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程姐,救我,我也收到传票了!(3 / 6)

对不起彬彬了。

……

晋城。

养老院。

庭审结束后。

秦牧带着骂骂咧咧的老人们,回到了院里。

这次庭审戛然而止,在他的预料之中。

可张清源、李卫国、宋天成等人却不知道。

在知道了对方律师的“阴谋手段”之后……

他们嘴里的脏话就没断过。

回来的路上一直在骂。

“这两个小崽子,真的是给律师丢脸,是我见过最没下限的律师!”

“就是一起民事桉子,他们居然还用这种手段?”

“只是要求他们赔偿五万元,可他们宁愿给林刚他们行贿,也不愿意赔这个钱。”

“真的是活久见,他们不会算这笔帐吗?!”

“……”

众人越想越气。

对两个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表示了亲切的“问候”。

一度追朔到了他们的祖宗十八代。

对程楚潇的行为……

则是完全不理解。

有钱给钱贿赂,却不愿意赔钱!

把一个狗看的这么重要,简直是傻子行为。

人傻钱多。

“对了,小秦,那两个律师会判多久?程楚潇应该算指使者吧,她是不是也要被抓?”

骂的差不多了。

张清源突然看向秦牧,好奇的询问起来。

李卫国、宋天成等人闻言,也纷纷看向秦牧。

都很好奇这两个律师和程楚潇的下场。

他们以前也遇见过当庭做假证的,都被判刑了。

而这次……

完全是程楚潇自作自受。

就算被判刑了,他们也不会有半点同情。

“判刑?他们不会判刑。”

秦牧挑了挑眉,认真说道。

“不会判刑?”

张清源愣了一下,突然有点懵逼。

李卫国等人同样是满脸疑惑,不明白是为什么。

“这起桉子是民事诉讼,对方虽然制造了伪证,妨害了司法审判的进行,构成了犯罪,但还不至于判刑。”

秦牧看着众人,接着说道:“按照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证人作假证,可能会构成妨碍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其采取训戒、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通常来说,对于这类犯罪行为……会进行拘留,而不会判刑。”

许多人对伪证罪以及妨害作证罪有个误区。

那就是只要在庭审中做假证,便会构成犯罪。

实际上。

这针对的……

仅仅是刑事犯罪。

相较之下。

刑事犯罪比起民事诉讼纠纷的危害性更大,更加严肃,不允许作假证。

而在刑法里。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桉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妨害作证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作证罪,同样专指刑事诉讼。

对于民事诉讼而言……

做假证的下场,并没有那么严重。

诉讼参与人……

即便存在扭曲事实、编造证据、掩盖事实的行为,也仅仅是处以最高半个月的拘留。

不会判处有期徒刑。

老张他们印象中构成了伪证罪的被告……

其实都是发生在刑事犯罪中,在刑事起诉中存在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