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霍寒景的家里,是真的乱。
以前太养尊处优的缘故吧,他似乎自理能力很差。
时念卿看着满客厅和满餐厅的狼藉,犹豫了下,打算处理干净。
只是,在处理拿扇被她杂碎的玻璃渣时,瞧见地面印着两只鲜红的血脚印,这才后知后觉自己的脚,被玻璃渣,扎伤了。
没看见血脚印还好,看见了,她就觉得自己的脚底板,太疼了。
她坐在沙发上,查看自己的脚时,发现竟然扎了两片玻璃进去。
虽然不大。
但是,陷入皮肉之后,很疼。
时念卿招来镊子,自己拔玻璃渣。
玻璃渣,拔出来的时候,她疼得眼泪都挂在了睫毛上。
简单替自己包扎了伤口后,时念卿寻思着去找双拖鞋穿。
当她拉开鞋柜的时候,首先引入眼帘的,便是一双粉白色的拖鞋。
太扎眼了,在一堆全是深黑色的鞋子里,那双拖鞋尤为醒目。
时念卿怔怔地盯着那双拖鞋。
不需要任何人告诉她,她就能猜到那双拖鞋的主人是谁。
时念卿咬着嘴唇,最后从里面拿了双霍寒景的拖鞋。
霍寒景的拖鞋,太大了。
时念卿想要穿稳,走路的时候,都必须蜷着脚趾。
但,蜷脚趾的时候,需要用劲儿,那必然是会扯到伤口,很疼。
时念卿找了垃圾口袋,先把满屋子的垃圾清理干净,然后找来拖把,挨着挨着把室内拖得干干净净。
厨房里,也特别乱。
只是,在清洗盘子的时候,时念卿心里难受到极点。
因为洗碗池里,是两人份的餐具。
盘子是双人份,刀叉是双人份,红酒杯也是双人份。
而且,盘子里,不仅有还残留着牛排的酱汁,红酒杯里,还有喝剩的红酒。
时念卿不清楚这些餐具,是什么时候使用的。
但是,她知道,必然是霍寒景的女朋友过来的时候,他们用过的。
时念卿一边低垂着眉眼洗碗,一边难受得鼻尖又酸又疼。
她心里,疼得不停冒泡泡。
他和别的女人吃了烛光晚餐,却是她帮忙洗盘子。
哪有她这样的冤大头。
按理说,但凡有点骨气的女人,都应该把盘子全部砸碎了,然后全部扔垃圾桶里。
可是,她是那种有骨气的女人么?!
苏媚说得没错,她太怂了。
怂到骨子里。
怂到……她居然把他们浪漫吃过饭的盘子,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是发亮。
后来,她去卫生间,帮霍寒景把最近换洗下来的脏衣服,全部手洗干净,整整齐齐凉在厨房外面的生活阳台上。
等到她把屋内整理干净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还满身的狼藉。
她的睡衣,都是血。
血渍都干了。
而且,她头发的发梢,发硬。
之前还以为是沾了水。
直到她拿到鼻尖一嗅,竟然是发腥的血腥味儿。
时念卿寻思着洗个澡。
只是,她去院子里的内帐篷,翻了半天的衣服,也没找到一件适合穿里面当做睡衣的。
她来伦敦的时候,走得太急了,衣服本来就带得不多。
租房子那会儿,她穿脏的衣服,还能自己手洗。可,自从搬到霍寒景的院子里扎帐篷,她的衣服没地方洗,昨天才刚刚拿去干洗了。
最后,时念卿实在没衣服,索性轻手轻脚去到霍寒景的卧室。
她想着,干脆去拿套霍寒景的睡衣,将就一下,等她把身上的这套衣服洗干净吹干,再换上。
不过,当她拉开衣柜,看着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