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暗中跟踪。
被人跟踪了之后,陈新虽然内心害怕,但是也不怕。
邪不胜正,有什么好怕。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没什么可怕的。
刚开始,陈新以为是自己内心紧张所致,特意试验了几次。
一次,发现一个人在跟踪自己后,陈新故意折回头走,对方也跟着折回头;陈新又故意调转头,对方也调转头;陈新再次折回头,对方依然折回头。
后来,又连续试验了几次,基本差不多。
只不过,对方后来改变跟踪策略,由后面亦步亦趋跟踪,改为了对面平行跟踪。
“这是妥妥地跟踪无疑了。我该怎么办呢?”
陈新咨询了别人意见,朋友告诉她“这种情况,你最好报警。”
没办法,为了摆脱“苍蝇”的跟踪,陈新不得不打电话报警。
警察说“你有没有拍到车牌号,以及对方的照片?”
陈新说“没有,私自拍人家照片,不是犯法吗?”
警察说“在公共场所拍照片,不涉及侵犯隐私犯法;如果是在室内空间,就涉及侵犯隐私了。下次,建议你拍好照片再来报警。”
报警不了了之了。
以陈新这点拙劣的伎俩,怎么可能拍到对方的照片呢?
“行啊,跟踪就跟踪吧,我又不犯法,正大光明维权,谁敢拿我怎样?”
为了防止意外,陈新将发生的所有事情告知了二姐陈利,并特意强调,如果有人敢对我怎么样,你知道谁是最大的嫌疑对象,也知道该找谁算帐。
同时,也将拍到的一些图片,发给了二姐陈利。
两个月,就在胆战心惊、犹如惊弓之鸟中,缓慢而难熬地度过来了。
9月,终于迎来了法庭仲裁的日子。
陈新提着自己的法庭所需资料,乘坐火车到达了法庭。
不一会,珍妮也带着助理过来了。
然后,陈新申请的翻译也来了。
陈新跟翻译说“等会法庭上,还是由我自己来阐述和回答问题。除非是有某些地方我听得不太明白,需要解释的时候,你协助一下我吧。”
国外的这种小型仲裁庭,一般不需要聘请律师,自己可以代表自己做陈述和为自己辩护。
如果确实想要律师,必须向法庭申请,征得法庭同意。
不过,律师费实在太贵了,普通律师一个小时400刀,知名律师更是贵得离谱。
像陈新这样的穷学生,根本消费不起。
当然,了免费法律援助,但是,陈新尝试打了几次电话,经常一等一个小时无人接听。
估计业务实在太繁忙。
上午1100,时间到,陈新和珍妮分别进入了仲裁庭。
仲裁庭大约3040平方,居中靠右边,上面有个台阶,放了桌子椅子,那是法官的坐席。
正对台阶下面,放了一张大长条桌,摆了四把椅子。
陈新和翻译坐右边,珍妮和助理坐左边。
中间,只隔了大约一个椅子的距离。
法官进来后,一行人自动站了起来,直到法官说坐下,才依言坐下。
法官首先问“今天是谁提起的申诉,因何事项申诉。”
陈新坐在位置上,用了一句话,简单明了说明了自己申诉的事项。
接着,法官又问,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陈新就按照外国友人教的,层次分明、有理有据用英文回答了法官的问题。
准备的申诉材料就放在桌子上,不记得的时候,可以适当翻了看看。
当然,也可以照着阅读。
不过,陈新为了显示自己对案件的重视,事先基本背熟了这些内容,脱稿流利陈述自己的理由,只偶尔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