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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未來婚姻幸福指數,幸福指數測試

【幸福感指數的測量】

一、明確幸福指數的確切含義
在考察民眾的幸福指數時,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便是讓人們對自己的主觀幸福狀況做出直接的評價。這種思路和作法,對考察個體幸福體驗可能有一定的意義,但對于揭示隱含在幸福感之中的具有普遍意義的社會心理現象則是沒有多大幫助的,因為,幸福體驗的個體特征決定了不同個體的幸福感具有不同的含義,幸福體驗的文化差異特征則決定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群體的幸福感含義也不盡相同。在歧義叢生的幸福概念下考察幸福指數,也就失去了對幸福感進行描述和比較研究的基礎,因而也就失去了研究的可操作性和現實價值。國外早期的幸福指數研究者,從一開始就對這一“陷阱”保持了足夠的警惕。他們寧可將幸福感界定為滿意感,以確保幸福指數研究的可操作性。于是,總體生活滿意感和具體生活領域滿意感(例如,經濟狀況、工作狀況、家庭生活、社會交往、休閑活動、居住環境等)成為考察幸福感的主要指標。這種研究思路明顯受到了上世紀中期風頭正勁的認知心理學的影響,對幸福感的考察被置于個體對自身生活需求滿足程度的認知評價基礎之上。這一研究取向基本主宰了半個多世紀的幸福指數研究。另外一些研究者試圖從情感體驗來把握幸福感,幸福感被等同于快樂感。由于情感因素較多地與心理健康聯系在一起,因而這一研究取向也被賦予了較多的心理健康色。還有一些研究者則將視野投向了個體潛能的發揮與價值實現,他們將個體的自我實現程度作為衡量人們幸福感的核心內容,自主、環境駕御、個人成長、生活目的、自我接受等與個人價值密切相關的要素成為幸福感的重要成分。在他們看來,價值感是幸福感的核心。總起來看,不同的研究取向從特定的側面揭示了幸福感的部分特征,但也都存在著各自的缺憾,這一點已經被國外的一些研究者所意識到,因此出現對不同研究取向加以整合的努力,但迄今仍沒有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
我們認為,幸福指數研究首先應當超越“幸福”這個概念,從研究淵源和研究目的出發,可以將幸福指數視為反映民眾主觀生活質量的核心指標。在主觀生活質量的層面上,我們對以往的幸福感研究加以整合,提出了體驗論幸福感的觀點。根據這一觀點,幸福感是由人們所具備的客觀條件以及人們的需求價值等因素共同作用而產生的個體對自身存在與發展狀況的一種積極的心理體驗。體驗論幸福感的含義可以從形式和內容兩個方面來加以理解。從形式方面講,幸福感是一種心理體驗。這種體驗并不是某種轉瞬即逝的情緒狀態,而是基于主體自覺或不自覺的自我反省而獲得的某種切實的、比較穩定的正向心理感受。從內容來講,幸福感是人們所體驗到的一種積極的存在狀態。這種體驗到的存在狀態,不僅受到個體所處社會發展程度的影響,而且具有鮮明的文化特征。幸福感是一種個體的心理體驗,但幸福指數反映的則是一種社會事實,或者說社會現象,它體現的是一般民眾或特定的社會群體在特定時期主觀生活質量的變化程度。按照這樣一種研究思路,我們采取邏輯分析與因素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通過訪談與問卷調查編制了適合當前我國民眾幸福體驗的測量工具及評價指標體系,這個評價體系包含知足充裕體驗、心理健康體驗、成長發展體驗、社會信心體驗、目標價值體驗、自我接受體驗、人際適應體驗、身體健康體驗、心態平衡體驗、家庭氛圍體驗等維度。每個維度可以根據一定的準則賦值,在此基礎上加和匯總可以得到反映特定時段民眾幸福感水平的分數。如果我們以某一年對民眾幸福體驗抽樣調查的所得的平均分數作為基點值,將其它年份抽樣調查的平均分數與之相比,就可以得到體現民眾主觀生活質量變化程度的幸福指數。
二、幸福指數在政策上的內涵與意義
幸福體驗能否成為一種切實的政策目標,關鍵在于政策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影響民眾的幸福體驗。在以往的幸福感研究中,研究者們曾經提出了一種幸福感的人格決定理論。按照這種理論,人們的幸福感比較穩定地受到人格特質的影響。例如,一些實證研究表明,外向和神經質這兩種人格特質對幸福感影響極大,外向性格與積極情感呈顯著正相關,而神經質則與消極情感相關顯著。如果這種解釋成立,那么民眾的幸福感則很大程度上由個體的人格決定,政策干預所能發揮的作用也就微乎其微。但另外一些研究者對發展程度不同的國家或地區進行比較研究時卻發現,國家或地區的富裕程度與民眾的幸福感水平之間存在著較強的正相關,相關系數大致在0.60-0.70之間。盡管這一研究結果并不能推斷人們的收入和所擁有的財富決定著他們的幸福感水平,但是它至少可以啟發我們:一個國家能夠為民眾提供的生存與發展條件與該國民眾的幸福體驗息息相關。而民眾所具有的生存和發展條件恰恰是政策可以關注并能夠發揮作用的。在我們這樣一個由中國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里,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這就決定了我們的政策選擇必然是人民利益至上,在各項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必然把為民眾謀幸福、為民眾提供盡可能優越的生存與發展條件作為社會發展所遵循的價值標準。當前,黨中央提出的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都集中體現了政策制定中所堅持的這種價值取向。
將幸福指數作為一種政策目標,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首先,幸福指數是衡量一個社會進步發展的重要指標。衡量一個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最為根本的標準是這個社會是否能夠很好地滿足民眾的生存需求、是否能夠為民眾提供廣闊的自由發展空間、是否堅持了社會發展目標上的以人為本。從這個標準來看,以往將GDP這類反映經濟發展的指標作為衡量社會進步發展的核心指標的做法顯然是不充分的,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會導致社會政策選擇上的舍本求末,這也正是人們試圖對這一指標加以修正或補充的原因。反映民眾主觀生活質量的幸福指數,是一種高度人性化的指標,恰恰可以彌補GDP指標的不足,用以衡量社會的全面進步與發展。其次,幸福指數是監測一個社會良性運轉的重要指標。一個運轉良好的社會,一定要在經濟社會發展與民眾生活質量的提升之間取得某種平衡,這一點在20世紀中期就已經引起了西方早發現代化國家的關注。按照生活質量始作俑者的理解,生活質量本質上就是一種主觀體驗。作為現代化的后發國家,我們應當很好地吸取發達國家在這方面的經驗教訓,在走向現代化的同時,實現社會的全面進步和良性發展。再次,幸福指數是社會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在我國,政策制定者所追求的是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自己的私利,因此檢驗我們各項政策的標準只能是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人民群眾的切身感受是我們制定和調整各項政策的依據。尤其是當前我國社會仍然處在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期,我們應當密切關注各項重大政策對民眾整體幸福感的影響、關注城鄉居民幸福感的差異和走勢、關注社會不同利益群體幸福感的狀況,充分考慮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民眾幸福度的協調與統一。
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已經成為黨中央的一項重要政策選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為我們展現的是一幅幸福美好的社會圖景: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各盡其能”可以理解為民眾潛能的充分發揮,“各得其所”可以理解為民眾基本生存需要的充分滿足。如果按照我國的文化傳統,將“和諧相處”也理解為民眾的一種基本需求,這就意味著在我們所要構建的和諧社會中,民眾的基本生存需要可以得到很好的滿足,民眾可以通過自身潛能的充分發揮而使個人得到全面的發展。依據體驗論幸福感的觀點,幸福感體現的是民眾對自身所具備的生存與發展條件的一種積極的體驗。從這個角度講,幸福指數的內在含義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又有著高度的一致性。
三、要避免對幸福指數的理解誤區
從當前部分人對幸福指數的理解來看,將幸福指數作為一種政策目標,還可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一些認識上的誤區,應當注意加以避免。
首先,應當避免將幸福指數與GDP視為非此即彼的關系。幸福指數并不一概排斥GDP。盡管幸福指數的倡導者們在提出幸福指數這個指標時是以GDP指標為靶子的,但認為幸福指數可以完全取代GDP的想法卻是十分幼稚的。GDP,特別是人均GDP,盡管存在著諸多缺憾,但仍然被認為是體現國民經濟增長狀況的重要指標,而且還往往被作為體現民眾客觀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沒有財富的積累和民眾可支配收入的提高為基礎,也就談不上民眾的幸福感。國外有研究者發現,在過去的40多年里,美國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呈加速增長的趨勢,但美國民眾的幸福感卻幾乎沒有明顯的變化。有人借此便斷言,收入和財富對幸福感沒有影響。這種看法是有失偏頗的,從某種意義上我們也可以做這樣理解:在民眾的需求和欲望呈上升趨勢的態勢下,正是由于國家的財富在不斷增長,才使得民眾的幸福感維持在一定的水平。西方的一些研究還表明,個人收入與幸福感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倒U型的關系,這是以西方社會較強的綜合國力以及居民較高的收入和消費水平為前提的。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均收入并不太高的國度,個人收入與幸福感之間的關系呈現出與此不同的特點,我們通過對國內某省城市居民的抽樣調查研究發現,居民的人均收入與幸福感之間呈現一種正向的關系,即城市居民幸福感隨著人均收入的增長而提高。因此,至少在我們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提出用幸福指數來取代GDP還為時過早。大力發展經濟、不斷積累社會財富,不斷提高民眾的收入和消費水平,是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前提,是社會現代化的基礎,也是提升民眾主觀生活質量的必要條件。從另一方面來看,作為后發現代化國家,我們應當善于吸取西方發達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以及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在以往發展中的教訓,重視GDP又不唯GDP,將GDP和幸福指數等指標互為補充,作為考察社會進步發展的依據。這樣做,無疑會更有益于社會的良性發展并更有助于實現我們的終極目標。
其次,應當避免簡單地將幸福指數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標準。如前所述,幸福指數用一組指標來綜合反映民眾的主觀生活質量,從總體上看它所體現的是民眾一般的心理體驗,因而必然會受到長期的和短期的、宏觀的和微觀的、主體自身的和外部環境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幸福指數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它主要是用于對特定社會的進步發展以及良性運行狀況進行衡量與評價。在這一點上,也體現了滿意感與幸福感的差別。由于滿意感可以針對具體的人和事,因而設定一組科學的滿意感指標體系,按照一定的原則抽取評價主體的有代表性樣本來對個體評價對象進行評價是可行的,在一定意義上滿意感指數也可以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值得一提的是,在用于衡量社會進步發展的指標時,幸福指數的主要功能在于診斷,而不是用于排序;主要為了診斷政策選擇和社會運行是否存在問題,而不是為了對不同社會、不同國家、不同地區的發展進步程度進行比較。因此,在我們追蹤幸福指數的變化時,主要是看我們的發展是否偏離了我們的終極目標,而不能像我們關注GDP那樣,看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幸福指數增長了多少個百分點、以及在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比較中位次發生了什么樣的變化。當然,必要的比較也是需要的,例如我們可以采用幸福指數對城鄉居民的主觀生活質量進行比較,可以采用幸福指數對不同群體的主觀生活質量進行比較,也可以采用幸福指數對不同地區居民的主觀生活質量進行比較,等等。這種比較的目的在于對我們原來的發展思路與政策選擇進行評估和檢討,為現行政策的調整和未來政策的制定提供必要的依據。
再次,應當避免將幸福最大化作為一種政策選擇。將幸福指數作為政策目標,并不意味著要將幸福最大化作為一種政策選擇。近代功利主義所提出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原則,只不過是一個抽象的倫理學命題,如果試圖將它作為一種經濟學或學意義上的具體政策追求,則注定會演變為一種當代的烏托邦,這一宿命已經為福利經濟學家們的努力所證實。當然,我們并不否定在個體的層面上實現幸福最大化的可能性。有人提出要構建幸福學這樣一門新的學科,其目的就是要幫助人們找到實現幸福最大化的途徑。毫無疑問,這一努力是立足于個體的,其現實價值主要在于指導人們的人生實踐。將幸福指數作為政策目標,不是為了追求通過調整社會政策和促進社會進步來實現全社會幸福總量的增長,而是力求通過幸福指數來考察民眾主觀生活質量的狀況和變化趨勢,進而調整政策取向,推動社會的全面進步和良性運轉。根據體驗論幸福感的觀點,由于人們的需求水平會由低層次向高層次提升、人們需求的種類會不斷豐富,因而幸福指數所反映的主觀生活質量的構成要素也會出現變化。在幸福感基本結構保持穩定的前提下,一些要素可能會逐漸排除,而一些新的要素也可能會被納入,即便是保留下來的一些要素,其對于主觀生活質量的影響權重也會發生一定的變化,因而幸福感基本結構的穩定性是相對的。從某種意義上講,正是幸福感評價指標的相對穩定性,決定了我們不可能將幸福最大化作為一種政策選擇。
四、理解幸福關系
1、提高幸福指數:初次分配與再分配的矛盾。
從后現代經濟學的觀點看,幸福首先是價值,而不是效用。美國國民幸福指數編制者卡尼曼在價值論上主張“回到邊沁”,即從馬歇爾的效用,回到邊沁的價值,來重新理解幸福問題。抓住了問題的總根子。
效用只是一種中間價值,是實現價值的中間手段。手段與目的的背離,是工業化的典型特征。福利經濟學把福祉建立在總效用最大化上,從根子上就偏離了價值核心。在工業社會,幸福與效用的矛盾還不明顯;但對于信息社會,這就造成了根本誤導,有錢不等于快樂,GDP不等于幸福,就是幸福與效用矛盾的突出表現。
福利經濟學缺乏以價值為核心的獨立的微觀基礎,而借用新古典的效用作為微觀基礎,就造成了一個思維誤區,似乎幸福問題只能在再分配領域解決,而不能在微觀領域,在初次分配中解決。黃有光就是這種思路的代表。
實際上,再分配確實是提高幸福指數的有效手段,但只有從微觀機理上徹底說明幸福,才能把宏觀經濟建立在微觀基礎之上,把國民幸
2、不同收入階段效用與幸福關系不同的矛盾
接下來就產生了第二個問題。效用與幸福關系的歷史相對性問題。現有指標設計容易陷入一種誤區,用反映效用的指數,抽象地與同一種幸福尺度進行比較。
事實上,國外大量統計測算表明,不同收入階段,效用與幸福的關系不同。在解決生存需求的溫飽階段(衣食階段)和解決發展問題的小康階段(住行階段),效用與幸福的正相關關系比較明顯。而在解決自我實現需求的大同階段(國外研究中,進入門檻設在3000美元——8000美元之間不等),當物質需求為主轉向文化需求為主后,效用與幸福的相關性明顯減弱。
如果不充分考慮這個特點,國民幸福指數在反映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幸福水平時,就會造成混亂。建議把全國分成三類收入地區,有針對性地進行評價。對于率先實現現代化的地區,弱化有形、物質指標的權重,突出文化內容;對于貧困地區,仍要以“有錢”定“快樂”。這是基于幸福相對性的設計思路。
3、快樂與幸福的關系
從后現代經濟學角度看,幸福指數設計上可能出現的第二個重大誤區,就是把個人快樂與社會幸福對立起來,至少是忽視個人快樂的微觀測度。
后現代經濟學理解的個人快樂,并不是從心理現象角度立論,而是從微觀現象角度立論。社會幸福不光是個人快樂的總量累加(這一點不同于卡尼曼的觀點),而是通過個人快樂這種微觀機制,在制度作用下達到社會幸福這種宏觀效果。這是以人為本的必然要求。
在現代性條件下一說個人快樂,一是把它不正當地與物質欲望滿足聯系在一起。這是不正確的。個人快樂在信息社會條件下,可以超越物質欲望,而與感性的文化需求聯系在一起。二是把它與眼前利益聯系在一起,同根本利益對立起來。
做一個簡單的推論就可以看出,以人為本,當它從現代性指向后現代性時,從解決工業化條件下的溫飽和小康到解決信息社會條件下人的精神追求時,恰恰就是要以感性的人為本,從具體個人的現實需求出發,彌合由人的異化造成的種種社會矛盾。
反過來說,如果幸福指數設計的指導思想,還僅僅停留在工業化時代“人人忍受痛苦,社會才能幸福”的結論里,這樣的國民幸福指數和目標狀態,在全球化。 美國的經濟學家P.薩繆爾森提出了一個幸福方程式:效用/欲望=幸福指數。
欲望是一種缺乏的感覺與求得滿足的愿望,它分為五種層次,從下至上:第一個層次是人的基本生理需要,第二個層次是安全需要,第三個層次是歸屬和愛的需要,第四個層次是尊重的需要,第五個層次是自我實現的需要。效用是從消費物品中所得到的滿足程度,是對欲望的滿足。
判斷一個人的幸福與否,可以從答案中得到,以得數1為分界嶺。比1小就證明不幸福,等于1或者比1大就證明是幸福的。
如果我們的欲望指數高,而在目前生活方式中得到的效用低,那得出來的幸福指數就是零點幾了,那就說明我們的生活狀態不好,讓我們感覺不幸福,而不幸福的嚴重程度是根據數字來衡量的,數字越小就代表越不幸福,如果效用比欲望高,得出的得數就比1大,那就證明是個幸福的人。同理,幸福的指數也是根據得數來判斷,數字越大就證明越幸福。
效用也是一種感覺,它的大小與有無完全是一種主觀感受。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欲望是求得滿足的愿望,它是由一個人的觀念來決定的,每個人的欲望因觀念的不同所期望的層次不同,所以在同處一種環境中,幸福與不幸福就因人而異。所以,這個方程式得出來的結果也是因人而異的,也就是說,幸福是一種主觀感受,不是客觀的分析。
如果想評判自己幸福不幸福,也可以用上述欲望的五個層次來劃分。這五個層次,你想達到幾層,而你現在又達到了幾層,如果你想的卻還有幾層沒有達到,那你就是個不幸福的人了。如果你達到的已經超過或者等同你目前得到的,那你就是個幸福的人。 A類指標:涉及認知范疇的生活滿意程度,包括生存狀況滿意度(如就業、收入、社會保障等),生活質量滿意度(如居住狀況、醫療狀況、教育狀況等)。
B類指標:涉及情感范疇的心態和情緒愉悅程度,包括精神緊張程度、心態等。
C類指標:指人際以及個體與社會的和諧。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2011年5月24日在巴黎發布一項名為“幸福指數”的在線測試工具,普通民眾可以根據個人關注度對物質條件和生活質量等11個因素的重要性進行排序,然后得出的指數可以用來衡量民眾對生活的滿意度,并在經合組織34個成員國之間進行比較。
“幸福指數”涉及的11個因素為:收入、就業、住房、教育、環境、衛生、健康、社區生活、機構管理、安全、工作與家庭關系以及對生活條件的整體滿意度。經合組織秘書長安赫爾·古里亞在介紹這一指數時說,這個測算工具可謂一項“創舉”,專家花了10年時間研究才取得這一成果,但指標還需進一步完善。物價也影響著幸福指數。
古里亞說,在國內生產總值(GDP)之外創立一套衡量生活滿意度的指標并不是經合組織首創,很多國家也在致力于這項工作。不過,經合組織公布的“幸福指數”匯總了34個成員國的數據,國際程度最高;而且它的特點在于,每個人可以根據對生活不同內容的不同側重得出個體生活滿意度的數據,而個體的選擇匯聚起來則可以體現一個社會、一個國家整體生活質量。
據介紹,讓在GDP指標之外同時參考幸福指數來制定公共政策是這個工具的終極目的。古里亞說,希望通過這一指標來試探各國反響,各國也可從中了解到民眾需求,使其公共政策更為有的放矢。
但也有專家表示,“量化幸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何況在擁有不同國情的各個國家之間比較。
經合組織專家表示,這個工具還將進一步完善。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會有更多指標納入考慮范圍,而且比較對象也可能擴大到經合組織伙伴國——— 巴西、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俄羅斯和南非。 擺在你面前的有5個杯子,你第一感覺會拿起哪個杯子?
A.一杯純凈的白開水
B.濃濃的美式熱咖啡
C.剛擠出來的鮮牛奶
D.剛泡的老人烏龍茶
E.熱騰騰的珍珠奶茶
解析
選A:屬于“想喝忘情水忘記一切型”,幸福指數為20%:這類型的人非常的獨立、聰明,他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選B:屬于“歡喜冤家捶心肝型”,幸福指數為40%:這類型的人非常的自我,可是他和對方彼此卻很相愛,常常會拌嘴斗嘴,不過心底彼此的分量還是很重的。
選C:屬于“煞到對方很甘愿型”,幸福指數為55%:這類型的人很單純也很善良,他只要喜歡上對方就會覺得自己超幸福。
選D:屬于“你濃我濃分不開型”,幸福指數為80%:這類型的人,幸福的定義就是跟自己最愛的小孩在一起,這種感覺很窩心,他目前的心境是非常成熟的,不管是工作還是日常生活,他都能很平靜的享受。
選E:屬于“只羨鴛鴦不羨仙型”,幸福指數為99%:這類型的人和另一半在一起已經不需要用言語溝通,兩人的默契不是外人所能了解的,常常只要對方一個眼神就能了解。 達特茅斯學院布蘭奇·弗勞爾教授與英國沃里克大學安德魯·奧斯瓦爾德博士研究指出,額外的金錢確實能買到一點幸福。他們將非常幸福確定為3.0,比較幸福確定為2.0,不太幸福確定為1.0。每增加1美元,只能多獲得0.00000409個單位的幸福。
根據這一(yi)指數,與喪偶或離異(yi)相(xiang)比,持久的(de)(de)婚姻價值每年(nian)10萬(wan)美元。“分手”對幸(xing)福(fu)的(de)(de)危害最(zui)大(da),緊隨(sui)其后的(de)(de)就(jiu)是配偶去世(shi)。平均(jun)來看,二婚或者(zhe)此后的(de)(de)婚姻都不(bu)如(ru)第一(yi)次婚姻幸(xing)福(fu)。父母(mu)離異(yi)的(de)(de)16歲青少(shao)年(nian)在(zai)成年(nian)之(zhi)后會覺得(de)不(bu)太幸(xing)福(fu)。

【測(ce)姻緣(yuan),測(ce)婚姻,測(ce)未(wei)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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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婚指數及分析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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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fu)指數(shu)如(ru)何算?】

用公式計算出你的幸福
你的總幸福指數=先天的遺傳素質+后天的環境+你能主動控制的心理力量。其英文表達:H=S+C+V你如果想得到幸福,應該做到:1.生活富有一些。2.擁有美滿婚姻。3.豐富你的社交生活,多與朋友在一起。4.具有信仰。
一、幸福的公式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賽利格曼提出了一個幸福的公式——
總幸福指數=先天的遺傳素質+后天的環境+你能主動控制的心理力量
其英文的表達:H=S+C+V
當代的人們更加開放地生活,我們坦言幸福,我們追求幸福。幸福在哪里?當代心理學告訴我們,幸福也是有指數的,總幸福指數是指你的較為穩定的幸福感,而不是暫時的快樂和幸福。看了一個喜劇電影,或者吃了一頓美食,這是暫時的快感,而幸福感是指令你感到持續幸福的、穩定的幸福感覺,她包括你對你的現實生活的總體滿意度和你對自己的生命的質量的評價,是指你對自己生存狀態的全面肯定。這個總體幸福取決于三個因素:一是一個人先天的遺傳素質,二是環境事件,三是你能控制的心理力量。
二、先天遺傳怎樣影響幸福感
幸福怎么能與先天的東西有聯系呢?一對雙生子的研究證明,一個人的心情可能受到父母的遺傳影響,如天生具有抑郁傾向,整日悶悶不樂,其實沒有什么壞事情來煩他們,可他們就是不快樂,對生活中消極性和陰暗面卻十分敏感,易被不好的事情所感染,甚至遇到好事也不能使他們快樂。
●中2200萬美元,羅斯只快樂了不到一年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賽利格曼講述了一個故事。羅斯是一個芝加哥郊區的中年婦女。她離婚多年了,為了讓自己的生活更有希望,她每個星期都花五美元購買當地的一種票。由于她平時總是處于情緒低落中,所以要靠服用一種抗抑郁的藥物保持心情安寧。這種壞情緒是從中學時代開始的,二十多年來一直持續著,只不過三年前她丈夫有外遇拋棄她之后更嚴重一些。然而奇跡發生了。羅斯贏得了她所在的州的票大獎,整整二千二百萬美元。她激動得差點暈過去。她辭去了洗衣工的工作,購買了有18個房間的別墅,把兩個孩子都送進了最好的私立學校。但令人驚奇的是她的幸福心情不到一年就開始惡化了,到了年底,她的抑郁情緒重新出現了,她像以往悶悶不樂……
●財富和成功不能永葆幸福,而樂天派的情緒才是穩定的金錢竟然也買不來快樂?心理學家調查了22個平時具有抑郁心情但曾經中過票大獎的人,當中獎事件過去以后,他們很快地回到了從前的抑郁狀態,又覺得不幸福了。但令人欣慰的是,如果一個天性樂觀的人,遇到暫時性創傷事件對他們的消極影響也是短暫的,不幸事件的幾個月后,他們又回到了從前的正常狀態。調查表明,即便是一個高位截癱的病人,如果原本是一個樂觀的人,在得病八周后,其積極的情緒會有所恢復,并戰勝了消極情緒。若干年后,他們報告的幸福感只比正常人稍低一些。看來,樂天派人的情緒是穩定的。金錢與財富的總體水平與幸福人生關系不大。調查富有國家和貧窮國家人們的主觀幸福感,賽利格曼等心理學家從各個國家抽取了1000人的樣本進行主觀幸福感的調查,發現人的幸福感與購買力的關系。(左表以美國的購買力為100計算。)
人性中對好運氣和成功具有心理適應性,當好事發生后,人們會很快地適應它,并認為這個好事是合理的,沒有什么值得珍惜的。比如,沒有錢時,你認為有錢和富有是多么令人幸福的事情,可當你有了錢后,你不僅不會長期覺得幸福,反而會激發了更多的欲望,希望有更多的錢。事業成功也是一樣,如果你事業成功,你會為自己定下一個更高的目標。你并不會長期地駐足于幸福,而是具有了更高的雄心。所以財富與成功都不會令人永葆幸福。不到三個月,無論是被解雇還是升遷這樣的重大事件對人的幸福的影響就會減弱。
●人均總產值與幸福感正相關,但超過8000美元時,幸福感就小
多了總體上說國民經濟總產值與幸福感正相關,人均收入越多,人們越幸福。但是,當人均總產值超過8000美元的時候,幸福感與經濟的相關就不存在了。富有的瑞典人比保加利亞人幸福,但是,如果是一個人生活在美國或者是意大利,則與瑞典人在幸福感上沒有什么實質性區別。
●貧窮不一定使人痛苦。福布斯前100名比中等收入者稍幸福點
但是也有一些經濟收入與幸福感不相符合的情況,巴西、阿根廷和中國人的幸福感或生活滿意度比其收入預期的要高出一些,而俄羅斯和東歐國家的幸福感則比其實際的經濟收入水平預期的要低一些。而與收入反差最大的是日本,其國民經濟收入水平很高,但其幸福感卻很低。這可能與不同國家的制度有關。前蘇聯及東歐國家由于國家改革和經濟轉型不成功,導致人民對生活的失望;而中國和巴西等國家雖然經濟絕對收入不高,但社會總是在蒸蒸日上,發展較為穩定。日本人幸福感與中國、巴西相差不多,表明收入與幸福有時不成正比。根據賽利格曼的觀點,財富只是缺少時才對幸福有較大影響,一個特別貧窮的人不會感受到幸福,可當財富增加到一定水平后,財富與幸福的相關就小多了。即便是在福布斯排行榜中前100名,身價在1.25億的富翁,也只是比中等收入的人稍微幸福一點而已。
那么世界上最貧窮的人的幸福感和生活滿意度如何呢?調查表明,最貧窮的人生活幸福感并不是特別差,他們的幸福感與中等收入的人只是稍微低一些。貧窮不必然使人精神上痛苦,貧窮更是一種社會病,是就業、教育和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的,與心理不健康關系不大。你如何看待金錢比金錢本身更加影響你的幸福,一個對于金錢特別看重的人會對收入有較少的滿意度,對于生活的總體滿意也就相對低一些。
●雙邊婚姻圍城并沒雙邊幸福,最幸福人的標志是愿與他人分享生活
俗話說婚姻是一座圍城,有的人想進去,有人想出來。根據美國對于35000人的調查,結婚的人中有42%的人認為生活非常幸福,而沒結婚的、離異的和配偶去世的人中,認為生活非常幸福的比率只有24%。在個人主義文化中,同居但沒正式結婚的人覺得很幸福,而集體主義文化中的人沒有這種感覺。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婚姻并不幸福,那么你的幸福感就會低于沒有結婚的人或者已經離婚的人。總體上可以說,在婚的人比非在婚的人更加幸福。
社交生活方面,賽利格曼的研究表明,10%最幸福的人雖然形形色色,但是他們的一個共同特點是具有豐富的社交生活,他們區別于一般人和不幸福的人的一個標志是愿意與他人分享生活,而不是一個人獨處。這一點與婚姻有點關聯,一個喜歡與他人在一起的人,愿意結婚,而一個愿意獨處的人不傾向于結婚,可以說一個幸福的人是一個愛交往的人,具有豐富的社交生活。
●年輕不像過去那樣重要了,生活滿意度隨著年齡增加而增加
年齡對于幸福有影響嗎?威爾遜30多年前研究發現年齡是影響幸福的重要因素,如今可能有所變化。年輕不像過去那樣重要了,一項權威的研究考查了不同國家的60000多人,將滿意分為生活滿意、愉快心情和消極心情三個方面,研究發現,生活滿意度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增加,但愉快的心情隨著年齡的增長而稍微有點下降,消極的心情不隨著年齡的變化而變化。
●受教育程度、氣候、種族和性別不影響幸福
沒有證據發現這些因素對幸福有任何影響。學歷高的受教育者并不比沒有受教育的人更加幸福,智力水平也是如此。無論是陽光還是陰天潮濕的氣候,對于人的幸福感都沒有什么影響。種族也不影響幸福,各種族的人都有幸福和不幸福的人,而性別也對于幸福沒有影響,女性快樂和悲傷的程度方面都超過男性,所以總體水平上他們與男性的幸福是一樣的。
財富,尤其是財富的增加,與幸福只有低相關。富有的人報告說只比普通人感覺更幸福一點。最近的半個世紀,發達國家的人均收入增加很多,但幸福感只增加了一點。
最近的一次收入增加可以增加幸福感,一般意義上的收入增加,不會增加人的幸福。
外表的吸引力也不會影響人的幸福感。
三、環境怎樣影響幸福?
好的消息會令人更加愉快和幸福,而壞消息則令人不高興。美國學者威爾遜是研究幸福的專家,他在四十年前曾經指出幸福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收入高;已婚;年輕;身體健康;受過良好教育;任何性別;任何智力水平;宗教信仰。四十年后賽利格曼重新審視了這些構成幸福人生的條件,發現有近一半是不正確的。
●如果希望更加幸福具有信仰的人比沒有信仰的人更加幸福和快樂,自殺的和得抑郁癥的人也較少,這是因為所有宗教都宣揚愛人、寬恕和行善,反對酗酒、縱欲,強調內心的寧靜。具有信仰的人更加堅強,身體更好,更為長壽,也更愿意與別人相處。
綜上所述,如果你希望自己更加幸福,你不妨選擇如下環境:
1.生活富有一些;2.擁有美滿婚姻;3.豐富你的社交生活,多與朋友在一起;4.具有信仰。
關于幸福公式中最后一個部分,也是最為重要的是你能掌握的力量,即如何控制自己的心理力量。

【幸福指數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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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婚姻幸福(fu)指數靠這(zhe)些因(yin)素打(da)分(fen),你們達標了嗎】

這位知友,一段婚姻幸福指數靠這些因素打分,你們達標了嗎?
一直在思索,相處好的伴侶有什么共同點?兩個人之間怎么可以相處得更好?有沒有一種方法來評定兩個人的關系?能不能根據兩個人的相處得分從而制定兩個人的相處方式呢?用以下的方法來評價兩個人之間的相處親密和諧度,或者可以幫你解決以上的問題,我叫這個為4321定律。
4分是激情,3分是親情,2分是伴侶之間的性格、包容度和家庭背景,1分是兩個人之間的經濟情況。
一、激情
這一項最高得分為4分。兩個人很有激情,喜歡擁抱對方,喜歡對方的氣味,在一起能不斷創造新的樂趣與性愛方法,可以一起看AV,可以分享各自或者和他人的性愛,像干柴烈火,則這兩個人的激情分非常高。但是,激情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身體的老化和其它瑣事干擾而變淡,雙方要好好溝通討論和研發的方向,因為這是是保持激情和推遲激情變淡和有效方法。如果你們之間有2分的激情,恭喜你,你已經比多數夫妻有激情了。若有3分以上的激情,那你們婚姻基本是沒什么問題了。
二、親情
這一項最高得分為3分。相處的時間久了,會產生依賴,這個依賴,就是親情;如果兩個人有共有的孩子,一般來說得分基本上有2分。有了小孩,再有好幾年以上的相處時間,親情深度也就越大,分值就越高,你們的婚姻就愈加牢固。
三、性格
這一項最高得分為2分。有相同的愛好,可以一起打麻將,一起卡拉OK,一起去爬山,一起去旅行,這些是性格的共同興趣;兩個人都單身結婚,雙方的家庭較少參與進兩個人的生活,不干涉夫妻的決策,能夠包容對方的任何事情,這樣的兩個人的得分就非常高。如果雙方的家庭都干涉對方的事情,或者與父輩同住,那是相對容易產生問題了。我晚上吃什么有時都會跟自己糾結矛盾,而對著另一個人,或者另一年齡的人,你說矛盾會少嗎?一般人的家庭得分在1分左右。
四、經濟
這一項最高得分為1分。實際上,經濟基本對兩個人的關系沒有很大的影響的,感情在,喝水也甜,所謂有情飲水飽大概也是這個道理。一般來說,兩個都都有工作,有普通的收入,不用為下一頓飯發愁,不用擔心病無所病,老無所養,那么這項得分,平民與富豪是差不多的。當然了,如果今晚的飯錢都沒有,或者明天又交房租供房沒錢了,那是悲哀的事情,這時候得分只能低了。
把以上的自評得分相加吧。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的夫妻的總得分在3-5分之間,這是維持家庭;低于3分,無論年齡貧富,分手成為必然;5-7分,則為幸福家庭;而七分以上,則已經是甜蜜夫妻;9分以上,則為神仙眷侶了!
你們覺得自己的相處得分是多少呢?好好想想怎么提高我們的相處分吧。希望大家都是神仙眷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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