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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學說指導診斷面見青色,五行相生相克

【關于中(zhong)醫五行的理解問題】

木得潤能上; 金得燥能下 是以金克木
設木亦得燥,則陽逆生火 木火刑金 是為反侮
火遇水則熄, 水遇火或可無恙,是以水克火
五行學說起源于對日常的觀察,不是單純枯燥的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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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學說,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概念、特性、生克制化乘侮規律,并用以闡釋宇宙萬物的發生、發展、變化及相互關系的一種古代哲學思想,屬于中國古代唯物論和辯證法范疇。五行學說認為,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所構成的,自然界各種事物和現象的發展變化,都是這五種物質不斷運動和相互作用的結果。
一、五行的概念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及其運動變化。五行中的“五”,指由宇宙本原之氣分化的構成宇宙萬物的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行”,指這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如《尚書正義》說:“言五者,各有材干也。謂之行者,若在天,則為五氣流注;在地,世所行用也。”但若從其方法論的角度來看,五行已超越了其物質性的概念,衍化為歸納宇宙萬物并闡釋其相互關系的五種基本屬性。
五行最初的涵義與“五材”有關,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或基本元素。《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說:“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廢一不可。”木、火、土、金、水這五種物質是人類日常生產和生活中最為常見和不可缺少的基本物質,如《尚書正義》說:“水火者,百姓之所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是為人用。”由于人類在生產和生活中,經常接觸這五種物質,而且認識到這五種物質相互作用,還可以產生出新的事物,如《國語·鄭語》說:“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
五行一詞,最早見于《尚書》。《尚書·周書·洪范》說:“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并對五行的特性從哲學高度作了抽象概括,指出:“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此時的五行,已從木、火、土、金、水五種具體物質中抽象出來,上升為哲學的理性概念。古人運用抽象出來的五行特性,采用取類比象和推演絡繹的方法,將自然界中的各種事物和現象分歸為五類,并以五行“相生”、“相克”的關系來解釋各種事物和現象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因此,五行學說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特性及其相生、相克規律來認識世界、解釋世界和探求宇宙變化規律的一種世界觀和方法論。
中醫學把五行學說應用于醫學領域,以五行學說來闡釋人體局部與局部、局部與整體、體表與內臟的有機聯系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的統一。五行學說作為一種思維方法貫穿于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各個方面,用以說明人體的生理病理,并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成為中醫學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五行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對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直觀觀察和樸素認識的基礎上,進行抽象而逐漸形成的理性概念,是用以識別各種事物的五行屬性的基本依據。一般認為,《尚書·洪范》所說的“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是對五行特性的經典性概括。現分述如下:
“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是指樹木的枝條具有生長、柔和,能屈又能伸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木。
“火曰炎上”:“炎”,是焚燒、炎熱、光明之義;“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熱、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溫熱、上升、光明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火。
“土爰稼穡”:“爰”,通“曰”;“稼”,即種植谷物;“穡”,即收獲谷物。稼穡,泛指人類種植和收獲谷物的農事活動。引申為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土。故有“土載四行”、“萬物土中生”、“萬物土中滅”和“土為萬物之母”說。
“金曰從革”:“從”,順也;“革”,即變革。是指金有剛柔相濟之性:金之質地雖剛硬,可作兵器以殺戮,但有隨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為凡具有沉降、肅殺、收斂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金。
“水曰潤下”:“潤”,即滋潤、濡潤;“下”即向下、下行。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下行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滋潤、下行、寒涼、閉藏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水。
從上述五行的特性可以看出,五行學說中的木、火、土、金、水,已經不是這五種具體物質本身,而是五種物質不同屬性的概括。
(三)事物和現象的五行歸類
五行學說依據五行各自的特性,對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進行歸類,從而構建了五行系統。事物和現象五行歸類的方法,主要有取象比類法和推演絡繹法兩種。
取象比類法:“取象”,即是從事物的形象(形態、作用、性質)中找出能反映本質的特有征象;“比類”,即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屬性為基準,與某種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較,以確定其五行歸屬。事物或現象的某一特征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將其歸屬于木;與水的特性相類似,則將其歸屬于水;其他以此類推。例如:以方位配五行:日出東方,與木升發特性相似,故東方歸屬于木;南方炎熱,與火特性相類似,故南方歸屬于火;日落于西方,與金之沉降相類似,故西方歸屬于金;北方寒冷,與水之特性相類似,故北方歸屬于水;中原地帶土地肥沃,萬物繁茂,與土之特性相類似,故中央歸屬于土。
推演絡繹法:即根據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歸屬,推演歸納其他相關的事物,從而確定這些事物的五行歸屬。例如:已知肝屬木(大前提),由于肝合膽、主筋、其華在爪、開竅于目(小前提),因此可推演絡繹膽、筋、爪、目皆屬于木;同理,心屬火,則小腸、脈、面、舌與心相關,故亦屬于火;脾屬土,胃、肌肉、唇、口與脾相關,故亦屬于土;肺屬金,大腸、皮膚、毛發、鼻與肺相關,故亦屬于金;腎屬水,膀胱、骨、發、耳、二陰與腎相關,故亦屬于水。
五行學說以五行特性為依據,運用取象比類和推演絡繹的方法,將自然界千姿百態、千變萬化的各種事物和現象分別歸屬于木、火、土、金、水五大類,而每一類事物和現象之間都有著相同的或相似的特定屬性,彼此構成了一定的聯系。
中醫學在天人相應思想指導下,以五行為中心,以空間結構的五方,時間結構的五季,人體結構的五臟為基本框架,將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以及人體的生理病理現象,按其屬性進行歸納,從而將人體的生命活動與自然界的事物或現象聯系起來,形成了聯系人體內外環境的五行結構系統,用以說明人體以及人與自然環境的統一(表1-3)。
表1-3 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表
自 然 界
人 體
五音 五味 五色 五化 五氣 五方 五季 五臟 五腑 五官 形體 情志 五聲 變動
角 酸 青 生 風 東 春 木 肝 膽 目 筋 怒 呼 握
徵 苦 赤 長 暑 南 夏 火 心 小腸 舌 脈 喜 笑 憂
宮 甘 黃 化 濕 中 長夏 土 脾 胃 口 肉 思 歌 噦
商 辛 白 收 燥 西 秋 金 肺 大腸 鼻 皮 悲 哭 咳
羽 咸 黑 藏 寒 北 冬 水 腎 膀胱 耳 骨 恐 呻 栗
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五行相生與相克、五行制化與勝復、五行相乘與相侮和五行的母子相及四個方面。其中五行的相生相克是指五行間存在著動態有序的相互資生和相互制約的關系;五行的制化和勝復,是指五行系統中具有的自我調節機制。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克與制化勝復的關系,從而維持五行結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促進事物的生生不息。五行的相乘相侮與母子相及是五行之間異常的生克變化,主要用于闡釋某些異常的氣候變化和人體的病理變化。
(一)五行相生與相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系。《難經》將此關系比喻為母子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相生,實際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子行的資生、促進和助長。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木為火之“母”;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土為火之“子”。木與火是母子關系,火與土也是母子關系(圖1-3)。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系。《內經》把相克關系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因此,五行相克,實為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克制和制約。如以木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為土,土為木之“所勝”;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為金,金為木之“所不勝”(圖1-3)。
(二)五行制化與勝復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間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維持平衡協調,推動事物間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
五行制化,源于《素問·六微旨大論》“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之論,屬五行相生與相克相結合的自我調節。五行的相生和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間的正常協調關系。因此,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維持事物間的平衡協調,促進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故明·張介賓《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五行制化的規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時,必然隨之有制約,以防止亢而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發展。具體地說,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循環往復(圖1-3)。
2.五行勝復
五行勝復,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勝氣),則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的報復性制約,從而使五行之間復歸于協調和穩定。
五行勝復,屬五行之間按相克規律的自我調節。勝氣的出現,有兩種情況:一是由于五行中一行的太過,即絕對亢盛;二是由于五行中一行的不足而致其所不勝的相對偏盛。復氣則是因為勝氣的出現而產生,即先出現勝氣,而后有復氣產生,以對勝氣進行“報復”,使勝氣復平。復氣即勝氣的所不勝:若勝氣為木,則復氣為金;勝氣為火,則復氣為水;勝氣為土,則復氣為木;勝氣為金,則復氣為火;勝氣為水,則復氣為土。
五行勝復的規律是:“有勝則復”。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絕對亢盛或相對亢盛),則按相克次序克制,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旺盛,以制約該行的亢盛,使之復歸于常。如以木行亢盛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則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則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則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此處木行偏亢為勝氣,而金行旺盛為復氣,金行旺盛是對木行亢盛的報復。余四行的勝復依此類推(圖1-4)。
圖1-4 五行勝復示意圖
五行勝復,又稱“子復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為勝氣;其所不勝,是為復氣,又恰為其所勝之子。復氣之母受勝氣所害,復氣制約勝氣,為母復仇,故稱“子復母仇”。如上述的木行亢盛為勝氣,金行旺盛為復氣;土為木之所勝,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則為子復母仇。通過勝復調節機制,五行系統在局部出現不平衡的情況下,自行調節以維持其整體的協調平衡。
(三)五行相乘與相侮
1.五行相乘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勝的過度制約或克制。又稱“倍克”。
五行相乘的次序與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圖1-5)。
導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過”和“不及”兩種情況。
太過導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于亢盛,對其所勝行進行超過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勝行的虛弱,從而導致五行之間的協調關系失常。如以木克土為例:正常情況下,木能克土,土為木之所勝。若木氣過于亢盛,對土克制太過,可致土的不足。這種由于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稱為“木旺乘土”。
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于虛弱,難以抵御其所不勝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顯虛弱。仍以木克土為例,正常情況下,木能制約土,若土氣不足,木雖然處于正常水平,土仍難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虛侵襲,使土更加虛弱。這種由于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稱為“土虛木乘”。
相乘與相克雖然在次序上相同,但本質上是有區別的。相克是正常情況下五行之間的制約關系,相乘則是五行之間的異常制約現象。在人體,相克表示生理現象,相乘表示病理變化。
2.五行相侮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不勝的反向制約和克制。又稱“反克”。
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圖1-5)。
導致五行相侮的原因,亦有“太過”和“不及”兩種情況。
太過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于強盛,使原來克制它的一行不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例如木氣過于亢盛,其所不勝行金不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現“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現象,這種現象稱為“木亢侮金”。
不及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于虛弱,不僅不能制約其所勝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勝行的“反克”。如正常情況下,金克木,木克土,但當木過度虛弱時,則不僅金來乘木,而且土也會因木的衰弱而“反克”之。這種現象,稱為“木虛土侮”。
總之,五行的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度的克制,后者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例如:木過強時,木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與相侮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余,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這是對五行相乘與相侮產生的原因及其相互關系所作的很好說明。
(四)五行的母子相及
五行的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種情況,皆屬于五行之間相生關系異常的變化。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累及其子行,導致母子兩行皆異常。母病及子的一般規律是:母行虛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終致母子兩行皆不足。例如:水生木,水為母,木為子。若水不足,不能生木,導致木亦虛弱,終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影響到其母行,終致子母兩行皆異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規律有兩種: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結果是子母兩行皆亢盛,一般稱為“子病犯母”。如火旺導致木亢,終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虛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終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稱為“子盜母氣”。如木不足導致水枯,終至木水皆不足。
三、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五行學說在中醫學的應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來分析歸納人體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等組織器官和精神情志等各種功能活動,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進而與自然環境相聯系,建立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并以五行的生克制化規律來分析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指導疾病的診斷和防治。因此,五行學說作為中醫學主要的思維方法在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建立中起著重要作用,而且還對中醫臨床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關系
五行學說在生理方面的應用,主要包括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以生克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等幾個方面。
1.說明五臟的生理特點
五行學說將人體的五臟分別歸屬于五行,并以五行的特性來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如木有生長、升發、舒暢、條達的特性,肝喜條達而惡抑郁,有疏通氣血,調暢情志的功能,故以肝屬木。火有溫熱、向上、光明的特性,心主血脈以維持體溫恒定,心主神明以為臟腑之主,故以心屬火。土性敦厚,有生化萬物的特性,脾主運化水谷、化生精微以營養臟腑形體,為氣血生化之源,故以脾屬土。金性清肅、收斂,肺具有清肅之性,以清肅下降為順,故以肺屬金。水具有滋潤、下行、閉藏的特性,腎有藏精、主水功能,故以腎屬水。
2. 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
五行學說除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確定五臟的五行屬性外,還以五臟為中心,推演絡繹整個人體的各種組織結構與功能,將人體的形體、官竅、精神、情志等分歸于五臟,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同時又將自然界的五方、五氣、五色、五味等與人體的五臟聯系起來,建立了以五臟為中心的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將人體內外環境聯結成一個密切聯系的整體。如以肝為例:“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肝主目”(《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東方青色,入通于肝,開竅于目,藏精于肝,其病驚駭,其味酸,其類草木……是以知病之在筋也”(《素問·金匱真言論》),這樣把自然界的東方、春季、青色、風氣、酸味等,通過五行的木與人體的肝、筋、目聯系起來,構筑了聯系人體內外的肝木系統,體現了天人相應的整體觀念。
3.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
五臟的功能活動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聯系的。五行學說不僅用五行特性說明五臟的功能特點,而且還運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論來說明臟腑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系,即五臟之間存在著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的關系。
(1)以五行相生說明五臟之間的資生關系:肝生心即木生火,如肝藏血以濟心,肝之疏泄以助心行血;心生脾即火生土,如心陽溫煦脾土,助脾運化;脾生肺即土生金,如脾氣運化,化氣以充肺;肺生腎即金生水,如肺之精津下行以滋腎精,肺氣肅降以助腎納氣;腎生肝即水生木,如腎藏精以滋養肝血,腎陰資助肝陰以防肝陽上亢。
(2)以五行相克說明五臟之間的制約關系:腎制約心即水克火,如腎水上濟于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約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陽熱,可以抑制肺氣清肅太過;肺制約肝即金克木,如肺氣清肅,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制約脾即木克土,如肝氣條達,可疏泄脾氣之壅滯;脾制約腎即土克水,如脾氣之運化水液,可防腎水泛濫。
(3)以五行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協調平衡:依據五行學說,五臟中的每一臟都具有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的生理聯系。五臟之間的生克制化,說明每一臟在功能上因有他臟的資助而不至于虛損,又因有他臟的制約和克制,而不致于過亢;本臟之氣太盛,則有他臟之氣制約;本臟之氣虛損,則又可由他臟之氣補之。如脾(土)之氣,其虛,則有心(火)生之,其亢,則有肝(木)克之;肺(金)氣不足,脾(土)可生之;腎(水)氣過亢,脾(土)可克之。這種制化關系把五臟緊緊聯系成一個整體,從而保證了人體內環境的統一。
應當指出的是,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資生、相互制約的關系,是以五行的特性及其生克規律來論述的。然而,五臟的功能是多樣的,其相互間的關系也是復雜的。五行的特性并不能說明五臟的所有功能,而五行的生克關系也難以完全闡釋五臟間復雜的生理聯系。因此,在研究臟腑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間的內在聯系時,不能囿于五行之間相生相克的理論。
(二)說明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
五行學說,不僅可用以說明在生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聯系,而且也可以說明在病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影響。某臟有病可以傳至他臟,他臟疾病也可以傳至本臟,這種病理上的相互影響稱之為傳變。以五行學說闡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傳變,可分為相生關系的傳變和相克關系的傳變兩類。
1.相生關系的傳變
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個方面。
母病及子,即母臟之病傳及子臟。如腎屬水,肝屬木,水能生木,故腎為母臟,肝為子臟。腎病及肝,即屬母病及子。臨床常見的因腎精不足不能資助肝血而致的肝腎精血虧虛證,腎陰不足不能涵養肝木而致的肝陽上亢證,腎陽不足不能資助肝陽而致的少腹冷痛證,皆屬母病及子的傳變。他臟之間的母病及子傳變,可以此類推。母病及子,多見母臟不足累及子臟虧虛的母子兩臟皆虛的病證。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的傳變,從子臟傳及母臟。如肝屬木,心屬火,木能生火,故肝為母臟,心為子臟。心病及肝,即是子病及母。臨床常見的因心血不足累及肝血虧虛而致的心肝血虛證,因心火旺盛引動肝火而形成心肝火旺證,皆屬子病及母。子病及母,既有子臟虛引起母臟也虛的虛證,又有子臟盛導致母臟也盛的實證。另外還有子臟盛導致母臟虛的虛實夾雜病變,即所謂“子盜母氣”,如肝火亢盛,下劫腎陰,以致腎陰虧虛的病變即是。
2.相克關系的傳變
包括“相乘”和“相侮”兩個方面。
相乘,是相克太過致病。引起五臟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臟過盛,而致其所勝之臟受到過分克伐;二是某臟過弱,不能耐受其所不勝之臟的正常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間的相克關系而言,相乘傳變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氣乘脾)和“土虛木乘”(即脾虛肝乘)兩種情況。由于肝氣郁結或肝氣上逆,影響脾胃的運化功能而出現胸脅苦滿、脘腹脹痛、泛酸、泄瀉等表現時,稱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虛弱,不能耐受肝氣的克伐,而出現頭暈乏力、納呆噯氣、胸脅脹滿、腹痛泄瀉等表現時,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臟相侮亦有兩種情況,即太過相侮和不及相侮。太過相侮,是指由于某臟過于亢盛,導致其所不勝無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現象。例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于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僅無力制約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現急躁易怒,面紅目赤,甚則咳逆上氣,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癥狀,稱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由于某臟虛損,導致其所勝之臟出現反克的病理現象。如脾土虛衰不能制約腎水,出現全身水腫,稱為“土虛水侮”。
總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如肝臟有病,病傳至心,為母病及子;病傳至腎,為子病及母;病傳至脾,為乘;病傳至肺,為侮(圖1-6)。其他四臟,以此類推。
圖1-6 五臟傳變規律示意圖(以肝為例)
五行學說認為,按相生規律傳變時,母病及子病情輕淺,子病及母病情較重,如清·徐大椿《難經經釋》說:“邪挾生氣而來,則雖進而易退”;“受我之氣者,其力方旺,還而相克,來勢必甚。”按照相克規律傳變時,相乘傳變病情較深重,而相侮傳變病情較輕淺。如《難經經釋》說:“所不勝,克我者也。臟氣本已相制,而邪氣挾其力而來,殘削必甚,故為賊邪”;“所勝,我所克也。臟氣既受制于我,則邪氣亦不能深入,故為微邪。”
此外,運用五行學說還可以闡釋五臟發病與季節的關系。五臟外應五時,所以五臟發病的一般規律,是在其所主之時受邪而發病,即春天多發肝病,夏天多發心病,長夏多發脾病,秋天多發肺病,冬天多發腎病。故《素問·咳論》說:“五臟各以其時受病……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之,乘夏則心先受之,乘至陰則脾先受之,乘冬則腎先受之。”
由于五行生克規律不能完全闡釋五臟間復雜的生理關系,因而五臟間病變的相互影響也難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說明。《素問·玉機真藏論》已有“然其卒發者,不必治于傳,或其傳化有不以次”的論述。故對于疾病的五臟傳變,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克乘侮規律的束縛,而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去把握疾病的傳變。
(三)指導疾病的診斷
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當內臟有病時,其功能活動及其相互關系的異常變化,可以反映到體表相應的組織器官,出現色澤、聲音、形態、脈象等諸方面的異常變化,即所謂“有諸內者,必形諸外”(《孟子·告子下》)。五行學說將人體五臟與自然界的五色、五音、五味等都作了相應聯系,構成了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因而觀察分析望、聞、問、切四診所搜集的外在表現,依據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和五行生克乘侮規律,可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推斷病情進展和判斷疾病的預后。即所謂“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靈樞·本藏》)。
1.確定五臟病變部位
五行學說以事物五行屬性歸類和生克乘侮規律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包括以本臟所主之色、味、脈來診斷本臟之病和以他臟所主之色、味、脈來確定五臟相兼病變。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是心火亢盛之病。若脾虛病人,而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是肝氣犯脾;心臟病人,而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多見于腎水上凌于心等等。故《難經·六十一難》說:“望而知之者,望見其五色,以知其病。聞而知之者,聞其五音,以別其病。問而知之者,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切脈而知之者,診其寸口,視其虛實,以知其病,病在何臟腑也。”
2.推斷病情的輕重順逆
五行學說根據五色之間的生克關系來推測病情的輕重順逆。由于內臟疾病及其相互關系的異常變化,皆可從面部色澤的變化中表現出來。因此,我們可以根據“主色”和“客色”

【五(wu)臟對應的(de)五(wu)行、五(wu)色、五(wu)季分(fen)別是什么】

心、肝、脾、肺、腎對應的五行為火、木、土、金、水; 對應的五色為紅、青、黃、白、黑;對應的五季為:心對應夏四、五月,肝對應春正、二月,脾對應三、六、九、臘月,肺對應七、八月,水對應十、冬月(均以農歷為準)。

【五行(xing)學說(shuo)的基本概(gai)念】

五行,即是金、木、水、火、土 五種的運動。
五行學說認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基本條件之間的運動變化而生成的。同時,還以五行之間的生、克關系來闡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系,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克的運動之中維持著協調平衡。這即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
這種觀點中是建國以后,老中醫為了表明中醫思想具有唯物主義特征而注釋的。 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運動方式。我國古代思想家用五行理論來說明世界萬物的形成及其相互關系。中醫用五行來解釋生理病理上的種種現象。預測未來的人用五行相生相克來推算人的命運(當下還沒有大量可靠的證據證實五行相生相克來推算人的命運是否準確)。在這一觀點中,“行”被理解成運動。
《糖尿病行為醫學技術指南》作者、天津醫科大學王英博士,撰著了《儒醫理論與心身疾病治療》,對陰陽五行學說進行了全面訓詁和重新解析。引起學術界重視。鄭玄《洪范注》:“行者,順天行氣也。”《春秋繁露》解釋說:“行者,行也。”五行的“行”首先是動詞,然后轉化成描述“動”的名詞。五行,也就是五種基本走勢。所以接著就用了五種運動方式來說明木火土金水。可見漢代儒家理解的木火土金水,是基于陰陽運動方式作出的定義,而不是五種基本物質。至于《左傳》中才出現“五材” ,這并不表示五行就是五材。“行”字在古代從來就沒有“材”的含義,把“五行”解釋成“五材”也就沒有任何根據。這種把不同的文獻的內容沒經過文字訓詁而硬放到一起解說的做法,在學術上是不嚴謹的。 第一種觀點
這種觀點起源于《洪范》。今人多理解為:
木的特性:日出東方,與木相似。古人稱“木曰曲直”。“曲直”,實際是指樹木的生長形態,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為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于木。火的特性:南方炎熱,與火相似。古人稱“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溫熱、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為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火。
土的特性:中原肥沃,與土相似。古人稱“土爰稼穡”,是指土有種植和收獲農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為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土。故有“土載四行”和“土為萬物之母”之說。
金的特性;日落於西,與金相似。古人稱“金曰從革”。“從革”是指“變革”的意思。引申為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金。
水的特性:北方寒冷,與水相似。古人稱“水曰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和向下的特性。引申為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于水。
第二種觀點
這種觀點起源于當代學者聶文濤對《素問》的訓詁。
五行的性質應從“平氣”、“不及”、“太過”三方面考慮。平氣時, 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備化,金曰審平,水曰靜順;不及: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監,金曰從革,水曰涸流。太過:木曰發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堅成,水曰流衍。從這三面考慮之后,才能體會出中醫學思維中對生命自我維護的理解。對人體能力的不同理解,正是中西醫學的差別所在。
第三種觀點
木,生發、條達、主仁,其性直,其情和。
火,炎熱、向上、主禮,其性急,其情恭。
土,長養、化育、主信,其性重,其情厚。
金,清凈、收斂、蕭殺、主義,其性剛,其情烈。
水,寒冷、流動、向下,主智,其性聰,其情善。 ①歸類法:事物的五行屬性是將事物的性質與五行的特性相類比得出的。如事物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于木;與火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于火等等。例如:以五臟配屬五行,則由于肝主升而歸屬于木,心陽主溫煦而歸屬于火,脾主運化而歸屬于土,肺主降而歸屬于金,腎主水而歸屬于水。以方位配屬五行,則由于日出東方,與木的升發特性相類,故歸屬于木;南方炎熱,與火的炎上特性相類,故歸屬于火;日落于西,與金的肅降特性相類,故歸屬于金;北方寒冷,與水的特性相類,故歸屬于水。
②推演法。如:肝屬于木,則肝主筋和肝開竅于目的“筋”和“目”亦屬于木;心屬于火,則“脈”和“舌”亦屬于火;脾屬于土,則“肉”和“口”亦屬于土;肺屬于金,則“皮毛”和“鼻”亦屬于金;腎屬于水,則“骨”和“耳”、“二陰”亦屬于水。
③五行學說還認為屬于同一五行屬性的事物,都存在著相關的聯系。如方位的東和自然界的風、木以及酸味的物質都與肝相關。現將自然界和人體的五行屬性,列簡表如下。
對人體來說,是將人體的各種組織和功能歸結為以五臟為中心的五個生理系統。 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克的關系與規律,沒有相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想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發展和變化中的平衡與協調,任何事物內部以及事物之間的關系都存在生和克的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并且生中有克,克中有生,互為因果,相反相成,互相為用,推動和維持著事物的正常的發生,發展與變化。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1)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2)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于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于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五行學說應用于生理,就在于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之間相互聯系的統一性。
中醫五行分類表——五行與人體和自然界的對應關系
五行 木 火 土 金 水
人體五臟肝 心 脾 肺 腎
六腑膽 小腸 胃 大腸 膀胱
五官目 舌 口 鼻 耳
形體 筋 脈 肉 皮毛 骨
情志 怒 喜 思 悲 恐
五聲 呼 笑 歌 哭 呻
變動 握 憂 噦 咳 栗
自然界五音 角 徵 宮 商 羽
五味 酸 苦 甘 辛 咸
五色 青 赤 黃 白 黑
五化 生 長 化 收 藏
五氣 風 暑 濕 燥 寒
五方 東 南 中 西 北
五季 春 夏 長夏 秋 冬 (1)在疾病診斷上的運用
從本臟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本臟病。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可以診斷為心火亢盛。脾虛的病人,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心臟病人,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等等。
從它臟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五臟疾病的傳變情況。如脾虛病人,面見青色,脈現弦象,為肝病傳脾(木乘土);肺病之人,面見紅色,脈現洪象,為心病傳肺(火乘金)。五臟中任何一臟有病,都可以傳及其他四臟,用五行學說來分析,存在著相乘、相侮、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四種傳變關系。
從色與脈之間的生克關系來判斷疾病的預后。如肝病面色青,見弦脈,為色脈相符。如果不見弦脈,反見浮脈,則屬相勝之脈,則克色之脈(金克木),為逆,主預后不良;若見沉脈,則屬相生之脈,即生色之脈(水生木),為順,主預后良好。
(2)在疾病治療上的運用
①控制五臟疾病的傳變。如肝病能傳脾(木乘土),預先予以補脾,防其傳變。“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于脾,故先實其脾氣”。
②確定治療原則。概括為“補母瀉子”法,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補母,是針對具有母子關系的虛證而治療的,如肝虛補腎,因為腎為肝之母,所以補腎水可以生肝木。瀉子,是針對具有母子關系的實證而治療的,如肝實瀉心,因為心為肝之子,所以瀉心火有助于瀉肝木。 根據相克關系來確定治療原則,可以概括為“抑強膚弱”法,即瀉其克者之強,補其被克者之弱。如肝木太過而乘脾土,肝木太過為強,必須瀉之,脾土為弱,必須補之。
③制定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方面,如滋水涵木法,是用滋補腎陰以涵養肝陰的方法,適用于腎陰虧損而肝陰不足的病證。又如培土生金法,是用健脾益肺的方法,適用于脾失健運而肺氣虛弱的病證。又如扶土抑木法是用疏肝健脾藥治療肝旺脾虛的一種方法。
此外,在針灸和精神療法方面,都可以利用五行的克制作用來選穴和調節情志。如悲可以勝怒,是因為悲為肺志屬金,怒為肝志屬木的緣故。
在實際(ji)運用的(de)(de)(de)過(guo)程中,陰陽五行學說(shuo)(shuo)(shuo),常常是相互聯(lian)系(xi),不可(ke)分割的(de)(de)(de)。陰陽五行學說(shuo)(shuo)(shuo)的(de)(de)(de)結合,不僅可(ke)以說(shuo)(shuo)(shuo)明(ming)事物矛盾(dun)雙方的(de)(de)(de)一般關系(xi),而且可(ke)以說(shuo)(shuo)(shuo)明(ming)事物間相互聯(lian)系(xi)、相互制約的(de)(de)(de)較為(wei)具體和復雜的(de)(de)(de)關系(xi),從而有利于解釋復雜的(de)(de)(de)生(sheng)命現象(xiang)和病(bing)理過(guo)程。

【何為五行?】

金木水火土 就叫五行啊~ 五行指:金;木;水;火;土。認為大自然由五種要素所構成,隨著這五個要素的盛衰,而使得大自然產生變化,不但影響到人的命運,同時也使宇宙萬物循環不已。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數理: 金為七, 木為八, 水為六, 火為九, 土為五。 中國哲學史上的五行思想類別: “直到現在,我們基本上已把五行的各種意義分析過了,為了清楚起見,我們再把這幾種意義綜合列舉如下: 指五種行為原則,疑為荀子所持。 指五種物性,如尚書洪范及周子太極圖說所持。 指人類生活上的五種必須的物質條件,如左傳里蔡墨所持。 為分類學上的五種分類原則,如呂氏春秋所持。 指借著陰陽二氣之流動而存在的五種“存在形式”,如白虎通及黃帝內經素問所持。 指木材(植物)、火炎、泥土、金屬及流水。它們的象征意義分別為生機興發,活動或變化,孕育或培植,禁制與伏藏。此為蕭吉所持。 以上有關五行的六種意義,除(1)及(3)之外,若把其余(2)(4)(5)及(6)這四項結合起來,才是陰陽五行思想中五行的完整意義。 *五行:金水木火土。 *方位:東西南北中。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相竊:金竊土,土竊火,火竊木,木竊水,水竊金。 *五行相溺:金蒸水,水溺木,木溺火,火燥土,土掩金。 *天干與五行、方位的關系: 甲為棟梁之木,東方。乙為花果之木,東方。 丙為太陽之火,南方。丁為燈燭之火,南方。 戊為城墻之土,中方。己為田園之土,中方。 庚為斧鉞之金,西方。辛為首飾之金,西方。 壬為江河之水,北方。癸為雨露之水,北方。 八卦所對應的五行: 金-乾、兌 乾為天,兌為澤 木-震、巽 震為雷,巽為風 土-坤、艮 坤為地,艮為山 水-坎 坎為水 火-離 離為火 *地支相沖(激):子(鼠)與午(馬)相沖,丑(牛)與未(羊)相沖, 寅(虎)與申(猴)相沖, 卯(兔)與酉(雞)相沖,辰(龍)與戌(犬)相沖,巳(蛇)與亥(豬)相沖。 *地支相害(穿):子(鼠)與未(羊)相害,丑(牛)與午(馬)相害,寅(虎)與巳(蛇)相害, 卯(兔)與辰(龍)相害,申(猴)與亥(豬)相害,酉(雞)與戌(犬)相害。 *地支相刑(妨):子(鼠)與卯(兔)相刑,丑(牛)與戌(犬)相刑,寅(虎)與巳(蛇)相刑, 辰(龍)與辰(龍)相刑,巳(蛇)與申(猴)相刑,午(馬)與午(馬)相刑, 未(羊)與丑(牛)相刑,申(猴)與寅(虎)相刑,酉(雞)與酉(雞)相刑, 戌(犬)與未(羊)相刑,亥(豬)與亥(豬)相刑。 *地支相合(和諧): 地支三合: 子(鼠).辰(龍).申(猴)合水局;巳(蛇).酉(雞).丑(牛)合金局; 寅(虎).午(馬).戌(犬)合火局;亥(豬).卯(兔).未(羊)合木局; 地支: 子(鼠)與丑(牛)相合化土,寅(虎)與亥(豬)相合化水, 卯(兔)與戌(犬)相合化火,辰(龍)與酉(雞)相合化金, 巳(蛇)與申(猴)相合化水,午(馬)與未(羊)相合化日月。 *地支與五行、方位的關系: 子(鼠)屬陽水,北方;亥(豬)屬陰水,北方。 寅(虎)屬陽木,東方;卯(兔)屬陰木,東方。 巳(蛇)屬陰火,南方;午(馬)屬陽火,南方。 申(猴)屬陽金,西方;酉(雞)屬陰金,西方。 辰(龍).戌(犬)屬陽土,中方; 丑(牛).未(羊)屬陰土,中方。 五行指:金;木;水;火;土。認為大自然由五種要素所構成,隨著這五個要素的盛衰,而使得大自然產生變化,不但影響到人的命運,同時也使宇宙萬物循環不已。 五行學說(最早在道家學說中出現)認為宇宙萬物,都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的運行(運動)和變化所構成。它強調整體概念,描繪了事物的結構關系和運動形式。如果說陰陽是一種古代的對立統一學說,則五行可以說是一種原始的普通系統論。 五行學說是我國古代的物質組成學說,與西方的水、火、土、氣四元素學說類似,但隨著近代化學的發展,這兩種物質學說都被否定.

【何為五行?金木水火(huo)土各指什么?】

五行[1]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物質觀。多用於哲學、中醫學和占卜方面。五行指:金、木、水、火、土。認為大自然由五種要素所構成,隨著這五個要素的盛衰,而使得大自然產生變化,不但影響到人的命運,同時也使宇宙萬物循環不已。五行學說認為宇宙萬物,都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的運行(運動)和變化所構成。它強調整體概念,描繪了事物的結構關系和運動形式。如果說陰陽是一種古代的對立統一學說,則五行可以說是一種原始的普通系統論。
五行五行,是用五個文字符號代表物質能量的形態間相互關系及運動變化規律,其中:
五行相克(克即勝過)是描述物質形態的相互關系

標簽: 五行學說指導診斷面見青色 何謂五行學說五行相生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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