經》第四十一卦 損 山澤損 艮上兌下 女 求職 知道的幫忙看看_百 ...

山澤損(損卦)損益制衡
下下卦
象曰:時動不至費心多,比作推車受折磨,山路崎嶇吊下耳,左邊插右邊按,按不著。
這個卦是異卦(下兌上艮)相疊。艮為山;兌為澤。上山下澤,大澤浸蝕山根。損益相間,損中有益,益中有損。二者之間,不可不慎重對待。損下益上,治理國家,過度會損傷國基。應損則損,但必量力、適度。少損而益最佳。
《損》卦談的是減損自己的卦。但是這種減損,并不意味著損傷自己一部分利益去援助別人,也不是一般的損人利己;而是如何在不使自己一方受到絲毫損傷的情況下去獲得相當的利益,和如何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適當減損或放棄一部分利益而去追求更大更多的利益。這是《損》卦最本質的東西。
?當然,這種《損》卦的卦義是為了國家政權角逐和用兵之道服務的,它絕不涉及一般的人與人之間的道德問題。
?
?兌下艮上
?損①: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②之用?二簋可用享③。
?初九,已事遄往④,無咎;酌損之⑤。
?九二,利貞,征兇;弗損益之?⑥。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六四,損其疾⑦,使遄有喜,無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⑧,弗克違⑨,元吉。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有攸往,得臣無家⑩。
?
?注釋:
?①損:六十四卦卦名之一。乃論述與敵國交往中不需要受損就獲得利益或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適當減損自己一部分利益而去獲得更大利益之卦。
?②曷(he何):何;什么。
?③二簋可用享:“簋(gui鬼),古盛飯器具。“享”,祭祀。此句為用二簋粗淡食物作祭祀就可以了。
?④已事遄往:“已”,停止。“遄”(chuan船),急。此句為停止所事急忙前往。
?⑤酌損之:適當減損一些利益。
?⑥弗損益之:在不使自己一方有任何損失的情況下去獲得收益。
?⑦損其疾:“疾”,災禍,危難。此句為乘對方之災危去借機損傷對方。
?⑧或益之十朋之龜:“朋”,古為貨幣單位,兩枚為一朋。“龜”,指神龜。此句為敵對一方能奉送一個價值十朋的大神龜。
?⑨弗克違:不要推辭。
?⑩得臣無家:言惠及天下,萬民歸心。
??全卦內容:
?此卦由澤下山上組成。
?卦辭的“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是說作為言談減損之道的《損》卦,它含有誠實信用,含有大吉大利,它亦無有災禍,也可以貞正;它更宜于前往辦事。作為減損之道的《損》卦怎么用呢?它只需要用二簋粗淡的食物祭祀一下神靈,以示自己的誠心就足夠了。
?“初九”爻辭的“已事遄往,無咎;酌損益之”,是說若有要緊事,需 要停止自己所做的事急忙前往,這也沒有災禍;但是不過適當斟酌減損自己一部分利益就可以了。這一爻的“已事遄往”有上乘《解》卦的“負且乘,致寇至”這一含義。
?“九二”爻辭的“利貞,征兇;弗損益之”,是說如果一切都順利貞正, 即在不需使用武力的情況下就能解決問題,那使用武力進行侵伐則是一種災禍;這時最好的辦法還是不用征伐或侵伐,即在不作任何損失(自然包括兵員和財力)的情況下去獲得收益。這一爻的意思頗有些“上兵伐謀”的含義。
?“六三”爻辭的“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此一爻頗有些結盟性質的含義,也可能有《比》卦“比之無首,兇”的含義,說的主要就要使自己處于主導地位,有若如群雄角逐,必然要損失另一方之義。
?“六四”爻辭的“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是說當敵對兩國對峙之時,若敵對國家有疾災之禍,那就正好乘對方災危予以攻滅,使自己一方急速獲得喜慶,千萬莫做婦人之仁,這樣做的結果將不會給本國帶來任何災禍,也不算什么過錯。
?“六五”爻辭的“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是說若被侵伐的國家能主動奉送十朋的大神龜,那就不要推辭,要收下,這乃天賜良機,這乃意味著很大的吉祥。
?“上九(jiu)”爻辭的“弗損益(yi)之,無咎,貞吉。有攸往,得臣無家(jia)”,前一 句是(shi)說在不作(zuo)任何損失的情況下(xia)就能獲(huo)得收益(yi),這樣將無災(zai)禍,也很吉祥。后一句是(shi)說在這時要(yao)勇于前去辦事,它將會惠及天下(xia),萬民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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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第四十一卦 損 山澤損 艮上兌下 占事戀愛 事業

這一(yi)(yi)卦(gua)是損己利(li)(li)人之相,所(suo)以要從(cong)這一(yi)(yi)點來考(kao)慮(lv),把所(suo)有對你(ni)(ni)有利(li)(li)的條件都(dou)放棄,甚至(zhi)自(zi)己的戀愛都(dou)要損失,而且你(ni)(ni)損失越多(duo)可能結(jie)果(guo)越好,不要奢(she)求回(hui)報,你(ni)(ni)的命(ming)運是自(zi)然向上的,損失了一(yi)(yi)些但是得到(dao)信任,沒有悔咎。卦(gua)辭上說(shuo)“利(li)(li)有攸往”就是說(shuo)調動到(dao)別的地(di)方是對你(ni)(ni)有利(li)(li)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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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卦的簡介

損卦是《易經》六十四卦的第四十一卦。山澤損(損卦)損益制衡 《損》卦談的是減損自己的卦。但是這種減損,并不意味著損傷自己一部分利益去援助別人,也不是一般的損人利己;而是如何在不使自己一方受到絲毫損傷的情況下去獲得相當的利益,和如何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適當減損或放棄一部分利益而去追求更大更多的利益。這是《損》卦最本質的東西。
?當(dang)然(ran),這種(zhong)《損》卦(gua)的(de)卦(gua)義是為了國(guo)家政權角逐(zhu)和用兵之道服務的(de),它絕(jue)不涉及一般的(de)人(ren)與人(ren)之間的(de)道德問(wen)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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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中的損卦和益卦有什么區別?

《損》《益》之易道寓心
《帛書周易?要》之第四章,敘述孔子研易至《損》《益》卦,頓時感嘆不已。告誡弟子說:“夫《損》《益》之道,不可不審察也,吉兇之(門)也。……《損》《益》之道,足以觀天地之變,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于《損》《益》之變者,不可動以憂憙。故明君不時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與兇,順天地之心,此謂《易》道。” 對此,《淮南子?人間訓》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孔子讀《易》至《損》《益》,未嘗不憤然而嘆曰:‘益’‘損’者,其王者之事與?事或欲以利之,適足以害之,或欲害子,乃反以利之。利害之反,禍福之門戶,不可不察。”《說苑?敬慎》中亦有同樣的傳說:“孔子讀《易》,至于《損》《益》,則喟然而嘆。子夏避席而問曰:夫子何為嘆?孔子曰:夫自損者益,自益者缺。吾是以嘆也!子夏曰:然則學者不可以益乎?孔子曰:否!天之道,成者未嘗得久也。夫學者以虛受之,故曰得。茍不知持滿,則天下之善言不得入其耳矣。昔堯履天子位,猶允恭以持之,虛靜以待之,故百載以逾盛,迄今而益章。昆吾自藏而滿意,窮高而不衰,故當時而虧敗,迄今而逾惡,是非‘損’‘益’之征與?吾故曰: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夫《豐》明而動故能大,茍大則虧矣。吾戒之,故曰:天下之善言不得入其耳矣!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是以圣人不敢當盛,升與而遇三人則下,二人則軾,調其盈虛,故能長久也。子夏曰:善!請終身誦之。”
由此可見,《損》《益》之中包含著易道之深遠。《損》卦兌下而艮上,其《彖》曰:“損,損下而益上,其道上行。”李光地有案語:“下能益上,則道上行矣。上能益下,則道大光矣。如此則道字方有意味,而于兩卦諸爻之義亦合。”(《周易折中?卷十?彖傳下》)《損?彖》中還有“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程氏易傳》闡釋為:“損剛益柔有時,剛為過,柔為不足,損益皆損剛益柔也。必順時而行,不當時而損益之,則非也。或損或益,或盈或虛,唯隨時而已,過者損之,不足者益之,虧者盈之,實者虛之,‘與時偕行’也。”其《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楊時曾有評論:“‘損’,德之修也。所當損者,唯‘忿’‘欲’而已。故九思始于視聽貌言,終于忿思難,見得思義者,以此。”
《易經?序卦》有言:“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程氏易傳》云:“盛衰損益如循環,損極必益,理之自然,《益》所以繼《損》也。”《益》卦巽上而震下,寓意雷風,含相益之象。其《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其《象》言:“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朱熹曾通過其注釋來發揮其意義,“風雷之勢,交相助益。遷善改過,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猶是也。” 益象所含風雷之勢,可交相助益。對此李光地曾有“案”說:“雷者動陽氣者也,故人心奮發而勇于善者如之;風者散陽氣者也,故人心蕩滌以消其惡者如之。”何楷亦有評論:“咸言速,心之德通于虛也。……恒言久,心之德凝于實也,不益不實,遷善改過,益之又益,充實而成其為恒。”(《周易折中?卷第十二?象下傳》)
在《益》卦之經文中,有“心”字兩用,其九五爻辭中有“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上九爻辭中有“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兇。”益卦震下而巽上,上九以陽爻居益之頂端,求益而不益得,故爻辭有莫益而或擊之。于是,上九爻辭之“立心勿恒,兇”乃戒占者也。其易理含義為立心以恒。
對于益之九五爻“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王弼曾有這樣的解釋:“(九五)得立履尊,為《益》之主者也。為益之大,莫大于信。為惠之大,莫大于心。……惠心者也,信以惠心,盡物之愿,固不待問而‘元吉’,以誠惠物,物亦應之,故曰‘有孚惠我德。’”(《周易折中?卷六?益》)《益》之九五《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程氏易傳》中對此有這樣的闡釋:“人君有至誠惠益天下之心,其元吉不假言也。故云‘勿問之矣’,天下至誠懷吾德以為惠,是其道大行,人君之志得矣。”可見,這“惠”出于“心”,不言自明;“德”生于“心”,由此可推。
《易經?系辭》中,仍以“子曰”為標題,注解“益之立心恒”說:“君子安其身而后動,易其心而后語,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兇。’”(《易經?系辭下》)如其所啟示,君子立心以恒,若然使內心自性體現天地萬物之情,然后始可安身處世,順應天心,遵循易道,持之以恒。
益下則固其本
“上”與“下”、“損”與“益”,這種雙邊活動乃是在國家社稷這個統一體中進行的。為上者不體恤民瘼,老百姓活不下去,就會揭竿而起,天下立馬就要大亂。這就像范仲淹所說的那樣:“損上則益下,益下則固其本。”由此可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損下益上也罷,損上益下也罷,不管表面上直接受損的是誰,但是在國家社稷這個統一體之內,受損者最終還是能夠有所得益。這就是上下、損益之間最突出最根本的相輔相成的關系。
益人終能自益
益民則民悅,民悅國無疆。清初統治者明白此理,輕徭薄賦,奠定了大清的盛世之基。
清初,由于經過長期的戰亂,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的破壞,耕地大量荒蕪,農民死亡逃徙,全國各地呈現一片荒涼蕭條的景象。在這種情況下,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極端困苦,階級矛盾十分尖銳。
形勢十分嚴峻地擺在清統治者的面前。要維持自己的統治,就要緩和階級矛盾,安定人民的生活,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如果進一步竭澤而魚,對人民進行殘酷的剝削,不僅不能穩固自己的統治,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效果,因為廣大農民己在死亡線上掙扎,根本不可能承受明末統治者那樣大的剝削量。清統治者從明朝的滅亡中看到,苛重的剝削是造成農民起義的重要原因,認識到“收拾民心,莫過于輕徭薄賦”,“行蠲免,薄賦斂,則力農者少錢糧之苦,而從逆之心自消”,因此,采取了“輕徭薄賦”的政策。這對當時的清統治者來說,是鞏固政權的惟一途徑。
從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七月開始,清根據各地的不同情況,分別減免田賦,或全免,或免二分之一,三分之一;有免一、二年或三年不等。自順治元年始,凡正額之外,一切加派,如遼餉、剿餉、練餉及召買米豆盡行蠲免。并規定,賦稅征收以萬歷初年《賦役全書》所載為正額,其余各項加增盡行免除。
為了確定征收賦稅的依據,避免地方官任意加增,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下令重修《賦役全書》,于順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完成。從該書規定的數額看,清朝對農民的賦稅征收要比明朝明顯減輕。為了使農民自己知道所交錢糧的數目,以防胥吏從中舞弊,清于順治六年(公元1649年)頒刻“易知由單”。單內開列各州縣應征本折款項,共計起運若干,存留若干,每畝應征銀米數目等,將單當眾散給,收取本人親筆領狀。如果單外多征者,準許告發。此外,又將應解漕糧改為“官收官解,不得仍派小民”,從而免除了部分解戶的賠累之苦。
清初,特別是康熙年間推行的“輕徭薄賦”政策,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對安定人民生活,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康熙以后,全國耕地面積擴大,人口增長,均與這一政策有一定的關系。可以說,這一政策的推行,為清朝前期社會經濟的繁榮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益人(ren)(ren)必然使人(ren)(ren)悅服(fu)。不但治國如(ru)此,對于個人(ren)(ren)而(er)言,如(ru)果能(neng)誠心(xin)誠意,益于他(ta)人(ren)(ren),也必然能(neng)得到他(ta)人(ren)(ren)誠心(xin)誠意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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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中的損卦和益卦有什么區別?

《損》《益》之易道寓心
《帛書周易?要》之第四章,敘述孔子研易至《損》《益》卦,頓時感嘆不已。告誡弟子說:“夫《損》《益》之道,不可不審察也,吉兇之(門)也。……《損》《益》之道,足以觀天地之變,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于《損》《益》之變者,不可動以憂憙。故明君不時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與兇,順天地之心,此謂《易》道。” 對此,《淮南子?人間訓》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孔子讀《易》至《損》《益》,未嘗不憤然而嘆曰:‘益’‘損’者,其王者之事與?事或欲以利之,適足以害之,或欲害子,乃反以利之。利害之反,禍福之門戶,不可不察。”《說苑?敬慎》中亦有同樣的傳說:“孔子讀《易》,至于《損》《益》,則喟然而嘆。子夏避席而問曰:夫子何為嘆?孔子曰:夫自損者益,自益者缺。吾是以嘆也!子夏曰:然則學者不可以益乎?孔子曰:否!天之道,成者未嘗得久也。夫學者以虛受之,故曰得。茍不知持滿,則天下之善言不得入其耳矣。昔堯履天子位,猶允恭以持之,虛靜以待之,故百載以逾盛,迄今而益章。昆吾自藏而滿意,窮高而不衰,故當時而虧敗,迄今而逾惡,是非‘損’‘益’之征與?吾故曰: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夫《豐》明而動故能大,茍大則虧矣。吾戒之,故曰:天下之善言不得入其耳矣!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是以圣人不敢當盛,升與而遇三人則下,二人則軾,調其盈虛,故能長久也。子夏曰:善!請終身誦之。”
由此可見,《損》《益》之中包含著易道之深遠。《損》卦兌下而艮上,其《彖》曰:“損,損下而益上,其道上行。”李光地有案語:“下能益上,則道上行矣。上能益下,則道大光矣。如此則道字方有意味,而于兩卦諸爻之義亦合。”(《周易折中?卷十?彖傳下》)《損?彖》中還有“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程氏易傳》闡釋為:“損剛益柔有時,剛為過,柔為不足,損益皆損剛益柔也。必順時而行,不當時而損益之,則非也。或損或益,或盈或虛,唯隨時而已,過者損之,不足者益之,虧者盈之,實者虛之,‘與時偕行’也。”其《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楊時曾有評論:“‘損’,德之修也。所當損者,唯‘忿’‘欲’而已。故九思始于視聽貌言,終于忿思難,見得思義者,以此。”
《易經?序卦》有言:“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程氏易傳》云:“盛衰損益如循環,損極必益,理之自然,《益》所以繼《損》也。”《益》卦巽上而震下,寓意雷風,含相益之象。其《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其《象》言:“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朱熹曾通過其注釋來發揮其意義,“風雷之勢,交相助益。遷善改過,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猶是也。” 益象所含風雷之勢,可交相助益。對此李光地曾有“案”說:“雷者動陽氣者也,故人心奮發而勇于善者如之;風者散陽氣者也,故人心蕩滌以消其惡者如之。”何楷亦有評論:“咸言速,心之德通于虛也。……恒言久,心之德凝于實也,不益不實,遷善改過,益之又益,充實而成其為恒。”(《周易折中?卷第十二?象下傳》)
在《益》卦之經文中,有“心”字兩用,其九五爻辭中有“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上九爻辭中有“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兇。”益卦震下而巽上,上九以陽爻居益之頂端,求益而不益得,故爻辭有莫益而或擊之。于是,上九爻辭之“立心勿恒,兇”乃戒占者也。其易理含義為立心以恒。
對于益之九五爻“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王弼曾有這樣的解釋:“(九五)得立履尊,為《益》之主者也。為益之大,莫大于信。為惠之大,莫大于心。……惠心者也,信以惠心,盡物之愿,固不待問而‘元吉’,以誠惠物,物亦應之,故曰‘有孚惠我德。’”(《周易折中?卷六?益》)《益》之九五《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程氏易傳》中對此有這樣的闡釋:“人君有至誠惠益天下之心,其元吉不假言也。故云‘勿問之矣’,天下至誠懷吾德以為惠,是其道大行,人君之志得矣。”可見,這“惠”出于“心”,不言自明;“德”生于“心”,由此可推。
《易經?系辭》中,仍以“子曰”為標題,注解“益之立心恒”說:“君子安其身而后動,易其心而后語,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兇。’”(《易經?系辭下》)如其所啟示,君子立心以恒,若然使內心自性體現天地萬物之情,然后始可安身處世,順應天心,遵循易道,持之以恒。
益下則固其本
“上”與“下”、“損”與“益”,這種雙邊活動乃是在國家社稷這個統一體中進行的。為上者不體恤民瘼,老百姓活不下去,就會揭竿而起,天下立馬就要大亂。這就像范仲淹所說的那樣:“損上則益下,益下則固其本。”由此可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損下益上也罷,損上益下也罷,不管表面上直接受損的是誰,但是在國家社稷這個統一體之內,受損者最終還是能夠有所得益。這就是上下、損益之間最突出最根本的相輔相成的關系。
益人終能自益
益民則民悅,民悅國無疆。清初統治者明白此理,輕徭薄賦,奠定了大清的盛世之基。
清初,由于經過長期的戰亂,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的破壞,耕地大量荒蕪,農民死亡逃徙,全國各地呈現一片荒涼蕭條的景象。在這種情況下,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極端困苦,階級矛盾十分尖銳。
形勢十分嚴峻地擺在清統治者的面前。要維持自己的統治,就要緩和階級矛盾,安定人民的生活,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如果進一步竭澤而魚,對人民進行殘酷的剝削,不僅不能穩固自己的統治,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效果,因為廣大農民己在死亡線上掙扎,根本不可能承受明末統治者那樣大的剝削量。清統治者從明朝的滅亡中看到,苛重的剝削是造成農民起義的重要原因,認識到“收拾民心,莫過于輕徭薄賦”,“行蠲免,薄賦斂,則力農者少錢糧之苦,而從逆之心自消”,因此,采取了“輕徭薄賦”的政策。這對當時的清統治者來說,是鞏固政權的惟一途徑。
從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七月開始,清根據各地的不同情況,分別減免田賦,或全免,或免二分之一,三分之一;有免一、二年或三年不等。自順治元年始,凡正額之外,一切加派,如遼餉、剿餉、練餉及召買米豆盡行蠲免。并規定,賦稅征收以萬歷初年《賦役全書》所載為正額,其余各項加增盡行免除。
為了確定征收賦稅的依據,避免地方官任意加增,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下令重修《賦役全書》,于順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完成。從該書規定的數額看,清朝對農民的賦稅征收要比明朝明顯減輕。為了使農民自己知道所交錢糧的數目,以防胥吏從中舞弊,清于順治六年(公元1649年)頒刻“易知由單”。單內開列各州縣應征本折款項,共計起運若干,存留若干,每畝應征銀米數目等,將單當眾散給,收取本人親筆領狀。如果單外多征者,準許告發。此外,又將應解漕糧改為“官收官解,不得仍派小民”,從而免除了部分解戶的賠累之苦。
清初,特別是康熙年間推行的“輕徭薄賦”政策,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對安定人民生活,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康熙以后,全國耕地面積擴大,人口增長,均與這一政策有一定的關系。可以說,這一政策的推行,為清朝前期社會經濟的繁榮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益人(ren)必然(ran)使人(ren)悅(yue)服。不但(dan)治國(guo)如此,對(dui)于個人(ren)而言,如果能誠(cheng)心誠(cheng)意(yi),益于他人(ren),也(ye)必然(ran)能得(de)到他人(ren)誠(cheng)心誠(cheng)意(yi)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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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損卦”之“損下益上”究竟什么意思

損卦由泰卦三爻變到上爻去,所(suo)以損下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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