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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第十六卦是什么卦,易經第四十四卦

【易(yi)經中的第十六卦豫(yu)卦什么(me)意思】

此卦由地下雷上組成。
卦辭的“豫:利建侯行師”,是說《豫》卦乃論述豫備、豫防、豫謀之卦,它利于一個國家政權的建設,亦利于行師去征伐別的國家。
“初六”爻辭的“鳴豫,兇”,這是和《謙》卦“鳴謙,貞吉”對應的一爻,“謙”,可以“鳴”,“鳴”則吉祥,它可以利用他的聲名去德服一些邑國;而“豫”則不可“鳴”,“鳴”則泄密,泄密則有覆軍亡國之禍,故曰“鳴豫,兇”。
“六二”爻辭的“介于石,不終日,貞吉”,這一爻粗粗看起來好像與 《豫》卦無涉,但實際上則不然,也可以說它乃是設“豫”的前提,無它,“豫”則無法成立之。此句是說作為一個國君或將帥,能夠在消息極為閉塞的情況下,能在不用一日便能了解情況,明白敵情,由于能及時了解情況,自然能早豫防之,如能這樣,自然是貞正吉祥的。
“六三”爻辭的“盱豫悔;遲(豫)有悔”,是說對于豫備工作,憂愁害怕豫備不行,它會后悔;但明明知道有危險,仍遲遲不作豫備,將更后悔莫及。
“九四”爻辭的“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前半句是說,由于作了充分的豫備,一切已經就緒,自然就有所收益;后半句是說,既然一切豫備已經準備就緒,既然已經聚匯云集了天下所有的力量,實力已甚為雄厚,此時還有什么疑慮之有。
“六五”爻辭的“貞疾,恒不死”,是說一個國家若能常備不懈,既就 是其國家發生禍殃災變,其國家也不會滅亡。
“上六”爻辭的“冥豫成,有渝無咎”,是說作為戰爭的敵對雙方,為了需要,由于自己一方已暗暗地豫備就緒,就當改變原來的某種結盟性質或其它條文約束性的東西,這樣將不至發生什么禍患。這一爻辭,實際上就是后來孫子所說的“兵以詐立”這一含義。這里僅指戰爭而言,它不牽涉背信棄義的道德問題。

【解卦《易經》第十六卦 豫(yu) 雷地豫(yu) 震上坤下】

古人云:“《易》以道陰陽。”講的只是一種規律,沒有你想的那末玄!

【易(yi)經第(di)一至十六(liu)卦(gua)中描(miao)寫(xie)小心謹慎(shen)的是哪一卦(gua)?】

第十卦,天澤履卦,是描寫要小心謹慎的一卦,因為此卦上為天,下為澤,像行走在沼澤地一樣,不小心就會有兇險。
另外,第十五卦,地山謙卦,也是要講謙虛謹慎的,不過此卦主要講謙虛,謹慎次之,謙卑可以成就偉大。

【周易第十六卦地雷豫 求學業的 詳(xiang)解】

《易經》第十六卦 豫 雷地豫 震上坤下
豫:利建侯行師。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
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圣人以順動,
則刑罰清而民服。 豫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奮,豫。 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鳴豫,兇。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六三:盱豫,悔。 遲有悔。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 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六五:貞疾,恒不死。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 恒不死,中未亡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豫卦終

【易經(jing)第二十一卦如何解卦?】

官鬼是你的男友,他白而瘦,說話聲音有磁性。不過他最終不屬于你,官鬼化出妻財,不久的將來,另一個女人會把他從你身邊奪走的,要有心理準備。

【《易(yi)經》第二十一卦(gua)(gua) 火(huo)雷(lei)噬(shi)嗑 請大(da)師幫我(wo)解(jie)卦(gua)(gua) 求姻緣 急(ji)!!】

【原文】
噬嗑①;亨。利用獄。
【譯文】
噬瞌卦:通泰。利于訟獄。
【注釋】
①噬嗑,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震下離上)。上卦為離,離為陰卦;下卦為震,震為陽卦。陰陽相濟,剛柔相交。像剛齒破物,柔舌試味,齒舌配合,去粗取精,比喻人恩威并用,嚴明結合。所以卦名曰噬嗑,即咀嚼。 【原文】
《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①。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②。柔得中而上行③,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譯文】
《彖辭》說:口中含物而咀嚼之,所以卦名為噬瞌。其卦辭說:“通泰”。本卦下卦為震為雷為陽,上卦為離為電為陰,所以說剛柔相濟,雷電交合,光炳然。喻人敢于行動,而明察機宜。六二之爻居下卦中位,六五居上卦中位,陰柔居處恰當而漸次上升,雖六三、六五陰爻處于陽位,但無大礙,所以說:“訟獄仍能取勝”。
【注釋】
①頤,腮。頤中有物,猶言口中含物而咀嚼之。②“雷電合”句,本卦下卦為震,震為雷,上卦為離,離為電。下震上離是為“雷電合”。章,顯明,此處指雷電閃熠。喻人行動明察。③“柔得中”句,本卦六二、六五陰爻為柔,分居上下卦的中位,是為柔得位。六二、六三、六五皆為陰爻,由六二而漸次上升至第五位是為柔上行。
【原文】 《象》曰:電雷①,噬嗑。先王以明罰勑法②。
【譯文】 《象辭》說:本卦下卦為震為雷,上卦為離為電,雷電交合是噬嗑的卦象。先王觀此卦象,取法于威風凜凜的雷、照徹幽隱的電,思以嚴明治政,從而明察其刑罰,修正其法律。
【注釋】 ①電雷,原作雷電。據項安世引漢石經移正。本卦上卦為離為電,下卦為震為雷,先電后雷,詞序當如此。②勑,《釋文》:“勑,《字林》作敕。鄭云:‘勑猶理也。’一云‘整也’。”修正,整理。
【原文】
初九:屨校滅趾①,無咎。
《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譯文】
初九:拖著刑具,磨破了腳趾,但沒有大的災難。
..《象辭》說:拖著刑具,磨破了腳趾,小懲則可大戒,使之不重犯過錯。
【注釋】
①屨,漢帛書《周易》作“句’,屨、句古通用,均當作婁,曳、拖之意。校,術制囚人的刑具,加于頸者謂之枷,加于手者謂之梏,加于足者渭之桎,通謂之校。這里的校,指桎。滅,傷破、磨破。
【原文】
六二:噬膚滅鼻①,無咎。
《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②。
【譯文】
六二:大吃鮮魚嫩肉,遭受割鼻之刑,但沒有大難。
《象辭》說:大吃鮮魚嫩肉,遭受割鼻之刑,因為六二之爻居于陽爻之上,像人享受非分之福。
【注釋】
①噬,嚙,咀嚼。膚,《釋文》引馬融注:“柔脆肥美曰膚。”《儀禮?士聘禮》:“膚,鮮魚,鮮豬。”鮮美之肉皆可稱膚。滅鼻,遭受剖鼻之刑。②乘剛,此以六二爻象、爻位為據。六二陰爻為柔,凌駕予初九陽爻之上(陽爻為剛)。
【原文】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譯文】
六三:吃臘肉,中毒。碰上了麻煩,但不十分嚴重。
《象辭》說:中毒,因為六三陰爻居于陽位,像人不稱其位。
【原文】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①。利艱貞,吉。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譯文】
九四:啃吃骨頭,發現骨頭中有金屬箭頭。卜問艱難之事,結果是吉利的。
《象辭》說:卜問艱難之事,結果是吉利的,但目前仍處于艱難之中,尚未進入光明之境。
【注釋】
①胏(zǐ子),帶骨頭的肉。干胏,即干肉。金矢,金屬箭頭。
【原文】
六五:噬干肉,得黃金①。貞厲,無咎。
《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
【譯文】
六五:吃干肉,發屬箭頭。卜問得危險之兆,但最終可以無災禍。
《象辭》說:卜問得危險之兆,但最終可以無災禍,因為六五之爻居上卦中位,位象得當,可以化險為夷。
【注釋】
①黃金:義與金矢同,此同義異文。
【原文】
上九:何校滅耳,兇①。
《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譯文】
上九:肩上扛著大枷,磨破了耳朵,兇險。
《象辭》說:肩上杠著大枷,磨破了耳朵,因為其人不聽勸阻,觸犯了刑律。
【注釋】
①何,借為荷,背負。校,指枷。加于頸脖上的刑具。滅,磨破。參見前注。

標簽: 易經第十六卦是什么卦 易經第七十六卦易經第二十一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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