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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姻與嫁娶有區別嗎,嫁娶是什么意思

【“嫁娶(qu)”和“結婚”到(dao)底有什么區(qu)別?】

小張碩士畢業,妻子是本科畢業。兩個人自由戀愛結婚,結婚時沒有舉行盛大的婚禮,也沒有什么聘禮。婚后,小兩口都上班,當然,小張的收入比他妻子高。兩個人平時生活一般很平和,但也有拌嘴的時候。有一次,在小兩口拌嘴的時候,小張的妻子突然說:“我和你是結婚,不是嫁給你!” 小張楞住了。事后,他好奇地問妻子道:“難道‘結婚’跟‘嫁娶’,有區別嗎?” 妻子振振有辭地說道:“當然了。‘結婚’是兩個的因感情的升華而想要永遠在一起生活而結合在一自起。說‘結婚’,意味著兩個人是平等的,都是家庭成員,不分工,都掙錢,都持家。如果在一起感覺不到幸福了,彼此間沒有誰欠誰,可以選擇放手,大家相對獨立。” “那說‘嫁娶’不也是一樣的嗎?”小張問道。 妻子搖搖頭,道:“那可不一樣。說‘嫁娶’是因為老觀念,有點男尊女卑的感覺。老觀念的嫁娶概念里就是男的掙錢養家,女的生孩子持家。女的‘嫁’,就是她成為男的家族的人,比如把植物的一枝接到另一枝被稱為‘嫁接’,按封建宗法妻以夫為綱,她就成了你的附庸,你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了,如果婚姻不幸福也不能離婚。” 上面的故事,說明在現實社會中,在涉及到男女婚姻關系中,“嫁娶”和“婚姻”這兩種說法會在一部分人中引起不同的反響。那么,小張妻子的看法,符合漢語事實嗎? 通常,“婚”“姻”相對,“嫁”“娶”相對。下面,分別分析一下這4個字。 “婚”字,《說文》:“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婚,婦家也。”根據這個解釋,“婚”指妻子的家庭,因為婚禮多在夜間舉行而得名,古書有時候直接把“婚”字寫成“昏”。妻子的家庭,以妻子的父親為一家之主,是家庭的代表,所以“婚”又指妻子的父親。《爾雅》:“婦之父為婚。”《釋名·釋親屬》:“婦之父曰婚,言婿親迎用昏,又恒以昏夜成禮也。” 與“婚”相對的是“姻”。《說文》:“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從女,從因,因亦聲。”《爾雅》:“婿之父為姻。”據此,“姻”指丈夫的家庭,也指丈夫的父親。此字實際上是“因”字,表示因循、順從,意思是男方是女方的依靠,女方必須服從男方。 根據上面的解釋,“婚”指女方家庭或者女方父親,因婚禮多在夜間舉行而得名;“姻”指男方家庭或者男方父親,因男方是女方的依靠而得名。二字合起來,就相當于現代漢語的“親家”,或者叫“兒女親家”。《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鴻門宴”中,劉邦為了求助項伯幫助化解他與項羽之間的矛盾,與前來告密的項伯“約為婚姻”,實際上就是“結為親家”,讓雙方的子女通婚。 由此看來,雖然后來“婚”“姻”無論單用還是分用一般都不再區分男女(比如“結婚”、“婚事”、“成婚”等用“婚”字,而“聯姻”、“姻緣”、“姻親”等用“姻”字)。“婚”“姻”兩組詞并沒有區分男方女方。但是,這兩個字男尊女卑的觀念還是很明顯的。這從“姻”字上最明顯:“姻”因男方是女方的依靠而得名,女方必須因順男方。 “娶”字,《說文》:“娶,取婦也。”指男子結婚,把女子接過來成親。古書中“娶”直接寫成“取”的情況相當普遍,由此可見“娶”就是“取”。“取”字,《說文》:“取,捕取也。”該字從又,從耳,合起來表示用手割耳朵。古代作戰,以割取敵人尸體首級或左耳以計數獻功;打獵時,對獵物也同樣對待。《左傳·僖公二十二年》:“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者,獲則取之,何有于二毛?”“獲而取之”,意思是抓住敵人后就把腦袋或者左耳朵割下來。《周禮》:“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把捕獲的俘虜或獵物的腦袋砍下來,或者把他們(它們)的左耳朵割下來,這是很殘酷的事情,是暴力行為。用這個字表示男子的婚姻,說明中國古代經歷過“搶婚”階段,而“搶婚”又是戰場上捕獲女俘虜的殘留。 “嫁”,《說文》:“嫁,女適人也。”“嫁”就是“家”。嫁是女子去男子家,女子無家,以男之家為家。故古有“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的說法。女子結婚就是歸家,《詩經》所謂“之子于歸”,即指此。漢字“家”字,上面是“宀”,代表房子,是不動產;下面是“豕”,是豬,是動產。可見,“家”必以私有財產為前提。女人嫁人后就有了家,就是歸了家,說明她也成了男人的私有財產。 這樣看來,無論“婚”“姻”,還是“嫁”“娶”,都以男尊女卑為前提的。這是因為以成家立業為立足點的婚姻,產生于以男性為主導地位的社會性別結構內的緣故。這一點至今未變。當然,隨著婦女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摒棄男尊女卑的陳舊觀念。這種觀念上的變化,可能會在詞語的使用上體現出來,就像文首所講的故事那樣。 附記: 中國古代的婚姻一詞來源于“昏因”。“昏”原本是一個時間概念,指“日入后二刻半”,由于“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即婚禮要在黃昏的時候舉行,遂演變成一種行為概念;按照《說文》的解釋,“因”是“就”的意思。因為“婿以昏時而來,妻則因之而去也”,所以,“婿曰昏,妻曰因”。 也就是夫妻關系的正式成立,對丈夫來講叫做昏,對妻子而言稱為因。從這個詞匯的形成以及有關的解釋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如下兩點:第一,“婚姻”是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要式行為;第二,它是一種以夫方為本位的結合,男子處于主導的地位,女子必須趨就男子。這種觀念貫穿于整個中國古代社會。

【結(jie)親 結(jie)婚 嫁娶(qu) 有什(shen)么區別呢(ni)?】

結親: 是說兩個家庭之間 。結婚:是說兩個人之間。嫁娶:就是指家里的一種盛會。

【日歷上(shang)的“結婚(hun)”“嫁娶”還有“結親(qin)”他(ta)們意思有什么(me)區別?_百度...】

“結婚”---指男方娶老婆。
“嫁娶”---指女方出嫁。
“結親”---指男方家去女方家下聘禮(古代就是叫媒婆去提親)

【在黃(huang)歷(li)中,結婚和嫁娶是(shi)同一(yi)個概念嗎(ma)?】

結婚大概指發生實質性的關系吧,嫁娶大概指辦事吧

【“嫁(jia)娶”和“結(jie)婚(hun)”到底有什么區別(bie)?】

小張碩士畢業,妻子是本科畢業。兩個人自由戀愛結婚,結婚時沒有舉行盛大的婚禮,也沒有什么聘禮。婚后,小兩口都上班,當然,小張的收入比他妻子高。兩個人平時生活一般很平和,但也有拌嘴的時候。有一次,在小兩口拌嘴的時候,小張的妻子突然說:“我和你是結婚,不是嫁給你!” 小張楞住了。事后,他好奇地問妻子道:“難道‘結婚’跟‘嫁娶’,有區別嗎?” 妻子振振有辭地說道:“當然了。‘結婚’是兩個的因感情的升華而想要永遠在一起生活而結合在一自起。說‘結婚’,意味著兩個人是平等的,都是家庭成員,不分工,都掙錢,都持家。如果在一起感覺不到幸福了,彼此間沒有誰欠誰,可以選擇放手,大家相對獨立。” “那說‘嫁娶’不也是一樣的嗎?”小張問道。 妻子搖搖頭,道:“那可不一樣。說‘嫁娶’是因為老觀念,有點男尊女卑的感覺。老觀念的嫁娶概念里就是男的掙錢養家,女的生孩子持家。女的‘嫁’,就是她成為男的家族的人,比如把植物的一枝接到另一枝被稱為‘嫁接’,按封建宗法妻以夫為綱,她就成了你的附庸,你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了,如果婚姻不幸福也不能離婚。” 上面的故事,說明在現實社會中,在涉及到男女婚姻關系中,“嫁娶”和“婚姻”這兩種說法會在一部分人中引起不同的反響。那么,小張妻子的看法,符合漢語事實嗎? 通常,“婚”“姻”相對,“嫁”“娶”相對。下面,分別分析一下這4個字。 “婚”字,《說文》:“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婚,婦家也。”根據這個解釋,“婚”指妻子的家庭,因為婚禮多在夜間舉行而得名,古書有時候直接把“婚”字寫成“昏”。妻子的家庭,以妻子的父親為一家之主,是家庭的代表,所以“婚”又指妻子的父親。《爾雅》:“婦之父為婚。”《釋名·釋親屬》:“婦之父曰婚,言婿親迎用昏,又恒以昏夜成禮也。” 與“婚”相對的是“姻”。《說文》:“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從女,從因,因亦聲。”《爾雅》:“婿之父為姻。”據此,“姻”指丈夫的家庭,也指丈夫的父親。此字實際上是“因”字,表示因循、順從,意思是男方是女方的依靠,女方必須服從男方。 根據上面的解釋,“婚”指女方家庭或者女方父親,因婚禮多在夜間舉行而得名;“姻”指男方家庭或者男方父親,因男方是女方的依靠而得名。二字合起來,就相當于現代漢語的“親家”,或者叫“兒女親家”。《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鴻門宴”中,劉邦為了求助項伯幫助化解他與項羽之間的矛盾,與前來告密的項伯“約為婚姻”,實際上就是“結為親家”,讓雙方的子女通婚。 由此看來,雖然后來“婚”“姻”無論單用還是分用一般都不再區分男女(比如“結婚”、“婚事”、“成婚”等用“婚”字,而“聯姻”、“姻緣”、“姻親”等用“姻”字)。“婚”“姻”兩組詞并沒有區分男方女方。但是,這兩個字男尊女卑的觀念還是很明顯的。這從“姻”字上最明顯:“姻”因男方是女方的依靠而得名,女方必須因順男方。 “娶”字,《說文》:“娶,取婦也。”指男子結婚,把女子接過來成親。古書中“娶”直接寫成“取”的情況相當普遍,由此可見“娶”就是“取”。“取”字,《說文》:“取,捕取也。”該字從又,從耳,合起來表示用手割耳朵。古代作戰,以割取敵人尸體首級或左耳以計數獻功;打獵時,對獵物也同樣對待。《左傳·僖公二十二年》:“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者,獲則取之,何有于二毛?”“獲而取之”,意思是抓住敵人后就把腦袋或者左耳朵割下來。《周禮》:“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把捕獲的俘虜或獵物的腦袋砍下來,或者把他們(它們)的左耳朵割下來,這是很殘酷的事情,是暴力行為。用這個字表示男子的婚姻,說明中國古代經歷過“搶婚”階段,而“搶婚”又是戰場上捕獲女俘虜的殘留。 “嫁”,《說文》:“嫁,女適人也。”“嫁”就是“家”。嫁是女子去男子家,女子無家,以男之家為家。故古有“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的說法。女子結婚就是歸家,《詩經》所謂“之子于歸”,即指此。漢字“家”字,上面是“宀”,代表房子,是不動產;下面是“豕”,是豬,是動產。可見,“家”必以私有財產為前提。女人嫁人后就有了家,就是歸了家,說明她也成了男人的私有財產。 這樣看來,無論“婚”“姻”,還是“嫁”“娶”,都以男尊女卑為前提的。這是因為以成家立業為立足點的婚姻,產生于以男性為主導地位的社會性別結構內的緣故。這一點至今未變。當然,隨著婦女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摒棄男尊女卑的陳舊觀念。這種觀念上的變化,可能會在詞語的使用上體現出來,就像文首所講的故事那樣。 附記: 中國古代的婚姻一詞來源于“昏因”。“昏”原本是一個時間概念,指“日入后二刻半”,由于“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即婚禮要在黃昏的時候舉行,遂演變成一種行為概念;按照《說文》的解釋,“因”是“就”的意思。因為“婿以昏時而來,妻則因之而去也”,所以,“婿曰昏,妻曰因”。 也就是夫妻關系的正式成立,對丈夫來講叫做昏,對妻子而言稱為因。從這個詞匯的形成以及有關的解釋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如下兩點:第一,“婚姻”是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要式行為;第二,它是一種以夫方為本位的結合,男子處于主導的地位,女子必須趨就男子。這種觀念貫穿于整個中國古代社會。

【婚姻嫁娶乃是人生大事,“娶妻先(xian)看娘,嫁夫先(xian)看爹”有什么(me)道理嗎?】

婚姻嫁娶乃是人生大事,“娶妻先看娘,嫁夫先看爹”確實是有道理的,畢竟是有遺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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